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kmxd.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55419-202608-110891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8-14 17:13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隆旭达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项目,粉尘,收集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隆旭达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4 17:13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隆旭达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昆明隆旭达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塘子街道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昆明隆旭达化工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清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厂房总占地面积 17000平方米,不新增占地,依托厂区现有办公生活区。改建项目主要对现有 50 万吨/年球状水泥缓凝剂生产线进行改建,建成后年产20 万吨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材料、10 万吨路基材料。改建项目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503.31万元,环保投资43.8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主要进行厂房布局改建、配套设备安装等,均在封闭厂房内施工。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噪声、固废及生活污水。

(二)主要防治措施:施工区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并实行密闭运输。施工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项目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运输管理;对固定的、噪声强度较大的施工设备进行隔声及减震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清运至合规处置场处置;生活垃圾 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物料输送粉尘、混合搅拌粉尘、成品入库粉尘、成品装车粉尘、车辆物料输送粉尘、堆场扬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1)有组织废气:

投料、混合搅拌粉尘:投料、混合搅拌粉尘:在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并于软帘进行四周密封围挡,投料时把一侧软帘掀开投料)进行粉尘收集;搅拌机为全封闭,并在搅拌机出料口设置密闭性集气罩进行粉尘的收集。上料环节共设置12 个集气罩、搅拌机设置 2个集气罩,投料、混合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 99.7%),处理后通过 1 15米 高 排气筒 DA008 排放。

2)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包括:未有效收集的投料及混合搅拌粉尘、物料输送粉尘、成品入库粉尘、原料和成品库装卸粉尘、筒仓呼吸粉尘、车辆运输粉尘等。生产线置于半封闭厂房内,皮带输送机采用彩钢瓦密闭;成品入库采取半封闭厂房+喷雾系统降尘处理;原料入库采取库房顶棚遮挡+三面围挡处理,并采用物料编织覆盖;成品库房四面封闭,采取物料编织覆盖;水泥及石灰筒仓均通过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运输道路采取硬化及洒水降尘处理。

(二)废水:改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不新增定员及占地,无生活污水及新增初期雨水产生;改建项目厂区初期雨水经现有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磷酸生产线。企业厂区已建初期雨水收集池 2个,总容积为 5000立方米,可满足改建项目初期雨水量收集要求。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皮带输送机、混料机、除尘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合理布设生产设备,对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及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非正常噪声。通过采取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布袋除尘器收尘、车间沉降粉尘、废除尘布袋、废机油。除尘器收尘、车间沉降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废除尘布袋委托厂家更换并回收利用。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已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五)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废机油。废机油采用油桶收集并暂存,危废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及管理;配备完善的消防措施,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隆旭达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871-62662750

通讯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文苑路17号(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滇ICP备2000081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0162号

地址:昆明市寻甸县仁德街道办南钟街36号邮编:655200

电话:0871—62662312 0871—62662345

网站标识:5301290001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