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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608-111103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8-25 17:22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龙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石头山采石场80万ta露天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 示
文号: 关键字: 项目,施工,洒水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龙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石头山采石场80万ta露天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 示

发布时间:2026-08-25 17:22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龙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石头山采石场80ta露天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龙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石头山采石场80ta露天采矿工程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仁德街道道院社区大发古村石头山采石场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云南龙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清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次改建矿区范围不变,在现有的矿权范围内,在原有中部采区的基础上,新增北部采区、东部采区和西部采区,同时启用现有破碎站的备用生产设备,实现产能的提升。项目总投资163.28万元,环保投资112.5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焊接废气、施工机械尾气等。通过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限速行驶、采用密闭运输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施工期扬尘应满足《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 控浓度限值标准。

(二)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淋滤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用作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采场办公区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设置截排水沟,雨季淋滤水依托露天采场下游东侧容积为 150立方米的1#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矿区洒水降尘。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时间,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减少鸣笛。施工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即:昼间≤70dB,夜间不施工。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剥离表土、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剥离表土用于现有采空区绿化覆土;废土石用于现有采空区回填;产生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外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处理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土地利用及对动植物的影响。在植被破坏、景观以及水土流失等方面。 项目为改建项目,在原有工程加工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对土地利用格局影响较小。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露天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成品堆场装卸扬尘和风蚀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及尾气、爆破废气等。

1)有组织废气:

一级破碎、二级破碎及筛分粉尘:破碎站一级破碎、 二级破碎和筛分设备采用彩钢瓦密闭设置,产生的粉尘经负压 收集后进入各工段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现有 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

(2) 无组织废气:项目采取湿式凿岩方式,开采区配备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配置雾炮机在铲装等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卸车平台、进料口设置喷淋洒水装置进行抑尘;项目破碎、筛分工序设置密闭彩钢瓦;皮带输送采用彩钢板进行密闭,落料口设置喷淋设施;产品堆放区(三面围挡+顶部设棚,仅留车辆进出口)设置抑尘喷淋设施;表土场、渣土临时转运场设置洒水水管及雾炮机洒水降尘,并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设立专门的洒水车对运输汽车行驶路面洒水,同时运输车辆采取封闭遮盖措施。

  3)燃油机械尾气:项目运输车辆和燃油机械运转时会产生少量尾气,其主要污染物为 CONOx等,呈无组织排放,自然扩散。

(二)废水:项目洗车废水经一座 10立方米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在北部采区1980米平台以及底部 1970米平台两端分别建设沉砂池(2#3#4#5#),每个容积沉砂池均为125立方米,总容积500立方米;在东部采区地势最低处建设1个 容积为 350立方米的 6#沉砂池;在西部采区地势最低处建设1个容 积为 270立方的7#沉砂池;排土场地势最低处建设1个容积为10立方米的 8#沉砂池,淋滤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露天采场雨季淋滤水通过开采平台的排水沟收集汇入沉砂池中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矿区开采和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破碎站初期雨水依托现有露天采场东侧 3#堆料场旁容积为150立方米的 1#沉砂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采矿设备、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爆破振动噪声及运输噪声采用深孔爆破、加强管理、设备定期保养维护、夜间不生产、破碎站生产设备置于室内、基础安装减 震垫。

(四)固体废弃物: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剥离表土、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废机油、含油手套抹布及手套。剥离表土于排土场暂存,用于采空区复垦绿化;布袋收尘灰收集后外售寻甸福兴宏盛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生产项目作为矿粉使用;废布袋更换时由厂家带走处理;沉砂池泥沙定期清掏暂存于排土场,用于采空区回填。废机油、含油手套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五)生态环境: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表现在对土地利用、动植物、 生态系统、景观、水土流失等方面。严格执行边开采边复垦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时对采空区进行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相关措施;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六)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机油,风险物质最大存在量未超过临界量。严格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严格规范危险废物暂存、转运、委托处置;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龙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石头山采石场80ta露天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871-62662750

通讯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文苑路17号(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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