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昆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第24期)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规定,以保函方式替代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已完工,拟返还《昆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担保函(正本)》。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项目
寻甸县现代农业高标准基质蓝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施工总承包单位: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务(专业)分包单位:河北诚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昆明鲲程建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地址:昆明市寻甸县仁德街道、塘子街道、河口镇、功山镇、凤合镇、倘甸镇、鸡街镇。
二、公示时间
自2026年9月15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等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寻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昆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担保函(正本)。
四、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寻甸县凤凰路12号。
电话:0871-62652606,邮编:655200。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