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甸沙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2〕673号)《寻甸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甸沙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建议,征求公众意见,并进行相关的风险调查。
一、拟征收土地概况
本次评估对象为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甸沙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1061公顷,共涉及1个乡(镇)1个村民委员会1个村民小组,具体为甸沙乡甸沙村民委员会云盘山村民小组。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事项
公示范围是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甸沙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是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甸沙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
征求意见事项及评估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对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甸沙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的态度和意见;(2)对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甸沙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可能发生的社会风险、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防范和化解措施、应急预案的看法和意见;(3)对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甸沙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等;(4)非涉及社会稳定的内容不在本次公开征求意见范围内。
三、征求意见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实施单位反馈。
四、公示时间、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评估责任主体: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先生办公电话:0871-62662841
受委托评估单位:昆明登禹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邮箱:3288428075@qq.com
联系地址:寻甸仁德街道平吉街70号。邮编:655200
特此公告
附图: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甸沙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