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社会福利院2026年集中供养对象冬季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社会福利院2026年集中供养对象冬季鞋采购项目
采购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社会福利院
资金来源: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社会福利院落实。
采购方式:综合比选。根据本公告载明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
序号 | 采购标的 | 采购内容/配置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合价 |
1 | 冬季鞋 | 冬季鞋1双 | 185双 | 300元/双 | 55500.00元 |
合计 | 55500.00元 |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0元/双。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相应最高限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交书面声明。
3.提供近两年内至少1例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响应材料及样品要求
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样品及以下材料。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供应商应按要求签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供应商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报价单应写明报价金额及计价单位。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5.近两年内至少1例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6.冬季鞋样品。样品应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对应。
五、样品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递交时间:2026年10月26日9时30分至2026年11月13日17时整。递交方式: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或送交至寻甸县民政局办公室。收件人:白先生,联系电话:15198983480。
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街道文苑路35号(寻甸县民政局内)。邮寄样品及材料以采购人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请预留运输时间。
六、比选时间及方式
比选时间:2026年11月16日9时整;比选地点:寻甸县民政局五楼会议室。
比选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方式,总分100分,其中报价、产品材质及辅料、外观款式、功能性能各25分。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不纳入有效报价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七、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报价 | 25分 | 以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报价。报价等于基准报价得20分;每低于基准报价5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25分;每高于基准报价5个百分点扣1分,最低0分。不足5个百分点的部分不计分。 |
2 | 鞋面、鞋底及辅料 | 25分 | 评价鞋面、鞋底和辅料材质、做工及耐用性。比较好:20—25分;较好:15—19分;一般:0—14分。 |
3 | 外观与款式 | 25分 | 评价外观、款式、穿脱便利性及老年人适用性。比较好:20—25分;较好:15—19分;一般:0—14分。 |
4 | 功能与舒适性 | 25分 | 评价轻便、舒适、防滑和保暖性能。比较好:20—25分;较好:15—19分;一般:0—14分。 |
说明:报价评分按完整的5个百分点计算,不足5个百分点的部分不计分。发布前请采购人确认该计算口径与拟采用的采购制度一致。
八、样品封存及返还
比选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冬季鞋样品由寻甸县民政局封存,作为后续供货验收的参照。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应与封存样品一致;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可自行取回;如需代为邮寄返还,可向寻甸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提出,邮寄费用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其他事项
1.供货周期:成交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满后3日内,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到寻甸县社会福利院为供养对象测量鞋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供货。
2.质量要求: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采购需求,并与封存样品保持一致。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院长、白先生
联系电话:0871-62783787、0871-62653917
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街道文苑路35号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