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云市监昆寻询通〔2026〕49号
云南一品清泉饮品有限公司:
为调查了解你公司涉嫌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列入目录的聚酯(PET)无汽饮料瓶的有关情况,请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26年10月28日9时30分到寻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楼一楼会议室(寻甸县仁德街道屏江南路10号)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公司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和(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2.涉案批次聚酯(PET)无汽饮料瓶的原材料使用记录或凭证等证明材料;
3.你公司对于该涉案批次聚酯(PET)无汽饮料瓶的整改情况的书面材料;
4.你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你公司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联系人:杨敏杰、罗德明 联系电话:0871-62667633
联系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办翠苑西路3号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