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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1612-018943 主题分类: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6-12-26 15:32
名 称: 寻甸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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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26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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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我县2016年全县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拆除重建7000户,项目补助资金8425.11万元;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有效的改善了我县农村人民群众住房的安全问题。

二、实施情况

为确保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我县主要采取拆除重建为统一建设标准,农户自建或农户联建的方式进行改造。  

实施过程中我县按相关要求,精心组织,抓好实施,积极协调好相关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使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在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寻甸县委、县政府的强有力领导下,在项目实施乡(镇)的共同努力下。我县2016年的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拆除重建正按计划有序顺利实施。

截止2016年12月10日我县已录入信息系统的农户信息有6224户,占上级下达任务数的88.9%。实际开工7000户,占上级下达任务数的100%,已完工5881户,占上级下达任务数的84%。现在正全面开工建设中,预计可按上级要求于2017年6月30日全部竣工,并完成验收和资金兑付工作。

三、资金使用情况

    我县2016年到位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为项目补助资金7732.6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794.7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505.36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125万元,为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安全,我县实行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两条线管理的方式,对付补助资金时乡镇财政部门在核对准确农户的身份证件后直接将补助资金打在农户的“惠农卡”或“一折通”上,防止各级部门及人员经手项目资金,有效的杜绝了冒领,截留等现象。

四、主要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我县成立寻甸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统筹协调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全局性工作,研究制定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的重大政策,审议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和特色产业园区开展工作,协调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重要事项的落实。建立了责任清单,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形成了统一指挥,整体协调,高效运转的工作体系,有效保证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2.出台了《中共寻甸县委寻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寻发〔20168号)。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政策保障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建立了各成员单位责任清单,确定优先安排抗震设防高烈度地区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安排一般贫困户,兼顾安排一般危房户的顺序,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补助资金的有效覆盖面。以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为重点,加大整村推进力度,着力创新建设机制,整合相关项目和资源,强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和农村生活环境质量,为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3.严格对象,严把准入关。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及“幸福乡村”和“宜居农房”建设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我县坚持做到严把对象的准入关、操作的程序关,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

4.加强对农户一户一档纸质档案的管理。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严格按照要求督促各乡镇做好入户调查工作,建立好了农户一户一档资料,确保参加农危改的农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按照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议—村级公示—乡(镇)审核—乡级公示—县审批—市备案的程序操作。

5.统一规划、结合实际、统分建设结合。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每年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计划都分配到全县11个乡、镇、街道办、园区实施。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把目标重点分配到2016年有脱贫任务的乡(镇)。各乡(镇)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研究决定统一规划、结合实际、统分建设结合的建设方式。

6.精心组织,抓好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及“幸福乡村”和“宜居农房”建设任务下达后,各项目乡(镇)精心组织,抓好实施。制定了有关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7.加强督查,保证质量。为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督促和严把施工质量关,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和“宜居农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项目乡(镇)有关技术人员深入基层,联系农户,严把工程建设关。并结合我县具体情况编制了《寻甸县农村建房指导手册》,为我县的农村建房的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确保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的建设质量。

六、项目取得的成效

我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及“幸福乡村”和“宜居农房”建设以来,取得了较大成效。一是改变了大多数农民的建房观念和改善了农民的住房条件,消除了农民的住房安全隐患。通过典型示范,改变了过去传统的建房模式。农户在建新房时,基本上都按照国家相关抗震要求建设,基本达到了抗震设防要求,确保了工程质量。

二是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通过拆除加固危旧房,建设新住房,农民的住房由危房变成安全房,由抗震性能差的住房变成具有一定抗震安心房。并结合新农村建设项目,农村面貌发生新的变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村容村貌得到了改观。

三是培养了一批农村实用工匠队伍。通过参观、学习、指导、施工,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队伍业务水平得到提高。

四是带动了一批相关产业的发展,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七、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贫困人口多,任务压力大。2016年省、市认定的寻甸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05万人(近2万户),按要求,我县要在2017年脱贫摘帽,在2016年扶贫部门统计的有11071户“建档立卡”农户有建房需求,还要兼顾其他危房户的改造,而上级下达我县危险改任务为7000户,从而有近4000户的任务缺口。县域经济极不发达,贫困人口多,危房面积大,全面改造点多面广,短期全面推进任务繁重。

二是农村危房存量大。我县农民贫困面较大,农村危房存量依然巨大,录入全国危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数量近6万户,占整个昆明市录入全国危房信息系统中的近17%,危房数量远高于2008年农房普查数据。经初步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因自然因素和外力因素造成房屋自然老化形成新的危房;二是由于农村经济条件的改善,农户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造成在“两项调查”过程中将一部分相对完好以及不具备抗震性能的土木结构房屋列入危房。三是因家庭人口增长形成分户造成农户户籍增加。

三是面积控制难。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要突出“三最”重点,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要突出“三最”重点,以建设“保命房”为主,而在实际过程中有部分危房改造房屋面积超标。主要原因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加之要存放各种生产生活用品。而广大人民群众的住房观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更多的人在建盖房屋时倾向于超前设计,加之农村起房盖屋是一家人中的大事,大多数人家宁愿借款也要将房子面积建大一些,房子盖高一点,省得以后加层成本更高,更麻烦。所以造成部分参加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农户房屋面积超标。

  四是审查难度大。由于全国住房联网系统未开通,各部门信息系统未联网,而有的农户在申请改造时又隐瞒了其在外购有房屋、个人开办企业和真实拥有财产的事实,同时申请人员较多,情况繁杂,部分申请人常年在外打工,给审查到带来了较大困难。导致对农户资格审查出现的偏差。将一些不符合改造条件的农户纳入了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范围,享受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