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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1811-114983 主题分类: 灾害事故救援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1-11 13:25
名 称: 功山镇人民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文号: 关键字:

功山镇人民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8-01-11 13:25
字号:[ ]

为认真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及时、有效地开展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按照统一指挥、科学决策、果断实施、有效处置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标,制定现场抢救救援方案,抢救伤员,处置事故,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任务及要求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快捷联动。

2.以事故发生单位和当地政府及各村委会为主组织自救。

3.事故发生单位承担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物资、专家咨询等施救费用。

4.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紧急调用人员、车辆、物资、设备,占用土地,并提供事故救援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

5.凡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指挥工作延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在救援工作中借故逃避,临阵脱逃或拒不执行救援命令的,由指挥部或事故调查组提请县级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工作任务

1.及时准确掌握事故发生情况,迅速控制事态发展。

2.及时抢救受伤人员。

3.积极稳妥组织施救。

4.查找事故原因。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本预案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做到干有目标,行有方向,信息畅通,行动迅速,措施得力,确保安全。

2.建立值班制度,设立专用值班电话,遇有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立即逐级报告,及时处置,救援队伍要做到组织人员,装备三落实,保证随警而动。

3.抓好救援队伍训练培训和群众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专业救援指挥部要根据自己担负的任务,制定训练计划,组织训练、演练,专业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救援能力,同时加强对群众的安全教育,特别是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

4.控制现场,搞好交通和治安保障,公安部门对事故高发区、重点路线及单位要保证警力覆盖,实施重点监控,加强对易堵路段的秩序管理和交通疏导,确保事故发生后迅速反应,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道路畅通,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三级部署警力,对事故现场进行区域性封闭,维护现场秩序,搞好现场及外围车辆、人员的疏导,组织调配运送物资、运输伤员的车辆。

5.及时开展紧急医疗救护,降低事故伤害程度,医疗救护组负责统一调度救护工作,现场救护按照先综合、后专科,先三级、后二级,以下医院的原则,确保及时准确、有效地实施现场救援,院前转运及院中诊治,使人员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医疗救护组负责向上级医院请求救助,病情轻微伤员由功山镇中心卫生院救治。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总体协调各应急救援组开展工作。

1.指挥部职责:

1)统一协调指挥全镇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计划;

3)统一调配施救人员、物资、特殊设备和相对器械(材);

4)适时批准进入和终止应急救援状态;

5)组织落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长: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总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成员:由镇党政办、武装部、财政所、派出所、农机科、中心学校、卫生院、林业站、经贸站、国土资源所、规划站、农业科、畜牧兽医科、民政办、电信公司、供电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由党政办主任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具体分工如下:

1.经贸站:协调总指挥对现场进行综合协调,并组织证据收集和事故救援等事宜,并向县安全生产管理局汇报。

2.中心学校工作职责:组织对辖区内的师生住宿楼、教室的安全检查、防火检查、汛期学生上学的安全、外出纯游、夏令营等安全。

3.中心卫生院:负责医疗队伍现场救护,转移重伤人员,开展抢救和治疗工作。

4.供电所: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系统,保证现场动力、照明等作业用电,用于现场周围实施电力管制及相关事宜。

5.电信所: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信系统,保证抢险指挥通信联络畅通。

6.民政办: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提供衣、物、食品、临时避险场所等救援物资。

7.武装部:负责抢救人员、物资和抢修设备等工作。

8.财政所:负责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资金保障工作。

9.事故发生单位: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协助事故应急救援。

10.派出所: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预防各种破坏及刑事案件的发生,参加事故调查,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及逃逸人员的追捕,并在第一现场和交警部门联系或报告。

11.当地政府和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负责现场抢救及后勤保障,接待伤亡家属,处理善后事宜,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12.其它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事故救援工作。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信联络:

有关单位应建立值班制度、办公室值班电话,带班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以便相互联系,及时有效、妥善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事故报告:

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接到报告后:

1.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详细情况及时上报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并24时内作出书面报告。

2.事故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4)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初步判断;

5)事故抢险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抢险和处理的哟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做好事故的跟踪处理工作,及时续报事故抢险和人员伤亡情况,直到整个事故救援工作结束。

4.认真落实伤亡事故报告责任制,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场,对违反事故报告制度的,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单位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镇人民政府总值班室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须立即报告镇长和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同时通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迅速派人赶赴现场。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

事故发生的相关单位及当事人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五)特殊应急设备调度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缩短救援时间,各种设备实行救援优先、物资共享的原则。

五、危险情况分布系统

全面掌握全镇危险现状及周边环境情况,分析有利因素和危害因素,实施分区域重点监控和整治,提高对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六、施救方案

(一)及时出警

认真做好现场勘察处理,现场保护和交通指挥疏导工作。

(二)建立完善安全事故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形成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接到安全事故报案后

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第一现场。

七、预案启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镇人民政府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重特大安全事故的。

(二)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事故且影响特别恶劣的伤亡事故的。

八、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作为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的指导性意见,施救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二)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意识,采取有效措施。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