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局政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相关说明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六部分。统计数据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xd.gov.cn)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寻甸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2662594。
一、概述
2017年度我局能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要求,把握总体原则与要求,对本部门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认真疏理总结。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寻甸县民政局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相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室、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
二是规范服务行为。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同时促进民政局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实际情况,在民政局办公室二楼楼梯口和民政局大门右边设置了二个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将民政工作情况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同时,设置了民政局领导每周值班值日带班领导一览表;在民政局各科室办公室上墙公开了民政局内设机构职能和职责、办事程序、民政收费项目和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等。我局始终把 “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风建设、推进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突出重点,公开了办事制度,实行去向公示制,极大地方便了来我局办事的群众。
三是规范制度建设。重新制定和完善了《民政局内部管理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重点强调了干部职工在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办事等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局制定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各办公室的年终考核挂钩,增强了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改善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制作了工作人员上岗牌,挂牌服务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是加强对重点工作、群众热点和社会最关心的问题进行公开和公示。在低保工作中,做到了“应保尽保、该保才保”,在低保审批审查过程中,首先由村委会入户调查进行公示,再报乡镇(街道)审批后,进行二次公示,报县民政局审批,在民政局的审批过程中相关科室对各乡镇(街道)所上报的人员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审批,特别是在城镇低保的审批过程中,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召开听证会,经过公示后审批享受城镇低保。
五是加强民政对外宣传力度。民政局分别在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网、云南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多个网站设立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网,及时将民政的工作情况对外发布,使民众知晓民政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握民政工作动态。在公开信息的同时,做好网上信访回复工作,接受群众监督。随着民政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民政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民政各项工作在阳光下操作、阳光下运行,打造了真正的阳光政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7年在主动公开的78条信息中,公示信息2条、听证信息3条,民政重点信息公开了低保、殡葬、优抚、困境儿童、养老机构设立、高龄保健金六类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三)寻甸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寻甸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信息查询网,同时在本局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纸质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29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12条,内容涉及婚姻登记指南、殡葬管理条例、临时救助实施意见、细则、行政许可公告信息、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方面。
(五)2017年寻甸县民政局通过12345服务平台,接受群众咨询和答复工作10条,以及日常多次接听解答群众与民政有关的问题,群众满意率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度县民政局没有接受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没有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行政诉讼和受理申请行政复议件。2017年之前也没有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措施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整体上效果不太理想,存在公开不经常、不到位等问题,主要原因是民政局地处县城边缘,除部分办事群众知晓民政事情外,外来人员不多,导致公开宣传面不大,且知晓网络宣传的群体较少,致使宣传面不广。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从以下几方面加强:
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有关条例、规定和文件精神,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是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四是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进一步细化后进行公开。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隐私外,全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78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78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39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9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2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