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哨乡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昆工信通〔2019〕1号)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六哨乡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公开制度和载体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9年工作计划,其他应报告的事项共7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六哨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六哨乡板桥街春雨路1号,邮编:655217,电话:0871—62764222。)
一、总体概述
(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机制更加完善
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六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负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由党政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专项负责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事项。
(二)加强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注重强化信息公开法规学习和内容审核,使信息工作人员明确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
(三)加强创新,政府信息公开逐渐多样化
我乡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的基础上,还通过公众号、微博、微信、宣传单、板报、公开栏等传统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并大力推行网络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便于公众知晓的便捷、快速、直接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同时,我乡主动公开上级部门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加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由事后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转变,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利用政府信息统一公开平台公布政府信息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工作简报、办事指南、便民资料、广播等形式对广大人民群众公布政府信息,充分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8年度,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57条,网络公开政府信息数36条,其他方式(张贴公告、发送手机短信、印发宣传材料等)公开政府信息数121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乡依法依规将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按照要求通过网站进行公示,累计公开财务信息2条,综治调解信息1条,主动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建议。
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乡、村两级积极做好政务服务网依申请类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编制和完善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督促、审核,各部门对照平台上线事项,开展要素编制、填报及动态调整工作。制作了网上办事大厅使用流程的宣传手册和展板。通过发微信群、印发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扩大网上办事大厅的群众知晓度。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推进政府文件公开和政策解读。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解读《六哨乡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和补录工作方案》文件内容,提高群众知晓度。
六、公开制度和载体建设情况
多形式拓宽公开渠道,采用宣传栏、公示栏、网站、微信群、短信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完善公开制度和信息人员管理制度,按照规范程序完成信息公开。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9年工作计划
我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二是信息公开方式还需进一步创新;三是村委会、站办所有关事项没有及时公开;四是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不够强,覆盖层次不够深。
2019年工作计划:2019年我乡将遵循政务信息公开原则,高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重大事项、财务预算支出等及时公开发布,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各村委会、站办所提交需要公开的信息,提高乡信息知晓率和时效性;二是加强对信息业务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三是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大对信息工作的考核奖惩力度,奖惩分明,充分调动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六哨乡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0日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5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 |
3.政府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