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要求,有效防治我镇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先锋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荣春(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 锋(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徐正英(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马德选(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马清怀(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张山勤(党委委员、副镇长)
马舜文(党委委员、副镇长)
章万莹(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保家伟(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刘绍洪(副镇长)
李保学(武装部长)
成 员:周宪尧(党政办主任)
马加周(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自文(安监站站长)
马如功(民政助理)
保佑华(扶贫助理)
马太良(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马清稳(财政所所长)
李贵华(林业科科长)
许天洪(水务科科长)
李泽银(农业科科长)
祝朝毕(社保中心主任)
马加益(中心学校校长)
马远平(卫生院院长)
桂瑞良(供电所所长)
马敏虎(路政管理所所长)
各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所,由马加周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各村委会和镇直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加强科普宣传和环境保护、灾害意识教育,全面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知灾、识灾、避灾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群众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形成群测群防网络。
(二)因地制宜,主动防灾。各村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要因地制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要严格控制群众生产活动中随意开挖坡脚、在斜坡上堆放土石、破坏沟渠等容易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加强生态环境的治理和改善,主动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水、截水、裂缝填埋处理;选择安全地带建房,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居民,雨季来临时搬迁避让,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三)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汛期,各村委会要加强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及时发现灾害前兆,安排专人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险情迅速报告,并组织干部群众帮助灾害点群众临时搬迁避让,主动消除或抑制有利于灾害形成的因素,延缓和消除灾害的形成,全力避免灾害的发生。如发生灾害,要及时清场,禁止群众和牲畜进入灾害危险区,尽快采取必要的防、抗、救措施,同时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
(四)建立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村委会主任负责制,切实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层层落实到人。密切关注汛期气候变化,作出地质灾害预报,及时向自然资源所上报地质灾害动态,及时、有效处置地质灾害,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建立健全防灾工作制度。各村委会要建立健全各项防灾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的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保证信息联络畅通,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开展。
(六)及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自然资源所要牵头相关村委会及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管理,排除和减轻各类矿山地质灾害。
(七)明确重点防范期。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至11月。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八)严格落实制度。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四项制度、三条措施”,即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层层负责制度;简易观测措施、灾前报警措施、紧急避让措施。
(九)严格奖惩。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防治重点
结合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我镇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为:
(一)白子村村委会贾白山村: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为中型,涉及24户、109人;巡查监测员:张勤龙、王秀芬;责任人:王良斌。
(二)木龙马村委会木龙马村: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为大型,涉及128户、505人;巡查监测员:朱朝明、杨绍燕、孙树文;责任人:朱朝明。
(三)大窝铺村委会中村: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为小型,涉及39户、169人;巡查监测员:王留存、马保存;责任人:李自文。
(四)大窝铺村委会青岗梨坡村: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为中型,涉及23户、153人;巡查检测员:张绍云、汤关留;责任人:李自文。
(五)打磨箐村委会打磨箐村: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为中型,涉及20户、60人;巡查检测员:张天柱、崔文德;责任人:雷家学。
(六)打磨箐村委会徐家村: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为中型,涉及38户、126人;巡查监测员:曾发存、李永明;责任人:雷家学。
(七)打磨箐村委会小凹子村: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为中型,涉及18户、76人;巡查检测员:王天学、雷平洪;责任人:雷家学。
(八)窑上村委会瓦窑箐村: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为小型,涉及15户、66人;巡查监测员:徐国留、王参明;责任人:李川龙。
(九)鲁土村委会姚家村: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为小型,涉及10户、33人;巡查监测员:马小留、马景安;责任人:丁学兵。
(十)各矿山企业:安排专人负责监测,责任人为各企业法人。
各涉及村委会要针对以上防治重点地区安排专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