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第四巡察组 向金源乡9个村“直接巡察”情况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6月28日至8月6日,十二届县委第四巡察组对金源乡开展了“直接巡村”。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及县委巡察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开展巡察工作。9月1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金源乡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办副主任戚志洲同志就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戚志洲同志代表县委第四巡察组向金源乡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杨奎云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会前,县委巡察办副主任戚志洲同志向杨奎云同志传达了县委书记何健升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县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王燕同志向杨奎云同志反馈了巡察情况。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分别听取了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问题:
1.村党总支对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不清,谋划能力不强。
2.村内环境卫生较差,村容村貌有待提升。
3.产业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
4.“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
5.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
6.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报账要素不全,审批手续不规范;驻村队员工作经费报销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村务财务公开落实不到位;2016年至2018年预付账款情况突出,核销不及时,跨年度核销预付账款。
7.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党建经费使用不规范;党员发展不严肃、不规范;流动党员管理不规范;村组活动场所管理不规范、使用不正常。
■整改意见:
1.持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指导力度,完善党建材料归档,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对党员发展材料审核力度,严格落实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要求。四是梳理排查全乡村组活动场所使用情况,充分发挥村组活动阵地作用。五是规范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
2.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议事规则,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3.强化财务审核把关力度,规范报账制度。一是切实加强审核把关力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二是加强村级报账人员业务培训,规范业务操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4.加强和完善“三资”管理,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化村“三资”管理,坚决防止村集体“三资”流失,提升集体“三资”使用管理民主决策效率。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
5.建立健全人居环境整治配套机制,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研究制定村组环境卫生保洁清运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村组环境卫生水平。
■整改要求:县委巡察办副主任戚志洲同志强调:要坚持政治站位抓整改,坚持担当尽责抓整改,坚持推动工作抓整改,坚持从严从实抓整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成效,做到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相结合,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落实作风建设相结合。
■书记表态:杨奎云同志表示,县委巡察组对金源乡党委进行政治巡察,是对金源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金源乡党委根据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从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将进一步认真查摆问题、深挖本源,抓好整改。同时,突出用人管理,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各项工作更加规范,用行动巩固和扩大巡察工作成果。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确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拿出整改措施,确保各项问题解决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三是抓好结合,转化成果,确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金源乡将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推进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肩负起“一岗双责”,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
县委第四巡察组相关同志,金源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金源乡中层干部、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