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寻甸县第九届政协第四次会议5号提案的回复
马如琰及相关提名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餐饮行业卫生规范的提案》寻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9月2日给予各位委员答复,答复情况如下:
我县餐饮服务单位1554户(含学校食堂248户),餐饮服务单位以小型餐馆和小吃店为主。县市场监管局一直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来抓。餐饮环节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我局不断贯彻落实量化分级管理,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强化日常监管。2020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1078人次,检查餐饮单位(含食品摊贩)2687家次。餐饮经营单位已基本实现明厨亮灶,831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量化分级。目前,逐步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动员辖区24家餐饮单位建设网络视频厨房,现已建成3家。今年来,开展高(中)考、脱贫攻坚普查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6起,保障2.1万余人次用餐安全。着力风险控制,开展专项检查,围绕校园及周边、网络餐饮服务等重点,发布预警公告3则,开展网络订餐“净网”、春季学校食堂、禁止食用野生动物、长江流域禁捕等专项整治7项,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抽检330批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2020年上半年,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9件,罚没款为18.52万元。
2019年以来,借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全局出动,对城区全覆盖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证照管理(两证一照上墙公示)、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在有效期内、且一年一检)、卫生管理(场所定期消毒、餐饮具清洗消杀到位,从业人员着装整齐干净、不得佩戴首饰。餐厨废弃物处理恰当)、设施设备管理(三防措施到位、仓库储物规范),严把生产加工关(严格规范索证索票制度及餐饮操作流程),规范生产经营,推进餐饮单位统一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等工作,餐饮环节高分复审通过。2020年,结合全国卫生运动及“净餐馆”专项工作,以“开展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为突破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全面落实“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停业”的要求,及时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中央、省市要求,及时动员辖区各监管所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实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确保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复审通关成果。
2020年年初,全力以赴,强化监管,保障疫情防控食品安全。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我局相关要求,立即响应,积极行动。一是天天巡查,关闭餐饮服务单位。1月30日至2月24日,关闭全县餐饮单位,我局安排专项行动小组,天天巡查、发现一家、关闭一家。联合科工贸局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进行督查,指导具备配送能力的餐饮单位进行网络供餐服务;2月25日以后,逐步复工复产,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要求全县餐饮单位减少堂食,通过网络配送或者外带形式进行餐饮服务行为,督促指导餐饮经营单位做好防控方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员工口罩佩戴、粘贴承诺书、消费人员管控,禁止采购、经营、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全面复工复产后,我局继续紧盯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餐饮环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20年,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日常监管系统上线:全省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日常监督检查(许可管理、信息公示、制度管理、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设施设备及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风险等级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线考试系统均需按要求检查填报,同时,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外网端填写自查报告、从业人员管理、日常监督检查整改情况。系统上线将不断规范监督检查以及经营者,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委员们提出的八点建议中肯到位,我们十分感谢,八点要求是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的要求内容。对于佩戴防口水口罩问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专间以及专用操作区从事现榨果蔬汁加工制作、果蔬拼盘加工制作、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不含非发酵豆制品)、简单加工制作预包装食品后即供应时、调制供消费者直接食用的调味料、备餐应佩戴清洁的口罩。而其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专用操作区内从事其他加工制作的从业人员,宜佩戴清洁的口罩。疫情期间,我局督促餐饮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是职责职能之一,但平常时间,我们按操作规范要求监督检查。
虽然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职能开展监督检查,但执法力量薄弱以及餐饮服务水平整体低水平状态,要请各位委员体谅以及协助解决。一是餐饮服务单位缺乏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型企业,以小型居多,基数大,分布广泛,硬件设施设备相对落后,多为家庭式经营,经营者法律意识不高。二是市场监管编制严重压缩,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人员少,职责多,监管对象广而散,监管难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