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寻甸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国有公司: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省、市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加快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寻甸实际,再细化工作任务,再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引导各方面集中精力抓好“六稳”“六保”,高质量建设“四区一城”,奋力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21〕40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云南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开放包容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对标先进地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优化环境,努力构建创新驱动、开放发展新格局。持续优化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让市场主体省心;全面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环境,让市场主体顺心;着力营造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让市场主体放心;全面优化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让市场主体安心;不断提升舒适稳定的生活环境,让市场主体定心。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持续优化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让市场主体放心。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持续做好国务院、省、市下放事项承接工作,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取消、下放和调整工作。二是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管理暂行办法》,对照《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完成政务服务事项与权责清单关联;梳理寻甸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时参照市级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持续推动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压缩。三是严格执行省、市公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清单,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进一步规范审批中介服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四是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借鉴先进地区改革经验,继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是持续推进寻甸县“一网四中心”建设,强化建设成效,构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深入推进政务“七办”服务。二是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将与基层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统一纳入为民服务中心(站)办理,提高群众办事体验和便利度,进一步完善联通五级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全省统建的政务服务平台向为民服务中心(站)延伸,持续扩大覆盖范围。三是持续推动县级自建审批业务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打通,实现“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用户通、证照通”。四是以不见面审批和零跑腿为目标,进一步提升网上服务能力,持续深化“一网通办”,紧盯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8%,全程网办事项比例达到90%以上的目标,按照“五级十二同”标准,不断完善省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要素,推动实现同一事项网办深度相同。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持续推进“一窗通办”。一是以“一窗能办所有事”为目标,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站)综合服务窗口实施“一窗通办”;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推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完成“大”综窗改革。二是强化流程再造制度保障,推进协同运行机制,打破部门边界,推行 “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构建跨部门横向连通、跨层级纵向联动的审批服务模式,提高“一窗通办”业务水平和办件效率。三是制发并严格执行《寻甸县进一步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流程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摸排全县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按照“应纳尽纳”原则,逐步将各部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四是根据年度重点任务的不同,动态修改调整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倒逼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办事流程。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4.深入推进“跨省通办”。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结合寻甸实际,建立“云上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机制,持续梳理县级“跨省通办”事项,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范围,推动实现“跨省通办”、“跨层级办理”、“跨部门联办”。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5.完善帮代办服务体系。一是全程帮办代办老年人服务事项及其他涉企相关服务事项,并逐步扩大帮代办事项范围,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培育专职帮代办服务专项队伍,细化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延伸帮代办服务至乡镇(街道)、村(社区),推动实现“就近办”,提升办事体验。二是投资服务中心加强与各招商专班及行政审批部门联动,探索建立重点企业服务专员工作机制,协助企业收集、填报相关申报材料,并上交审批部门,为企业提供全程“妈妈式”的帮办代办服务。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县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6.持续推进“掌上通办”。以“高效办好常规事、完整办成一件事、可以办理更多事”目标,按照《寻甸县推动“一部手机办事通”常态化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力度,结合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持续开展办事通宣传推广和使用。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7.持续推进“一次办成”。一是以企业群众“一次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围绕自然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进一步丰富“一次办成一件事”服务场景,细化办事情形。二是对已上线的主题集成服务要建立形成办事规程,推动主题集成服务进综窗,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通过已梳理主题集成服务事项办理相关业务,不断推动主题集成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实现“一次办成一件事”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8.持续推动“减材料”办事。一是依托全省统建电子证照库,持续开展数据共享免材料提交事项梳理,做好电子证照、电子印章采集和备案工作,推进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的应用。推动实现凡电子证照库已有证照全部免提交。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减证便民”,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推动证明事项材料清理工作实现常态化、动态化管理。三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外,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9.深化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一是持续推动完善服务反馈机制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明确“好差评”系统专人负责,强化沟通交流与业务协同,加强“差评”问题整改。二是完善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健全“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0.企业开办及注销。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开办环节。坚持抓好“一窗通”工作任务落实,一方面,做好线下“一窗通办”工作,优化综合窗口和网上办理自助服务区服务流程,通过导办、帮办等形式引导企业使用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办理开办企业事项,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申请人办结全部事项后,能一次性领取纸质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另一方面做好线上线下融合办,适应不同企业需求,对暂时不能实现电子签名的相关投资人或者其他企业,提供线上审批、线下取件融合办理模式,电子营业执照随纸质营业执照同步自动发放,企业按需下载使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印章制作、社保登记等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企业可自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也可申领纸质营业执照,并提供快递送达服务。二是提高开办企业效率。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省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34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我省设定的5项涉及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一照多址”改革,推进“企业住所承诺制”、“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探索推进“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改革。三是提升企业注销登记效率。允许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信息和免费发布清算公告,将普通注销登记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不包括公告时间);建立容错机制,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同时定期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吊销,探索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工作。四是高效运用企业注销专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网上注销服务功能,对接税务、人社、商务登记单位,实现一网填报、统一申请、统一公告、全过程办理跟踪。五是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原来的45天压缩为20日,公告期满且未收到任何异议的,企业应在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积金中心寻甸管理部、县政务服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全面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环境,让市场主体顺心。
11.办理建筑许可。进一步压减环节,压缩时间 ,降低成本,减少企业负担 。一是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国土空间规划智慧审批服务平台等相关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避免企业重复填报和部门重复核验。二是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取消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单独在线备案环节,建设单位申请建筑许可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审批管理系统同步完成信息备案;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细化工程项目分类和改革措施,分类“主题式”“情景式”等审批流程。三是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规范企业承诺事项,统一告知承诺内容、流程和承诺书格式。对社会低风险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按标准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后,无需进行设计方案审核,可通过审批管理系统直接在线填报建筑许可阶段申请表,同步上传申报材料和办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承诺书等,向项目所在地或项目审批权限地政务服务中心提出一站式申请建筑许可(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后台流转部门审批办理。在线审批系统不能有效运转,需线下审批时,自然资源、住建等有关部门可直接核发许可证书。四是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多测合一”,推进各类规划数据整合,推动各级各类规划地图叠合,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实时查询和业务协同”。五是依托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一步精简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纳入线上平台,公开办理标准和费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70个工作日内。六是对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实行“一站式中心”审批服务,审批时间压减至12个工作日以内。严格按照《昆明市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一站式”审批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执行项目审批,精简审批事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按标准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后,一站式申请并不超过7个工作日获得建筑许可,一站式申请并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六方验收。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并由不动产登记部门邮寄送达不动产权证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承诺制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100%抽检。七是积极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金融机构的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八是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的工业用地项目中的工业生产厂房及其为工业生产厂房配套的设施不再配建人防工程,免于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规定。九是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审批行为和时间管理,规范预先审查等环节,防止体外循环。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2.财产登记。一是持续优化完善 “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综合窗口。交易类含税业务由“房产交易、税务、不动产”三部门共同设置“联办窗口”,建立登记、税务、交易信息互通共享平台,材料通过后台传递或信息共享方式获取,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实现一次取号、一套资料、一窗受理;对不涉及房产税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优化税费缴交环节,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上开通第三方支付缴税(费)功能,由税务人员开具税收收入电子缴款书,让办事群众只跑一次即完成不动产登记。二是持续推进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积极配合省、市建设统一的不动产网上办证大厅,以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为依托,稳步有序推进与政务服务平台和水、电、气等公用服务信息系统对接,强化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三是逐步实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全力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将抵押权登记延伸至银行,推进电子证书发放,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权利人自助打印不动产权证书。四是待全省不动产登记系统逐步整合为全省统一的登记系统,将我县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统一导入不动产登记库。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县政务服务局、各供水企业、寻甸供电局、各燃气企业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3.获得用水。一是推行“一次办成”审批服务。依托“联合审批”平台,以“一件事”为标准,开设“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专题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机制,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实现“一次办成”。二是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实现“并联审批”。依托“联合审批”平台,在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设“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专题审批事项,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和交警部门涉及行政审批申请的实行“资料共享、并联审批”,各行业审批部门在收到推送的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实行并联审批并作出许可决定。三是清理规范供水行业收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水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款委托供水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局、各供水企业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4.获得用电。一是加强业务对接协作,对电力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路径规划许可、掘路施工、绿化搬迁、交通组织等相关环节进行明确细化和公示,并做到同步受理。在客户完成企业开户时,推进同步办理电力预装服务。二是依托“南网在线”APP 应用,为客户提供“一对一”主动上门服务,针对不同客户群多样化的需求,开展客户用电分析和客户“画像”,提供用电安全、节能改造等定制化增值服务套餐。为客户建立用电时刻表,方便客户掌握办电进展,明确告知客户下一服务环节时限,接受客户的监督。制定客户工程典型设计及典型造价套餐、施工单位可视化验收标准,实现设计、施工和验收“三个”标准化。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多渠道收集客户用电意见和建议,提高用电服务水平。三是建立用电绿色通道,同一新基建项目实施企业办理报装业务只需提供一次报装资料,供电企业至少明确一名专项客户经理,主动沟通对接提供用电报装服务。四是积极探索从政务平台自动获取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不动产登记(变更)、项目核准或备案等电子证照信息,推进实现无证办理、刷脸办电和无感过户等功能。推进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的互联互通,提前获取开办企业信息、提前开展配套电网工程规划建设,提高办电效率。五是推动出台电力外线审批简化政策,实现与政务平台互联互通。对10kV及以下高低压客户电力外线接入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改备案或取消审批等简化方式。由供电企业代替客户办理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手续,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并行办理”,审批结果自动反馈供电企业,实现审批流程公开透明。六是依法规范报装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通过关联企业向客户收取移表费、计量装置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等不合理费用。对于低压居民和低压小微企业客户确保做到办电“零投资”。
牵头单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寻甸供电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5.获得用气。一是进一步提高燃气接入客户体验度,打造“310”服务。压缩办理为用气申请、接入方案设计、接入挂表3个,申请资料统一为用气设备参数确认表1项,指定专人对客户实行管家式服务,做到客户0跑腿;压缩非居民用户燃气接入的办结时限,在市政燃气管网覆盖的区域,管道供应能力、用气场所的安全用气条件符合要求的,从接驳点至交割点管线长度不超过200米的,燃气接入办理共3个环节(无外线为2个环节),平均用时原则上不超过12个工作日(不包含行政审批时间);无外线接入的,燃气接入办理环节共2个环节,平均用时原则上不超过4个工作日。二是推进“一窗办理,一次办理”服务。在营业厅设置一站式服务窗口,安排专人提供专业客户服务,将燃气接驳、置换通气等事项纳入一窗办理范围,列明服务流程及标准,形成整合完善的客户服务指南,及时对外公示;推行“并联”办理、容缺受理、一次告知,构建跨部门横向连通、跨层级纵向联动的服务模式,提高业务水平和办件效率。三是进一步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建立信息收集机制,与房地产企业建立沟通联席机制,及时掌握项目落地情况和用气需求;通气后设立小区客服专员,加强对片区用户的协调衔接和宣传管理;为用户提供内线工程代建、燃器具配套、报警器安装等一站式服务及燃气延伸服务,建立小微用户的分类简约服务流程制度,提高客户满意度。四是持续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制定并向社会公开设计单位合作入围管理制度、考核及管理制度,每年定期进行考核;每一个工程竣工即对施工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制定内线工程、外线工程验收标准,并向社会公开。五是深化“互联网+大数据”应用,打造智慧燃气服务。推动CIS系统、易巡线、微网厅的上线及普及运用,实现基于互联网的公开、透明、可查的智慧服务,提高客户体验度;推动公司各业务系统间实现工单流转、权限、时限、监控提醒管理,提高系统流转效率及工作效率。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燃气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6.缴纳税费。一是简并税费申报。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全面宣传落实总局整合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工作,让纳税人一次性完成主税附加税费申报。积极探索实行“财税衔接”智能申报,在上级部门完成电子税务局数据系统接口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提供财务报表一键导入申报方式后,实现推行财行税合并申报,进一步精简申报资料、减少申报次数,减轻办税负担,宣传推广一键生成税务申报表功能。二是优化享受方式。建立精准推送机制,实现政策文件精准标注,推送内容自动获取,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进一步促进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三是推行电子发票。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服务。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7.获得信贷。一是鼓励驻寻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信贷服务模式,着力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二是引导商业银行针对中小微企业提高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在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加强与互联网、大数据的融合,优化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发放流程和模式,进一步推行全流程的线上业务办理、“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四是优化政银企融资服务平台,每季度召开一次政银企融资对接推介会,进一步推进银行与企业之间交流合作,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五是引导金融机构推广多种类型绿色金融产品,提升绿色信贷余额在全县贷款余额占比。六是积极引进发展会计、律师、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等专业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升金融中介服务水平,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多方位帮助企业提升,建立完善金融服务链条。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特色产业园区、各金融机构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8.政府采购。一是完善电子化采购,通过“互联网+政府采购”技术,继续推广运用政商电子化采购平台,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政府采购事项在电子卖场中通过在线询价、反向竞价和网上超市等采购方式实现全程电子化采购。二是解决“排他性”问题,全面实现负面清单管理。严格执行《昆明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从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因素及评审职责四个方面指导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的编制,明确采购需求的提出,防范法律风险。从源头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明确禁止将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供应商规模条件,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励为资格条件及评审因素,避免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保障供应商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推进完成全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清理工作,杜绝设置各种违反公平竞争的条款和门槛。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有关通知要求,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行为,做到采购信息全程公开公告,做到各类市场主体应知尽知,积极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确保政府采购市场公开、透明。四是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上述标准以上,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采取预留40%以上份额或给予小微企业6%—10%(工程项目为3%—5%)的价格扣除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9.招标投标。一是做好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业务指导、协调等工作。积极宣传招投标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暗标”评审、远程开标、智能唱标,提升开评标环境的软硬件设备配置。二是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做到交易现场监管到位,充分发挥综合监督职能,并及时解决交易中的投诉举报;强化监督制度创新,查找本地区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和办法,提升监督能力。三是开展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四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规范,制度健全,及时发布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等交易信息。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着力营造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让市场主体放心。
20.市场平等准入。一是坚持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社会类法律法规,促进教育、医疗、民政等领域公平竞争,力争梳理现行政策文件中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并进行清理。三是持续加大监管、招引和服务工作力度,引导外资企业落户寻甸,探索一站式服务,优化简化外资企业落户流程,确保最短时间落户寻甸。四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依法查处垄断行为,严厉打击价格串通、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1.包容审慎监管。一是营造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推行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推进与商标等商业标识数据库的互联共享,丰富对企业的告知提示内容。二是改革创新监管制度体系,营造有利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市场环境,探索实行“沙盒监管”。利用大数据技术建设相关监管平台,对在线诊疗服务进行全面监管,通过系统预警及时统计分析违规行为,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深化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推动公安、交通等部门数据共享,将网约车平台公司记录纳入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发挥“互联网+监管”作用,依托市市场监管局情报中心、市场主体分类监管平台、登记注册监测预警系统等大数据平台,结合投诉举报、案件查办等传统监管方式,强化信息研判,全方位、多角度排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市场主体隐患问题,完善产业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三是促进新产业新业态企业诚信自律。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健全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推动实施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守信主体“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监管服务措施,积极营造新经济企业争做诚信模范的良好氛围。四是实行包容审慎执法,建立企业“容错”机制。在新产业新业态领域实行“容错”管理,允许试错、宽容失败,对属于《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行政指导措施督促企业纠正违法行为,对及时改正、纠正违法行为的免于行政处罚,对没有造成实际危害或危害较小的轻微违法行为,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2.信用监管。一是依托信用中国、信用云南、信用昆明等平台继续构建事前信用核查、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价,事后信用公示、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的新型信用监管体系,规范健全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二是加强“双公示”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归集、共享、公示,大力推进信用承诺、信用监管和信用应用,将告知承诺事项违诺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建立健全失信约束机制。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3.互联网+监管+督查。全面依托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督查”系统,实现审批、监管、督查联动。督促各部门主动认领国家部委和省级部门推送的监管事项,完善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形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常态化采集监管行为数据推送至国家平台,加强各级各部门监管数据汇聚,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推广使用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实现抽查检查结果统一公示,规范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存档等各项抽查检查工作程序,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二是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制定完善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三是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依托“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建立健全与抽查事项清单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并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四是统筹制定抽查计划,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对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五是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信用惩戒,形成有力震撼,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公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寻甸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应急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务服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烟草专卖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5.劳动力市场监管。一是完善就业信息监测机制,进一步做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企业用工招聘,建立合法薪酬政策与福利、奖惩及保险制度,企业合法用工等的具体指导,在劳动人事争议发生前建立预防为主的风险防范和利益协调机制。二是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质效。加强对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管理,将司法所成员吸收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成员,完善调解多元化。在规模大的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时将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基层,处理在基层。深化落实裁审衔接制度,实现裁审受理范围一致,裁审标准统一,裁审程序有效衔接。三是加强就业监测平台建设,依据大数据监测促进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充分利用好“政府救助平台”软件,帮助有意愿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重点监测人员、低保家庭人员、残疾人、特困供养人员、易致贫边缘人员,及时为其提供有针对性推荐岗位就业,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安置就业。充分利用好省农村劳动力就业平台,建立长效数据精准核实机制,保证就业数据精准,进而为就业民工提供更方便快捷的维权、就业等服务。四是加快调整相关准入标准、职业资格、社会保障、人事管理等政策,适应并促进多元化的新就业形态,将灵活就业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服务范围。开展常态化政策宣讲,充分利用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定期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五是强化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源头治理,推进精准监察和预防化解。加强根治欠薪专项整治行动,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受理举报投诉方式进行网上公布,做好根治欠薪集中联合接访;联合多部门深入江山阅、棚户区、法院、医院等新建项目工地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走访宣传;召集在建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方、施工方等企业负责人、劳资专管员,进行法律法规集中宣传和培训;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充分利用“两网化”优势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精准监察,从源头上预防。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6.惠企政策服务。一是及时把惠企政策及项目申报信息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进行传达,并采取一对一服务的方式,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项目。二是积极支持特色产业园区做好财源助企贷工作,切实做到为企业纾难解困,解决资金缺口。三是切实落实省市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2条措施的通知》(寻政发〔2020〕4 号),坚持常态化组织推进保障企业和重点项目正常生产经营,着力减轻企业生产的租金、水电气、原料采购成本,协调县内金融机构对企业存量贷款到期还款困难的,切实做到不抽贷、断贷、压贷,让企业轻装上阵,全力生产。
牵头单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特色产业园区、各金融机构、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7.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一是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联系,提高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商标受理、侵权裁决等有关服务事项的受理效率,按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20—2022年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计划》文件要求,对符合优先审查条件的发明专利,推荐进入优先审查程序,促进发明专利申请快速审查。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商标代理窗口协作,积极推行“互联网+知识产权”建设,增设专利电子申请服务体验区,对专利费减、电子票据推广使用等业务发布通知和解读,为申请人提供有效便捷的网上办理途径。三是依托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寻甸富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的优势,开展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专业托管服务。四是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惩处力度,对重点领域推出惩罚性赔偿制度,综合运用司法裁判、行政调节、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渠道,不断完善“严、大、快、同”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我县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有效提升。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司法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全面优化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让市场主体安心。
28.执行合同。一是依法妥善处理合同纠纷。依法审理金融借款、担保、保险、民间借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平等享有司法资源。在裁判案件过程中,向各类市场主体积极释明如何正当行使权利,以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强化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二是加强无纸化办案,充分发挥电子卷宗优势。启动无纸化办案工作,变革档案管理方式,逐步形成电子卷宗的采集、流转、归档全流程管理模式,案件审结时“一键归档”,实现以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案件归档方式;运用“智能云柜”系统实现诉讼材料的送达,运用云南智慧法院工作平台,实现法官全程网上阅卷、办理案件,审管办在线审判管理,智能生成各类法律文书,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和效率;上下级法院之间实现网上移送上诉案件电子卷宗,本院部门之间经审批调阅电子卷宗。三是多举措深化司法改革,提高审判质效。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畅通立案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线下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欠缺立案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欠缺材料;线上立案的,当事人可通过云南移动微法院、云南司法信息网、云解纷平台、诉讼服务一体机、跨域立案等多种方式实现24小时立案、缴费、在线提交诉讼材料等多种功能,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严格规范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提高分流效率,有效激发诉讼程序效能。四是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依托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开展线上网络调解工作,完善平台法律咨询、在线调解和诉讼服务功能,汇聚优质解纷资源,为在线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持,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成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室,对涉及金融纠纷的案件进行调解,调解结果通过“云解纷”平台推送法院进行在线司法确认或网上立案,双方当事人无需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五是优化网上诉讼费用缴纳平台,推进诉讼服务信息化建设。联合银行实现财政连网,打通网络诉讼费用微信、支付宝等收缴通道,规范管理诉讼费用缴纳流程,实行“一案一账户”模式,运用信息化技术使法院工作全程留痕,管理更为精准、透明。六是持续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试点工作。缩短执行案件的结案平均用时,提升应急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及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平台查询财产情况,压缩办案成本,有效提升执行效率;运用“互联网+诉讼服务”新模式,建成执行信息短信推送平台,实现执行案件办理过程全公开;推广运用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强化对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执业规范、收费标准方面的监督,提高鉴定效率与质量。
牵头单位:县法院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9.保护中小投资者。一是落实快审案件办理规则,推进繁简分流 。进一步完善繁简分流、快审速裁机制,完善司法确认程序,推动小额诉讼程序,优化适用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优化审判团队建设,以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为先导,协同推进刑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优先选择便民、快捷、节约的诉讼程序规则,全面提升司法能力、效能和公信力;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建立案件快审机制,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整合办案团队职能,充实诉调对接中心审判力量、扩大速裁案件受案范围、完善民商事速裁资源配置;以立案庭、诉调对接中心为前端力量组成简审团队,以民事审判庭、派出法庭为后端力量组成精审团队,分别办理简易案件和复杂案件,着力缩短办案周期,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二是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健全立体化诉讼渠道,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健全完善由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大诉讼服务平台组成的立体化诉讼服务格局;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窗口职能,科学划分服务区域,引入高科技智能诉讼服务设备,进一步满足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管理,保证诉讼服务中心“高效、快捷、有序”运行;借助网上微法院小程序着力开展“云诉讼”,在线完成当事人身份认证,进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证据交换、申请执行等诉讼程序,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参与诉讼。三是健全调查令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健全调查令机制,完善律师调查令制度,提高投资者举证能力,以便投资者的代理律师行使相关调查权,充分发挥律师在证券类纠纷案件中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加强与公安、房管、自然资源、车辆管理、民政、金融机构等部门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为律师调查令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强化有关知情单位和个人对投资者获取证据的协助义务,对拒不履行协助取证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民事制裁。
牵头单位:县法院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0.办理破产。一是建立破产审判“一体化”办案平台,推动破产案件平台与综合业务系统、全国法院重整信息网、相关询价系统、拍卖平台对接,实现法院与管理人在“一张网”上办案,便利破产财产处置,降低破产程序中的相关成本。二是积极探索破产简易程序,实行“简易破产”改革,将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案件纳入快速审判的范围,提高破产审判工作效率;积极与上级法院沟通协调,从市级入围人员中选取破产管理人。三是畅通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待有具体破产案件时,根据“府院联动”各部门具体分工,坚持党委领导、府院联动、各方协调。四是加强企业破产处置涉税事项的沟通协调,稳步推动建立税务司法合作机制。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参照适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企业破产案件涉税事务联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昆中法〔2020〕91号)。
牵头单位:县法院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1.推行多元化纠纷化解。一是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进入一站式纠纷解决和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完善法院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实现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律师调解、速裁调解、司法确认全流程“一个平台处理”。二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涉民营企业纠纷化解过程,通过积极探索服务企业发展的新做法,主动促进涉民营企业纠纷在检察监督阶段的有效化解,保障企业正常生产。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一是依据昆明市建立的柔性执法“四张清单”管理制度,将“免于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从重处罚清单”内容落到实处。二是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明确行政裁量种类、幅度,规范适用程序,纠正处罚畸清畸重等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调整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三是建立健全执法容错纠错机制,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防止一关了之、以罚代管。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3.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一是整合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统一以12345热线作为非紧急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对外受理诉求,提高政务服务类信息受理集中度;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为基础,企业诉求“接诉即办”,按规定时限协调解决市场主体问题,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二是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多元化渠道完善与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倾听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主动让企业家参与到政策制定过程中,畅沟通渠道、传递发展信心、解决实际问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营商环境办
责任单位:县工商联等县级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不断提升舒适稳定的生活环境,让市场主体定心。
34.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一是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专业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启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工作,构建“众创-孵化-加速”的服务机制,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力争每年2—3户企业荣获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二是贯彻执行企业研发活动政策体系。落实好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支持政策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支持政策,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三是加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挥“一县一业”肉牛产业示范创建的引领作用,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的发展模式,聚焦推进“生产+加工+科技”一体化,构建“一心一带多基地”肉牛产业发展格局,建设昆明国际畜产品交易集散中心、精深加工中心、产品研发中心、畜牧大数据中心。四是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寻甸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为依托,结合云南省草地动物科学研究院、云南农业大学寻甸基地、云南省种羊繁育推广中心及区域产业基础和科技创新需求,形成全链条,集约化、专业化的综合科技服务平台,服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五是加快推进全县电讯基础设施。协调建设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各行业、各部门做好数据储存传输和通信服务,为县域数字经济发展,智慧城市建设等做好技术支撑。
牵头单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5.促进人才流动。一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等“春城计划”人才政策系列文件,根据寻甸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采取刚性引进与柔引进相结合的形式,培养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二是实施青年后备人才引进专项行动,继续开发和提供优质工作岗位,探索建设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假期实习、支教实践、田野调查等岗位支持,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就业创业。三是持续开展“人才政策进企业”宣讲活动,向企业集中宣讲和深度解读我县人才扶持政策、创业创新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四是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制度,着力解决好引进人才的人事关系、社会保障、住房安居、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现实问题,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提升人才工作服务软水平。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卫生健康局、团县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6.强化民生保障能力和水平。一是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积极推动社保、医保经办数字化转型。二是统筹推进我县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大力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三是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基本建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800套。四是切实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障性价格监测预警,保障我县“米袋子”“菜篮子”市场供应。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7.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入实施“三名”工程,确保年内培育和引进名师2名;启动新建城区公办幼儿园1所;持续推进幼儿园“一乡两公办”、“一村一幼”项目建设,年内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7所,启动金所街道清海小学、金源乡中心完小、羊街镇三元庄小学、倘甸镇马街村完小项目建设,争取仁德街道第五小学立项,加快推进县第三中学项目建设,确保学前3年毛入园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7%、99 %和90%以上。二是启动学前教育普惠县创建工作,加强和改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确保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85%以上。三是全面完成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优化教师结构,均衡配置教师资源;组建高中学科名师工作室,不断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8.推动医疗高质量发展。一是大力提升医疗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细化预约诊疗制度,二级医院进一步增加预约诊疗服务比例,大力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优先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预约诊疗号源,实行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引导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深化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实现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逐步将药学服务、检查检验服务等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增加住院患者临床路径管理比例,实现临床路径“医、护、患”一体化,增强临床诊疗行为规范度和透明度;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医疗机构通过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合格的,在相应级别行政区域内检查检验结果实行互认,医联体内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检查等资料和信息共享,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医疗服务志愿者制度,设立志愿者岗位,负责协助开展医患沟通,提供诊疗、生活、法务、援助等患者支持服务,开通患者服务呼叫中心,统筹协调解决患者相关需求,鼓励医务人员、医学生、有爱心的社会人士等经过培训后为患者提供志愿者服务。二是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体系管理系统和医疗管理系统运用,利用智慧医院系统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实现在线预约挂号服务、门诊缴费、检验检查报告查询、在线建卡、住院预缴、住院日清单查询;积极探索发展互联网医疗,探索推进以电子化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推进就医一码通,推进二级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数据提取、双向转诊使用等,优化转诊医疗服务;大力探索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互联网诊疗、电子处方流转等服务;鼓励医疗机构通过自助机具、手机客户端等多种途径,优化支付流程,改善结算模式,实现多渠道便捷支付,营造“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进一步优化就医体验。三是探索推广“先看病再付费”模式。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安排,指导辖内定点医药机构按时按质做好医保智慧监控平台上线前接口改造及验收工作,待改造升级完成以后,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稳步推进“先看病再付费”模式。四是开展市级第七批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继续大力推进县中医医院骨伤科和六哨乡卫生院针灸科作为2021年市级中医药发展项目建设的实施,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培养一批掌握学科核心技术、引领学科发展方向的专科人才梯队,形成明显的专科优势,从而带动医院医疗技术的整体提高,推动学术和科研进步、扩大医院医疗服务的知名度及影响力。五是确保中心卫生院全部达到“云南省甲级乡镇卫生院”标准。按照“以评促建、以建促评、评建结合、规范发展”的原则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全县中心卫生院6家,巩固5家中心卫生院即柯渡镇、倘甸镇、功山镇、羊街镇、金所街道“云南甲级乡镇卫生院”成果,积极筹备塘子街道中心卫生院接受省市级验收。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9.大力发展文化和体育事业。一是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制定出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2021—2025年)》,贯彻落实《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深化与创新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并提升我县传统节庆活动,创新打造新节庆活动,大力推进文旅融合。二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利用,推进第一至七批全国重点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说明碑提升改造,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说明碑提升改造,推进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责任人公示牌制安工作,完成红军长征柯渡纪念馆展览提升工作。三是完成发嘎村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窝子田村苗族文化保护区文化资源安全隐患和风险评估报告及遗产资源统计,完成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调查及相关工作。四是建设“15分钟健身圈”农民体育健身路径6条,实施农民健身工程,新建篮球场2块。五是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管理工作,逐步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节假日或课后向公众开放。六是参加昆明市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昆明市“战马杯”三人篮球赛、昆明市健身气功站点比赛、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运动会;制定昆明市第七届运动会筹备工作方案和场馆建设方案,争取承办运动会所需场馆建设项目全面立项,部分场馆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40.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一是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三大保卫战”。根据昆明市2021年水、气、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细化分解我县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压实工作任务,加强督促指导,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坚决打赢碧水、蓝天、净土“三大保卫战”。二是深化滇池水环境综合治理,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持续抓好牛栏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严控工业点源污染、加大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抓好牛栏江(寻甸段)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三是强化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防治,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8%以上。建立健全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筑施工工地切实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对施工场地、施工现场、施工物料、运输物料、渣土车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路施工扬尘污染;提高道路清扫率,实施降尘低尘作业,实现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方式“变扫为吸、变扫为洗”;按照“谁负责一级开发、谁管控扬尘”的原则,加强对已收储未出让土地和正在开展收储工作的土地以及拆迁工地进行扬尘管控;对外运渣土工地存在的施工保洁措施不到位、未经审批外运渣土、渣土运输车辆未密闭、渣土运输造成路面污染、违规行为较突出等情况,一律严厉查处;推动6个重点行业(领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控制,鼓励挥发性有机物源头原料替代和技术改造。四是实施耕地土壤改良和污染防治,继续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工作,做好医疗废物、固体废物处置。以化肥减量增效—测土配方技术推广项目为基础优化施肥,制定科学合理的施肥方案,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组织实施农村生物质能源与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还田项目,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开展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按照不同区域分类管理,推动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工作;全面排查“6+1”重点行业企业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并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监管;加强辖区内医疗废物及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医疗废物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置,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要求规范建设储存场所,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五是扎实开展城乡国土绿化工作,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有特色的林荫大道,建设城市绿道绿廊。硬化绿化城市裸露地块,新增绿地30亩,健全绿化管养、公园管理,不断提升县城园林绿化品质。六是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积极推进退耕还林,逐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对全县286.14万亩林地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对护林员履职情况的考核管理;严格林草征占用审核审批,坚决杜绝未批先占和少批多占现象发生;不断加大营造林和封山育林力度,对全县217万亩公益林继续实施生态效益补偿,提高林农爱林护林的积极性。七是积极配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启动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制定全县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方案,根据职能职责及时分解、细化各项创建指标;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全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减少使用塑料制品,加强不可降解塑料袋使用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林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41.积极推进综合立体交通路网建设。一是持续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储备项目。稳步推进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寻甸站)站前广场及附属设施、G85银昆高速小铺至功山段扩容改造、寻甸县北大营通用机场、寻甸(甸沙)至金源至东川(块河)二级公路、G248凤合至联合段公路、武倘寻高速治租立交至六哨连接线、寻甸金所至柯渡至鸡街一级公路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二是稳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四改三”建设项目34公里;完成农村公路自然村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43.8公里;完成农村公路30户以上自然村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25公里。三是持续减少公路安全隐患。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32公里;推进拆除重建板桥河三号桥、联合马店桥、甸沙小陡坞桥、倘甸椅子嘎桥、仁德窑上村、功山大水塘小桥、板桥小桥、塘子拱桥、联合马店桥等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完成农村公路市级挂牌督办道路隐患点处置1个,县级挂牌督办道路隐患处置点工程建设项目10个。四是推进养护工作长治有效。以美丽公路建设为契机,全力巩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申报成果,继续稳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坚持“常年养护、季节养护、临时养护”并重的原则,实行专业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开展养护工作;五是全力加强“治超”工作,保护路域环境。加强路产路权管理及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严格执行超限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做到凡过必检、凡超必卸。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42.加强政策的宣传引领。一是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县宣传重点,让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更多知晓和享受到寻甸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带来的变化和红利。二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和宣传,加强正面激励和标杆引导,形成互学互鉴、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三是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在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持续开展常态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寻甸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和成效,加大对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四是组织开展政策进党校、进商会、进园区、进楼宇的宣传解读工作,通过微视频、专题片等方式,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律和政策宣传培训。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营商环境办
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43.夯实法治基础。一是在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下,积极推动有关营商环境法律法规的实施,结合“法律八进”活动开展常态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二是制定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指导和督促营商环境宣传责任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营商环境办
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高位统筹形成合力。严格执行《寻甸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试行)》,发挥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专项工作组职能职责,强化对营商环境建设各专项领域的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领域、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主动带头研究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攻坚难点。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要结合改革任务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对接和协调,形成责任层层压实的工作格局。请各牵头单位分别于2021年9月10日、12月10日前,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送县营商环境办。
(二)对标先进主动革新。各级各部门要以一流标准为基准,在全国范围主动对标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先进改革举措,按照高点定位、适度超前的原则,积极学习借鉴推广在“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中力度大、成效好的成熟经验和做法。要切实增强改革意识,加快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加快推动审批流程再造。要加强正向激励和标杆引导,鼓励全县各级各部门锐意改革创新,更多挖掘具有寻甸特色的工作亮点,打造彰显寻甸特色的政务品牌。
(三)强化督查倒逼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历次营商环境评价考核反馈问题的“回头看”,要从企业和群众的角度出发,持续找问题、促整改、补短板,确保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出台的各类营商环境政策文件,聚焦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继续围绕营商环境改革指标体系,加强对文件制定、出台、落实、宣传等工作的督查。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充分调动各部门推动改革的工作积极性。严格落实《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工作不力的,将以问责促进作风改进。
附件: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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