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龙泉水库征收土地的通告
为加快昆明市寻甸县龙泉水库工程建设,有效解决六哨乡、柯渡镇、鸡街镇1.79万亩农田灌溉和1.15万人的农村饮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县人民政府拟征收位于六哨乡龙泉村委会和龙街村委会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征地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总面积620.78亩,其中,陆地面积604.71亩(耕地205.43亩,林地265.2亩,住宅用地0.95亩,交通运输用地21.44亩,荒草地99.63亩,河滩地12.06亩),水域面积16.07亩。征地面积、地块类型以《昆明市寻甸县龙泉水库工程实物指标调查成果》(附件1)为参考依据,实地测绘丈量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六哨乡龙泉村委会和龙街村委会相关地块(附件2),具体范围以实地测绘丈量结果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关于寻甸县龙泉水库工程征占用地补偿执行标准的批复》(附件3)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六哨乡人民政府开始对被征收土地正式实施征收,计划于2022年1月25日前完成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挠。
五、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被征地范围内突击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地面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登记。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办理。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寻政复〔2021〕104号关于寻甸县龙泉水库工程征占用地补偿执行标准的批复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