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陈玉娇同志再次拟录用、安置的公示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2020〕37号)文件规定。经本人向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报名、用人单位同意,报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审核,陈玉娇同志属于有就业愿望、劳动能力的残疾失业人员,符合安置政策条件。现将陈玉娇同志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陈玉娇,女,1990年1月生,现年31岁,城镇户籍失业人员,现居住于寻甸县河口镇,首次公岗安置时间是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2022年6月6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处于失业(激活)状态下3个月以上,属于残疾就业困难人员。
经单位研究,拟录用陈玉娇同志安置于河口镇人民政府从事卫生保洁岗位。现将上述内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致电0871—62669002反映,公示期从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8日。
河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