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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55419-202210-616447 主题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0-13 15:14
名 称: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文号: 关键字: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2-10-13 15:14
字号:[ ]

一、 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寻甸户籍,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寻甸户籍,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本人属残疾人但未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证到期未更换、残疾等级降低、康复脱残等。

二、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 号)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云政发〔20165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201670号)

三、 实施机关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四、 给付条件

(一)予以给付的条件:

1.申报残疾人两项补贴符合政策要求;

2.申报材料齐全完整准确无误。

(二)不予给付的情形:

1.申报残疾人两项补贴不符合政策要求;

2.申报材料不完整不准确。

3.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

4.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五、给付数量

无限制。

六、受理形式和地点

残疾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办/残联

七、申请材料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材料份数

各类情形

材料要求

1

本人一寸照片

原件


3


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

本人农信社银行卡或存折

复印件

纸质

3


真实有效

3

身份证

复印件

纸质

3


原件核验留复印件

4

低保证

复印件

纸质

3

涉及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提供

原件核验留复印件

5

二代残疾证正反面

复印件

纸质

3


乡镇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八、办结时限

申请时限:工作日内提交申请。

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手续齐全,不含材料补正、现场勘验、公示等时间)。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一)自愿提出申请。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持申请人户口本、二代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及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提出申请。

(二)申请受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受理,初审。初审不合格,工作人员当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等;初审合格,工作人员应当自收到申请和有关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三)申请审核。县级残联组织收到镇人民政府报送的材料后,应及时审查申请人是否持有残疾人第二代证,以及残疾人证号码、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等信息。对申请材料属实的,县级残联组织应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申请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审定;对申请材料不属实的,县级残联组织应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四)申请审定。县级民政部门收到残联组织转送的材料后,应及时审核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自收到转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定。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县级民政部门应纳入补贴对象范围,自申请人递交申请的当月起发放补贴;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县级民政部门应自收到转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十一、咨询或投诉:

1.窗口咨询或投诉:寻甸县民政局,电话号码:0871-62662594,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办文苑路35号;;            

2.纪检监察投诉:寻甸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电话号码 :0871-62660579;                   

3.信函投诉:寻甸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通信地址:寻甸仁德奥城新天地B区三楼;                                                                                                        

4.网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网址:http://kmxd.gov.cn;电子邮箱:xdmz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