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2-10-13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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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申请。社会散居孤儿的助学申请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儿童福利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孤儿的助学申请由福利机构所属民政部门受理。
受理材料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申请表》
和孤儿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就读证明)复印件。
二、核实确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0 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材料报至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通过材料核实、家庭走访、数据比对等多种方式,对孤儿身份、学籍等信息进行核实,10 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确认为受助对象的,纳入“助学工程”。
三、发放资金。县级民政部门完成受理、确认工作后应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按月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孤儿本人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