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毛立维同志再次拟录用、安置的公示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2020〕37号)文件规定。经本人向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报名、用人单位同意,报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审核,毛立维同志属于“零就业家庭”人员,符合安置政策条件。现将毛立维同志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毛立维,男,1987年9月生,大专学历,现年35岁,城镇户籍失业人员,现居住于寻甸县河口镇,首次公岗安置时间是2016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2022年9月6日认定为“零就业家庭”人员,处于失业(激活)状态下,属于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
经单位研究,拟录用毛立维同志安置于河口镇人民政府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岗位。现将上述内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致电0871—62669002反映,公示期从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30日。
河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