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介、科室设置和职责
一、简介
寻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1年10月21日成立,由原寻甸县卫生防疫站、寻甸县皮肤病防治所合并组建而成,同时加挂寻甸县卫生检验中心、寻甸县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牌子。
寻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寻甸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益事业单位,在寻甸县卫生健康局的领导下,具体实施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指导等。
寻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10个业务科室,现有在职职工72人(编制外1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2人(医师32人、检验技师11人、护理7人、会计2人),工勤9人,后勤及其他11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584.5㎡,其中卫生检验中心用房1584㎡,共有检验、监测设备350余台,可开展102个A类检验监测项目。
寻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着寻甸县的病原学监测及食品、饮用水、化妆品、公共场所环境质量等方面的监测检验工作。多次通过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省级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复评审。现拥有5项资质证书:省级计量认证证书和省级食品检验监测资质认证证书、艾滋病初筛查实验室、艾滋病确证实验室、碘缺乏病实验室。
寻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始终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努力创建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与服务的新体系、新机制和工作的新局面,为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服务,为全县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科室设置及基本职责
(一)检验科
1.从事甲类及参照甲类管理、乙类、丙类及其它传染病的样本采集、检测、运送工作;
2.各类传染病爆发流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放射性物质泄漏、化学物质泄漏、地震、水灾等)的调查处置、采样、检测等工作,并及时、准确出具检验报告;
3.从事重大食物中毒、环境污染、突发疫情、疫点的调查、采样、检测等工作,并及时、准确出具检验报告;
4.从事强致癌物质的采样及检测工作,并及时、准确出具检验报告;
5.从事野外自然疫源地病媒昆虫、动物样本采集及检测工作,并及时、准确出具检验报告;
6.开展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承担上级部门的质控考核和认证及认可工作;
7.做好实验室菌种、毒种、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精密仪器、各类记录、技术资料和档案的管理,贯彻实施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8.研究、引进、验证、开发、应用检验新技术、新方法、开展新工作。
(二)流行病防制科(含急性传染病防制、麻风病防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办职能职责)
1.负责对急性传染病如霍乱(甲类)、新冠肺炎(乙类按甲类管理)、甲肝、伤寒和副伤寒、猩红热等甲、乙、丙类急性传染病和新发及不明原因传染病等重大疾病发生、发展和分布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提出预防控制对策;
2.负责甲类(霍乱)、新冠肺炎(乙类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病人的个案调查、疫点(区)处理、密切接触者医学隔离观察工作;
3.负责甲类、乙类及丙类传染病暴发疫区以及散发甲肝、伤寒和副伤寒、猩红热等急性传染病和新发及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疫点(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工作;
4.承担麻风病的防控工作,负责麻风病的管理、治疗及康复工作,对全县所有麻风病人及家属进行现场访视,做好麻风病疫村的筛查工作;
5.承担寻甸县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办工作;负责寻甸县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管理与技术指导;
6.负责寻甸县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7.负责寻甸县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三)卫生科(含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工作职能职责)
1.对影响人群生活、学习、工作等生存环境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营养食品、劳动、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学监测;对职业病、公害病、食源性疾病、学生常见病、中毒等重大疾病发生、发展和分布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提出预防控制对策;
2.职业(致癌性)危害因素含粉尘、苯、铅、游离二氧化硅、噪声等有毒有害物质场所开展卫生监测工作;
3.放射(致癌性)危害因素含放射线、辐射剂量等开展卫生学监测;
4.对中毒、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置意见;参与和指导处置中毒、污染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中毒、卫生污染、救灾防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应急反应系统及提供技术支持;
5.负责食品药品、公共场所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承担学生和厂矿工人健康体检和疾病监测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体质监测和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四)消杀科(含病媒昆虫、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消毒职能职责)
1.负责病媒昆虫(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监测、防治工作;
2.负责甲类(鼠疫属于地方病)传染病疑似病人的个案调查、疫点(区)处理、密切接触者医学隔离观察工作;
3.负责散发炭疽(乙类按甲类)、斑疹伤寒、布病等地方性传染病的疫点(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对地方病、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发生、发展和分布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提出预防控制对策;
5.负责开展碘缺乏病相关(盐碘、尿碘、水碘、儿童甲状腺容积检测)监测、疟疾血检监测工作;
6.负责地方病、寄生虫病、饮水消毒等工作的督导考核;
7.负责制定地方病类传染病疫情及自然灾害处理消杀方案,储备相应的消杀药品及器械;
8.对传染病疫点疫区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消毒处理,实施传染病(甲类、乙类、丙类三类)疫源地消毒与消毒效果评估,指导疫源地消毒、杀虫、灭鼠工作。
(五)疫情信息科(含疫情信息、科教信息职能职责)
1.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信息网络,负责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信息报告、管理,指导并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2.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危害因素相关信息;
3.负责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管理及维护工作(含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指导中心各科室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掌握中心信息相关整体工作情况。
4.做好中心科教信息管理工作,收集、整理、保存相关痕迹材料。
(六)结核病防治科
1.承担结核病的归口管理、治疗及康复工作;
2.专职从事结核病防控工作,在结核病流行期间深入病区进行防病治病工作;
3.从事全县肺结核病防治工作,对全县所有传染性肺结核,耐药肺结核病人进行现场访视;
4.从事结核病实验室工作,做好结核病人的痰检、痰培养、快检(GeneXpert)的实验室工作。
(七)艾滋病防治科(含皮肤病性病防治职能职责)
1.负责艾滋病、性病、丙肝预防控制工作;
2.负责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技术指导;
3.负责艾滋病实验室(筛查实验室、确证实验室)检测、送检、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艾滋病实验室(含检测点)质量控制技术指导;
5.加强艾滋病、性病、皮肤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大众预防知识水平;
6.做好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上报工作信息、简报和工作总结。
(八)计划免疫科
1.根据上级制定的免疫规划策略和技术规范,结合实际,制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免疫预防工作目标、策略和措施;
2.负责组织开展疫苗针对传染病(脊髓灰质炎、AFP、百日咳、百白破、新生儿破伤风、流行性脑炎、乙型肝炎、麻疹、风疹、乙型脑炎等)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和疫情报告、实验室监测、以及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3.负责在甲类、乙类、丙类等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发生时,开展疫区免疫防控等现场处置工作;
4.负责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和调查处置工作;
5.负责辖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管理工作;
6.负责对免疫规划执行情况、接种率常规报告、辖区接种单位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和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做好检查,考评,督导和监测工作;
7.负责预防接种人员业务指导培训;
8.收集相关资料,加强调查研究,总结预防接种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9.负责辖区儿童免疫预防信息系统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宣传,技术指导等工作。
(九)慢性病防治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精神疾病防治管理科、慢性传染病防治、创建办工作)
1.对影响人群生活、学习、工作等生存环境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如恶性肿瘤的致病因素包含物理化学等致癌物质、生活方式因素)进行监测、病源探索工作;
2.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老年卫生、精神卫生、口腔卫生、伤害等重大疾病发生、发展和分布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提出预防控制对策;
3.负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相关工作。
(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科
1.负责甲、乙、丙类传染病暴发疫区以及散发甲肝、伤寒和副伤寒、炭疽、猩红热、斑疹伤寒和新发及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疫点(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应急健康自救技能培训、心理疏导;
2.负责全县重点疾病或领域健康教育,如艾滋病、结核病及其他健康问题的应急健康自救技能、心理疏导指导;
3.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指导、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探讨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机制,推广成熟的技术与经验,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
4.向社会提供相关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客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5.协助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相关工作;
6.做好健康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储存、交流和利用为制定计划、选择方案、制作材料、开展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十一)办公室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的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并实施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方案,对方案实施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
2.在上级业务机构的指导下,负责所辖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完成上级疾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协助和配合上级疾控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和科研项目。
3.组织实施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专题调查,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卫生战略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4.为拟订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和疾病防治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政策咨询;
5.做好中心行政管理工作、各类文稿管理工作、人事、车辆使用管理及总务后勤工作,收集、整理、保存相关痕迹材料;
6.督促各科室完成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7.参与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十二)财务科
1.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工作;
2.做好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接待、相关人事档案的建立及保存;
3.为中心领导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及财务状况分析,保障中心的良好运行;
4.拟定单位内部的财务报销、接待处理的制度及帐务;
5.参与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