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
一、《实施计划》编制背景和过程
“十三五”时期,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民健身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圆满完成“十三五”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各项指标任务,为寻甸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全民健身已成为人民群众的美好追求和生活向往。制定出台反映群众意愿、符合当前实际、适应发展要求、具有前瞻性、操作性的新周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既是顺应全民健身发展、促进群众体育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更好地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及省、市、县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全民健身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和认真分析存在的短板问题基础上,通过深入基层调研、确定基本思路、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等环节,形成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二、《实施计划》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计划》基本框架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等四大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全县人民健康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逐步完善符合县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实现全民健身事业的跨越式发展,为寻甸高标准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建设“四区一城”打下坚实基础。到2025年,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42%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3㎡,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91.3%。
(二)主要任务,包括全部7个方面。
1.推动群众体育锻炼。平均每人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40分钟
2.增强国民体质。城乡居民(除在校学生)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基本要求的合格人数比例超过90%。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合格率达95%,优秀率达25%。
3.加强健身场地建设。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体育健身场地等设施逐步增加,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3㎡,乡镇(街道)基础健身设施覆盖率达85%,行政村公共体育基础健身设施覆盖率达99%。
4.拓展健身交流空间。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具备区域交流性的大中型体育赛事活动。每年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不少于3次,每月举行大、中、小型群体活动不少于1次。
5.确立全民健身理念。积极推广运动项目文化、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抓住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创建契机,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体育文化氛围。
6.强化群众健身指导。紧盯每千人至少拥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标准,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提高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指导比例,力争到2025年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000人以上。
7.突出重点人群重点项目。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和户外运动,加大足球场地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笼式足球、五人制、七人制等小型多样的足球运动场地,提倡学校与社会共建共享足球运动场地,力争到2025年每20000人拥有足球场地1块以上。
三、《实施计划》保障措施
为确保实施计划确立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如期完成,《规划》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一是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二是完善投入机制,保障资金支持,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投入力度;三是宣传保障。充分发挥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宣传作用,搭建“互联网+”宣传平台,普及体育健身知识,推广科学健身项目和方法;四是人才保障。加大对基层全民健身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国民体质监测人员、健身服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不断提升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与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对体育锻炼人群的指导。五是开展绩效评估,强化督促检查,县教育体育局要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2025年11月底前,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实施成效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县人民政府。
相关文件: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