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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kmx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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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301-661863 主题分类: 县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1-02 16:49
名 称: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号: 寻政发〔2022〕32号 关键字: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2 16:49
字号:[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寻甸产业园

区管委会,各国有公司:

现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1230

此件公开发布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寻甸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加快体育强县进程,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昆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寻甸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云南省“三个定位”的建设要求,以提高全县人民健康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竭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逐步完善符合县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实现我县全民健身事业的跨越式发展,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昆明绿色经济发展区、休闲养生旅游度假区、城市生态涵养区和具有民族特色的滇中北山水生态宜居新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实现全民健身事业与寻甸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共进、融合共通发展。以“七彩云南农民健身工程”和打造“十五分钟健身圈”为契机,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设施完备、组织活跃、活动多彩、管理高效、保障有力的寻甸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保障全县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健身消费水平明显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广大群众的身体素质明显提高,最终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主要任务

2025年,全面提高全县人民群众体质与健康水平,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保基本、保公平、有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人民群众体质健康水平有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体育消费额度逐步加大,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环境和条件有较大改善。青少年体育健康发展,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增强,全民健身更普及,身体素质显著提升。

(一)推动群众体育锻炼,普及大众体育健身

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质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4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老年人经常参加健身锻炼活动的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抓好在校学生的“三操一课”及参加每天至少1小时的体育锻炼;认真组织好在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公司(行)公职人员每天30分钟的工间操活动;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断提高。

(二)增强国民体质,提升健康水平

城乡居民(除在校学生外)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3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90%以上。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合格率达95%,优秀率超过25%,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三)加强健身场地建设,优化体育健身设施

县城公共体育场馆力争做到全覆盖,乡镇(街道)基础健身设施覆盖率超过85%、行政村公共体育基础健身设施覆盖率达99%以上,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公园、绿地、广场等逐步增加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利用更加合理化,用好存量、扩大增量,善用政策和资金,促进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达85%以上,基本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

(四)弘扬文明健身精神,拓展健身交流空间

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具备区域交流性的大中型体育赛事活动。每年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不少于2次,每季度举行大、中、小型群体活动不少于1次。赛事服务对象多元化,打造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组织开展针对老年人、妇女、少数民族、职工、学生、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等不同人群多样化的健身需求;利用各种民族节日,如:开斋节、立秋节、火把节、花山节等为主的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着力挖掘打造低碳出行、节能环保的自行车休闲旅游骑行比赛、休闲垂钓赛、五人制足球赛、登山比赛、一年一度的职工篮球运动会、具有寻甸民族特色的弹弓大赛等赛事活动,进一步打响我县体育赛事品牌;广泛建立青少年体育组织,开展以篮球运动、足球运动为代表的体育项目进校园活动。

(五)健全群众健身组织,确立全民健身理念

各级健身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健全完善,充分发挥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老年体协在全民健身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全民健身指导站,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树立群众终身参与健身、拥有健康身心的新理念,让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群的基本生活方式。推广运动项目文化、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和“运动是良医”的理念,形成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体育文化氛围,发挥体育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地区软实力等方面的作用。

(六)锻造健身服务体系,强化群众健身指导

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国民健康标准检测,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按照每千人至少拥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标准,大幅度提高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指导比例,力争到2025年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000人以上。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育全民健身骨干,逐步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队,不断完善服务体系。

(七)突出重点人群重点项目,实现全民健身服务均等

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各类人群平等享有体育公共服务的权利,共享全民健身发展成果。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向农村和社会弱势群体延伸。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秀美乡村建设,以乡镇、农村为重点做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均等提供。

开展职工、妇女、少数民族、幼儿体育,重点关注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入城务工人员、社会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需求,加强相应人群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帮助其通过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更好的融入社会。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进行无障碍化改造,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

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和户外运动。着力加大足球场地供给,力争到2025年达到每2万人拥有足球场地1块以上。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笼式足球、五人制、七人制等小型多样的足球运动场地,提倡学校与社会共建共享足球运动场地。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构建和完善校园与社会业余足球联赛制度。加强足球文化宣传教育,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使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和乐于观赏的运动项目。发挥我县绿色生态优势,大力推广登山、骑行、垂钓、水上运动等户外运动项目。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建设以山水为特色的户外休闲运动基地,鼓励开发户外运动精品线路,大力建设户外健身步道。支持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举办户外运动活动和赛事,宣传户外运动文化,吸引群众参与户外运动,做强户外运动产业,将户外运动打造成我县全民健身名片。

三、工作措施

(一)全民健身法制化,健身活动常态化

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治理体制。依照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思路,政府主要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度设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部门主要按照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社会组织主要做好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主(承)办;社会资本主要提供全民健身非基本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高层次、多样化健身服务需求。注重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以健康为主题,整合基层宣传、卫生、文化、教育、养老等部门相关工作,在街道、乡镇层面探索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

(二)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群众体育锻炼科学化

把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十四五”期间我县的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一安排保证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严格按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建设新建居住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不得挪用或侵占。加强城乡养老服务设施与体育设施功能衔接。推进体育基础设施多规统筹建设,根据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美丽乡村建设、兴边富民、人口较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片区和专项规划安排。全面拓展各镇、村(社区)综合文化站体育服务功能,积极发挥基层综合文体活动中心的阵地作用。

(三)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推动服务项目均等化

着力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村级文体活动广场、农民健身工程点系统建设。加强调研,新建一批适应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使用的体育场地设施;实现县、镇、村(社区)基础公共体育设施显著提升。合理布局,统一安排,充分利用公园、广场等资源,投建一批集便民、利民、惠民为一体的各类全民健身工程;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条件学校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更新,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四)体育指导规范化,志愿服务长效化

建立和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服务志愿者的队伍规模,把村委会青年人才作为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服务基层体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县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组织,严格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经费投入和激励机制,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重点培训以足球、篮球、钓鱼、游泳、健身气功等为重点的专业指导和志愿服务人员,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院校师生开展义务健身辅导,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五)加快农村体育发展步伐,推广群众体育活动项目

农村体育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为重点,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创造条件动员社会力量和民间组织加大对体育场地设施和体育活动的资金投入,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村级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农民健身工程、15分钟健身圈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室等综合服务设施的作用。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民族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农村体育文化生活。

(六)加强青少年健身活动,提升青少年身体素质

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之一,开足开齐体育课,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提高体育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个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和生活理念。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运机制,积极开展体育特色学校、传统体育项目学校的创建与管理,做到“一乡镇一特色,一校一品牌”,切实提升全县青少年体育健身工作成效。

(七)重视老年人体育活动,关爱老年人健康生活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制定施行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县、乡、村三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为基础,广泛开展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协助办好每年一届的重阳节老年人文体健身活动及一年一度的健走活动。全县公共体育设施要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在老年人活动场所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体育设施,社区服务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老年人体育活动、体育健身组织和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老年人活动场地建设。

(八)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促进体育医疗资源深度融合

依托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平台,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现状调查,居民健康状况研究、居民体质测定标准、居民体质监测制度,用好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民体质监测结果。以《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全民健身体育锻炼标准。组织专业人员进社区、下乡村,推广简便易行并适合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和体质状况的体育健身方法,推广兼顾专业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健身方案、运动处方,宣传、推广科学健身常识和理念,引导群众科学健身。加强体医结合,将全民健身纳入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防治发展规划。

(九)挖掘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形成品牌特色多样化

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与文化、旅游、休闲、康体相结合的群众性体育竞赛、展示活动,促进体育、旅游等行业融合发展,共同打造寻甸品牌体育赛事和特色体育活动。在“全民健身日”、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组织、策划群众性、全民参与的单项竞赛活动。继续开展“寻甸县职工篮球运动会”“寻甸县弹弓大赛”“低碳出行,节能环保凤龙山赛道自行车大赛”元旦环城赛跑(或登青龙山比赛)“寻甸县老年人体育健身运动会”“寻甸县中小学生运动会”等品牌赛事活动。积极培育和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运动项目,挖掘少数民族独有的体育健身活动,传承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争取将优秀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广泛开展篮球、五人制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球类运动,试点推广健身气功、民族健身操(舞)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尝试推广山地自行车、垂钓、自行车旅游休闲规划线路骑行等运动项目。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创建活动。发挥城镇晨晚练点、农村基层综合文体活动中心的重点平台作用,发挥各级老体协、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团体组织的关键引领作用,带动城镇、社区、农村、职工、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群体开展民族健身操(舞)、健身气功、健步走、篮球、气排球等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多元化发展。

(十)打造“互联网+”全民健身平台,形成全民健身服务新业态

推进体育大数据管理系统建设,促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建设全民健身公共信息工作和服务平台,完善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建立全民健身数字管理平台,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统计分析、信息研判,探索健身信息聚合、健身APP、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新业态。利用“互联网+”技术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和手段,促进全民健身工程升级换代,推进全民健身工作体系集群化。围绕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体育需求,丰富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体育与文化、医疗、教育、旅游相结合,相互带动,共同发展。推进康体结合、体旅结合,打造康体运动、康体医疗、健身休闲项目化,着力开发以体育赛事旅游、户外运动旅游、健身休闲旅游、民族体育旅游为特色的体育旅游产品系列和发挥地域资源优势的山地型、水上型、绿道型体育休闲产业项目。积极扶持体育健身休闲场所运营和体育健身休闲用品开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休闲产业,推动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推进全民健身逐步市场化。善用平台,寻找突破口,发展具有寻甸特色的全民健身服务产业,创新形式,做好体育社会组织活动开展项目储备。

四、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及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全民健身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及时解决推进实施计划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经费保障

市级下拨县级的体育彩票公益资金,应当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广开门路,多方筹措社会资金,扩大体育融资渠道,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个人出资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单位或个人捐款和赞助用于全民健身的补助费,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宣传保障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宣传作用,搭建“互联网+”宣传平台,普及体育健身知识,推广科学健身项目和方法。在全民健身日、节假日、民族传统节庆和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等时间节点,宣传媒体要积极介入,挖掘鲜活典型,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体育在人格培养、文化传播、稳定社会等方面的作用,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四)人才保障

依托县级体育管理部门和全民健身活动指导组织,充分发挥体育场地、体育人才优势,大力发展城乡基层体育健身指导站(点)和体育健身团队。明确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村(居)委会青年人才、中小学体育教师、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骨干的全民健身职责,规范基层体育服务内容。采用综合培训、单项培训、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举办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健身、气功、游泳、武术、田径和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培训,加大对基层全民健身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国民体质监测人员、健身科技志愿人员、健身服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不断推进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与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对体育锻炼人群的指导。每年新增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00人。

五、组织实施

该实施计划由县人民政府主导,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各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共同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要依照本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组织实施。县教育体育局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202511月底将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实施成效进行全面检查评估,评估结果上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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