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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311-801797 主题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4-12 21:57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3 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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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3 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2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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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22 号)、《云南银保监局、云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做好过渡期脱 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寻甸县小额脱贫到户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抓好我县 2023 年度小额到户贷款工作,真正实现“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目标,现将 2023 年度脱贫人口小额贴息到户贷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要求,抓好落实

为保证到户贷款让脱贫农户直接受益,各乡镇(街道)要严 格执行国开办〔2014〕78号、银保监发〔2021〕22 号等文件要求,要积极配合协助农村商业银行做好贷前调查、贷中检查、贷后跟踪资金用途、贷款回收及效益分析等工作,做到放贷程序合规、放贷手续完备。严禁大额贷款、冒名贷款,真正做到职责明确、岗位细化、运转高效,确保信贷农户按时还款不拖欠,贷款 到期回收率达 100%。

二、瞄准目标,精准放贷

2023 年度的脱贫小额信贷必须以在系统上能查询到的脱贫户和我县按照防止返贫监测相关程序录入全国防止返贫和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 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为贷款对象,为实现我县脱贫户和监测户 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成效,按照贷款对象精准,贷款用途科学合理的总要求,对有贷款意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含)至65(含)周岁,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有技能素质、具备一定还款能力、讲信用的脱贫户和监测户都能够 得到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贷款,切实解决脱贫群众发展产业贷款难的问题,在坚持脱贫户、监测户自愿和参与两项基本原则的同时,使脱贫户、监测户融入产业发展并长期受益,提高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让全县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逐步富”的工作目标。

三、突出重点,选择项目

到户贷款必须用于发展生产、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产业,支持脱贫群众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发展小型农副产品加工等,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子女上学、看病、还债等非生产性支出,更不能将脱贫小额信贷打包用于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严禁用于赌博、参与非法集资、放高利贷等违法活动,在用好、用活小额到户贷款政策的同时,坚持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全县脱贫户、监测户增收为目标, 重点扶持蚕桑、畜牧养殖、蔬菜、中药材、人工食用菌、特色经济林果等重点优势产业的发展,拓宽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致富渠道,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为目的。

四、明确方式,严格审贷

(一)贷款流程。贷款农户填写《云南省脱贫到户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提交村委会初审汇总,报乡镇(街道)小额信贷工 作站审核盖章,交寻甸农商行乡镇(街道)支行审核,乡镇(街 道)支行完成审贷后及时发放贷款。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每 季度根据季度内发生贷款额提供信息需求情况,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比对确认后,由县乡村振兴局通过“一卡通”平台 把贴息拨付到贷款户社保卡账户,贷款户再转存到农村商业银行,由农村商业银行扣除利息、利息按国家基准利率执行,贷款 分 1—3 年还清,全额贴息,农户不付利息。

(二)贷款额度和期限。脱贫户和监测户单笔金额最高不超过 5 万元,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合理确定,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 3 年。具体由乡镇(街道)会同承贷金融机构根据贷款户产业需求、生产经营周期等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三)贷款监督。2023 年到户贷款的精准问题由各乡镇(街道) 审核把关,脱贫小额信贷是为脱贫户和监测户量身定制的金融扶持产品,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能抬高贷款门槛、提高贷款成本、改变贷款用途,对贷款用途不符合规定、有不良嗜好、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脱贫户、监测户不予放贷。

(四)还贷通知。各乡镇街道和寻甸农商行要提前做好农户贷 款到期信息提醒工作,贷款到期日 60 天前通知借款人做好还款

准备,贷款到期日 30 天前书面通知借款人按时还款。

(五) 风险防控。各乡镇(街道)、寻甸农商行要切实履行脱贫小额信贷投放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贷款的审核、发放工作, 做好贷款风险监测,及时识别贷款风险,对逾期贷款要组织相关人员配合乡村振兴局及时追缴,确保风险可控和收益可持续。脱贫小额到户贷款在行政村或自然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纸质及图片资料及时上报县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