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38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通知》(昆政办〔2022〕48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寻甸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巩固扩面成果,优化参保结构,着力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占比。到2025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缴费阶段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35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缴费阶段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占比达到5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以“八类群体”为重点,以社保服务“四个能力”为支撑,以多方联动“四个机制”为保障,精准识别扩面对象,实施“六个一批”行动,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
(一)精准识别,摸清“八类群体”重点参保扩面对象。完善寻甸县涉社会保障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加强跨部门涉社会保障信息数据共享比对,结合入户调查工作,摸清“八类群体”重点参保扩面对象中,基本养老保险已参保和未参保人员底数,建立全县“八类群体”重点参保扩面对象实名库,并实现动态更新。“八类群体”重点参保扩面对象包括:1.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未参保市场主体;2.被征地农民等符合享受政府参保缴费补贴政策人员;3.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中市场化就业并实现长期稳定就业的人员;4.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骑手、同城货运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5.导游、律师等持有执业资格许可证群体中的自由职业者;6.具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能力的城乡富裕居民;7.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致贫返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8.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参未参人员等。
(二)开展“六个一批”专项行动。通过“完善政策吸纳一批、典型引路带动一批、精准宣传动员一批、强化执法扩面一批、依法维权纳入一批、政府帮扶兜底一批”,持续将未参保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三)建立多方联动“四个机制”。建立在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入户调查机制和挂钩“包保”机制,精准识别“八类群体”重点参保扩面对象,落实“六个一批”专项行动要求,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
(四)增强社保服务“四个能力”。强化“智慧社保”平台支撑能力,全面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就近办”“提速办”“简便办”。提高主动服务群众能力,提供上门服务、贴心服务、暖心服务、高效服务。增强宣传引导能力,引导、调动、激励各类群体及早参保、持续参保、足额缴费。
三、组织领导
成立寻甸县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组 长:谷照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吕太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滕龙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张 涛(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朱 毅(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 丽(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徐晓琼(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陈舜尧(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唐良(县民政局副局长)
妥国辉(县司法局副局长)
何润发(县财政局副局长)
肖兴丽(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诸泽东(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饶清荣(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鲁杰予(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 例(县医保局副局长)
谭晓辉(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 梅(县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张晓霞(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赵光春(县总工会副主席)
李亚军(县残联副理事长)
杨石生(县税务局副局长)
赵文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寻甸分局副局长)
杨卫安(县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16个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滕龙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筹领导、统一部署,全面推进寻甸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研究解决扩面增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对重要工作进行决策、指导、协调、督促。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领导小组的决定决议和日常事务;及时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策;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围绕扩面增效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提供数据,共享信息,抽调人员,督促被管理和监管单位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任务。
1.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行业主管部门对未履行企业义务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企业的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录入昆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布,符合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严格按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实施。
2.县公安局负责及时提供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3.县民政局负责及时提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非营利组织成立、终止和个人死亡火化情况,督促被监管单位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
4.县司法局负责及时提供律师事务所、律师基本信息,督促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律所、律师参保缴费。
5.县财政局负责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资金。
6.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组织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调度和定期通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扩面增效工作。
7.县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寻甸分局负责及时提供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网约车司机、同城货运司机信息,督促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参保缴费。
8.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及时提供文旅企业、导游基本信息,督促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文旅企业、导游参保缴费。
9.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及时提供市场主体成立、终止情况,督促市场主体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
10.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及时提供致贫返贫人员基本信息。
11.县残联负责及时提供残疾人员基本信息。
12.县税务局负责及时提供正常经营纳税单位信息,依法督促正常经营纳税但尚未办理参保缴费的单位及时参保缴费。
13.县邮政公司负责及时提供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快递企业、督促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快递企业、快递人员参保缴费。
1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摸排有缴费能力的各类重点群体形成台账并动员参保,确保完成各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任务。
15.其他相关单位根据职能职责,认真配合做好涉及扩面增效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级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将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作为重点工作高位推动,层层压实,细化包保措施,确保完成扩面增效目标任务。
(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是一项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系统工程,各乡镇(街道)、县级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高效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覆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扩面增效工作机制,推进扩面增效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工作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县级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2023年度寻甸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目标任务分解表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寻甸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序号 | 乡镇(街道) | 适龄段符合条件参保人数 | 2023年任务数 | 备注 |
1 | 仁德街道 | 5851 | 340 | |
2 | 塘子街道 | 3807 | 170 | |
3 | 金所街道 | 6052 | 330 | |
4 | 河口镇 | 5692 | 190 | |
5 | 七星镇 | 2595 | 90 | |
6 | 羊街镇 | 12039 | 330 | |
7 | 先锋镇 | 4194 | 180 | |
8 | 柯渡镇 | 5923 | 200 | |
9 | 六哨乡 | 3323 | 100 | |
10 | 鸡街镇 | 5336 | 180 | |
11 | 倘甸镇 | 8007 | 280 | |
12 | 凤合镇 | 5681 | 190 | |
13 | 联合乡 | 1927 | 70 | |
14 | 金源乡 | 4609 | 130 | |
15 | 甸沙乡 | 2839 | 100 | |
16 | 功山镇 | 7113 | 220 | |
合计 | 84988 | 3100 |
相关解读:
1.文字解读:关于《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政策解读
2.新闻发布会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通知》(部分文字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