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蓝天塑料制品厂蔬菜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寻甸县蓝天塑料制品厂蔬菜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寻甸县蓝天塑料制品厂蔬菜筐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寻甸县三月三大治桥西北边
建设单位:寻甸县蓝天塑料制品厂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寻甸县蓝天塑料制品厂蔬菜筐生产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流动资金2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昆明市寻甸县三月三大治桥西北边,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3°14′33.337″,北纬25°32′52.160",总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主要建设有注塑车间、修型车间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年生产300万只塑料筐,其中150万只聚乙烯注塑筐(490*340*260)、150万只聚乙烯注塑筐(470*320*250)。本项目已于2023年3月20日取得投资备案证,备案编号:2303-530129-04-01-846995。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寻甸县蓝天塑料制品厂
联 系 人:杨总
联系电话:0871-6021387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云南晨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871-6739503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利用现有环境监测资料、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提交报批版,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在现状监测及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并提出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该建设项目是否了解;
(2)您对项目选址附近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3)您认为项目所在地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认为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问题;
(5)您是否能够接受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6)您是否支持项目的建设?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该项目有相关环境保护意见的,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出相关的意见。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0XD3MSTtmE3APTSbSWgQ
提取码:8esz
九、其他
为确保项目建设单位及各方公众合法权益,公众在反馈环保意见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