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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311-777848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1-02 16:52
名 称: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问题(50-7)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文号: 关键字: 工作,整改,开展,断面,排查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问题(50-7)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3-11-02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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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云南省长江、珠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设置标准不严(50-7)

督察报告指出:2017年,云南省长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达到58.3%,珠江流域劣V类断面比例控制在6.3%以内。但云南省20187月制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排头兵意识不强,标准不严,仍按2015年国家下达云南省的“十三五”考核目标,将长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设置为50%以上,较现状低8.3个百分点;将珠江流域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目标设置为12.5%以内,较现状高6.2个百分点。2020年,云南省地表水优良比例在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中排名靠后。

整改目标

“十三五”基础上巩固深化,按照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到2023年,全市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优良比例达77.78%,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7.4%以内。其中,长江流域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优良比例达79.1%,劣Ⅴ类水体比例为1.4%珠江流域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优良比例为66.7%,无劣Ⅴ类水体。

整改措施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改善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加强水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好水不降类,巩固和提升优良水体比例。

2.持续打好长江修复攻坚战。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深入推进金沙江寻甸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保障出境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3.在金沙江寻甸流域内沿江岸线严格参照《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发改基础〔2019924号)的有关要求,禁止建设该负面清单中所指出的项目及园区,加强沿江空间管控,优化产业布局,不断保护水资源。

4.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完善一河一策方案,落实一河一策要求,实施河道治理。制定《寻甸县河(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切实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细化各级河(湖)长职责任务,规范各级河湖长履职行为,落实河湖管理保护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河湖长制尽快从有名有实有能有效转变。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河湖库渠健康评价、一河(湖库渠)一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编制一河一策方案,最终报市级河(湖)长审批。

5.加大螳螂川-普渡河、牛栏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对水质长期优良的断面的环境监管,结合河道水质监测结果,密切关注主要污染指标浓度值变化,注重风险管控与防范,防止好水变差。持续开展水质预警通报,对于好水变差的断面河流,督促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整改。

6.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染整治。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督促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组织排查园区内污水管网建设和涉水企业纳管情况建设,重点核实污水管网建设是否全覆盖,管网是否存在漏接错接情况,并绘制完整的管网图。鼓励企业将生产废水按要求排入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并达标排放。加强企业环境执法监管,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浓度稳定。

7.开展涉磷及涉重金属行业排查整治,开展“三磷”行业整治等专项工作,以涉磷企业为重点,加大工业企业环境监管,推动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持续推进涉镉、砷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

8.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的审批设置,从源头上把好审批关。对于职能移交后的排污口名录,进行再梳理、再排查、整治。以金沙江为重点,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9.进一步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加强生态流量监管,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10.实施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有效恢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实现化肥、农药负增长。结合辖区内种植业特点,持续优化沿河、沿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作物种植产业结构,逐步减少蔬菜、花卉作物种植比例,适当开展季节性休耕。以畜禽养殖污粪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推进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

11.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昆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加大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力度,促进流域水质不断改善。严格水质目标考核,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1.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加强水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好水不降类,巩固和提升优良水体比例。根据监测报告水质总体评价结果,2021年至202310月,寻甸县国控和省控6个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100%

2.持续打好长江修复攻坚战。积极开展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年度市级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印发寻甸县年度任务,明确每一项工作的责任单位,按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按照要求层层抓落实。2021年寻甸县辖区内共设水质监测断面24个,年终均值评价17个达标,7个不达标,总体达标70.83%2022年寻甸县辖区内共设水质监测断面24个,年均值评价达标18个,6个不达标,总体达标率为75%。截至202310月,寻甸县辖区内共设水质监测断面22个(从8月份开始,老秧田村大桥和功山河利民桥两个监测断面不再开展监测),16个断面达标,6个断面不达标,总体达标率为72.7%

3.严把审批关。一是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规定,认真审查项目,从源头控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落地寻甸。2021年,共审批73个项目(其中报告书12个,报告表61个),未审批过列入负面清单内的行业类别;2022年,共审批项目64个,其中58个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6个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对技术评估未通过的19个项目不予审批,未审批过列入负面清单内的行业类别。2023年,共审批项目34个,其中28个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6个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对技术评估未通过的18个项目不予审批,未审批过列入负面清单内的行业类别。二是严把产业准入关。对《云南寻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中,将《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及《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列入寻甸特色产业园区规划区环境准入条件负面清单中,禁止引进列入负面清单中的项目。

4.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持续深化河(湖)长制。一是2018年,投入资金178万元,完成11件县级一河(湖)一策方案和8件市级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2022年,投入资金38万元,对牛栏江、洗马河、小江等20条重要河流和清水海、凤龙湾、三月三等5座重要水库进行了一河一策工作方案修编,并按照市级联系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完善后报市河长办备案。二是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昆明市总河(湖)长令关于印发〈昆明市河(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的通知(2021年第2号)》等文件要求,寻甸县结合实际需要,制定印发《牛栏江保护治理内控管理制度》、《寻甸县河(湖)长履职规范》、《河长巡河巡查制度》、《水质监测预警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寻甸县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细则》等相关管理措施,逐步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工作机制;强化河长履职。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亲自调度年度重点工作,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河长制及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2021年至今各级河湖长积极履职,累计巡河巡查8932次,切实落实上级河(湖)长抓下级河(湖)长、河(湖)长抓责任部门的工作责任。三是2022年投入资金81万元,对寻甸县境内牛栏江(寻甸段)、木板河、洗马河(寻甸段)等20条河,清水海水库、木戛利水库等5座水库开展河湖库渠健康评价工作,从水域岸线状况、水质水量、生物状况、社会服务功能等4个准则层开展调查监测和资料收集分析及河湖健康状况评价,编制河湖健康评价报告,并报市河长办备案

5.加大普渡河、牛栏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对水质长期优良的断面的环境监管,结合河道水质监测结果,密切关注主要污染指标浓度值变化,注重风险管控与防范,防止好水变差。持续开展水质预警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根据《昆明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昆明市地表水断面水质目标的通知》(昆水治办〔2021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2年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昆政办文〔20222号),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寻甸县涉及河流湖库考核断面均为11个,2021年,11个考核断面总体水质达标率为81.82%,未达标断面为:果马河李家坝断面为类、老河(汇入牛栏江前)断面为类;2022年,总体水质达标率81.82%,未达标断面为:省控断面清水海、市考断面老河。20231-10,总体水质达标率91%,未达标断面为:市考断面老河。县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向各成员单位进行水质通报,针对超标断面,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涉及乡镇(街道)预警38次,2022年向涉及乡镇(街道)预警28次,2023年向涉及乡镇(街道)预警25次。

6.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染整治。一是金所、羊街林产业园两个片区工业污水已实现零排放,生活污水依靠两个集镇1500方的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但现有设备不满足实际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园区平台载体功能,寻甸县启动了羊街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可研立项、设计施工EPC招投标,确定设计施工单位等工作,并于202339日开工建设。二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信息公开到位,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20231—10月,共出动233车次561人次检查企业280家次,针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共计下达了9份《寻甸县环境监察现场处理决定通知书》、54份《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立案调查52件。三是督促工业园区煤磷化工企业对厂区雨污管网进行全面排查,绘制厂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雨水流向图。并组织开展了汛期涉水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企业绘制管网走向图及外环境进行实地核查。目前除旭东集团正在进行整改外,其余5家企业(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常青树化工有限公司、云南南磷集团寻甸磷电有限公司、中化云龙有限公司、云南国能化工有限公司)均已完成雨污管网图绘制及整改。

7.开展涉磷及涉重金属行业排查整治,开展三磷行业整治等专项工作。为进一步巩固我县三磷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成效,推动辖区内长江流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以来持续组织开展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对5三磷企业进行了专项排查,对涉磷企业雨水排口水指标超标的情况,督促整改。经整改后复测,4家超标企业均已达标排放。2023年,制定《牛栏江流域(寻甸段)煤磷化工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工作方案》,开展牛栏江流域(寻甸段)煤磷化工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邀请市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环保专家对辖区内煤磷化工企业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排查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开展煤磷化工企业汛期雨污分流设施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督促企业对厂区雨水和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绘制厂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雨水流向图,对企业绘制管网走向图及外环境进行实地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企业限期整改,确保初期雨水全收集,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目前,云南国能化工有限公司、云南常青树化工有限公司进入渣场道路正在整改,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除雨污分流问题拟定于1130日前完成整改,其余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8.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一是2021年,对已有的21个入河排污口开展现场核查,进一步更正、完善入河排污口信息。目前,全县已办理入河排污口审批的有9个排污口,未发现新增入河排污口。二是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拉网式排查牛栏江(寻甸段)入河排污口工作方案》,结合《昆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3年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方案》的通知》(水治便〔20231号)和《昆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水治便〔202350号)文件,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摸清入河排污口数量、分布情况、所在地理坐标、排入水体、排放物质、入河方式、废污水排放量、污染物主要来源和排放方式等基本情况,对排查的排污口进行分类,按照一口一档要求登记造册形成县区入河档案。已完成牛栏江干流、牛栏江一级支流前进河、小江干流、潘所海、三月三水库和老河6个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及溯源工作。并根据排查、监测及溯源情况,编制了前进河、潘所海、三月三水库和老河4个流域水质提升方案。经排查、监测及溯源,共排查出入河排口424个,其中:牛栏江125个、小江干流89个、前进河77个,潘所海28个,老河99个、三月三水库6个。三是根据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及溯源结果,委托第三方编制潘所海、三月三、前进河及老河入河排污口水质提升工作方案。

9.进一步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一是寻甸县共涉及6座小水电站清理整改,根据综合评估,4座电站退出,2座整改。目前,退出的4座电站已按照一站一策方案完成退出工作,退出措施为拆除机电设备、解除并网、拆除升压站等,保留厂房等部分设施作为后续管理使用。整改的2座电站,主要问题为生态流量监管机制不健全,寻甸县制定了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推进整改,于20221019日通过县级自查自验并报请市级验收。目前,寻甸在运行的2座小水电站均接入市级及省级生态流量监管平台,月接入率及月达标率均达到100%。二是对在运行的两座小水电站县级自查、市级抽查发现问题清单进行督查检查工作。对金凤电站、大龙潭电站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问题进行了书面记录并要求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平台基本信息填报进度完成100%,电站生态流量下泄值核定、监测设施建设及系统接入工作已完成,合法合规性手续基本完善,退出类电站完成并销号。

10.实施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有效恢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一是认真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行动。县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寻甸县境内牛栏江、小江、普渡河流域开展取缔违规捕捞工具(地笼)、非法电捕鱼和违规垂钓的专项执法行动280余次,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务局开展联合执法10次,共出动执法人员750余人次,车辆210台次,快艇10艘次,取缔牛栏江流域内地笼533个,长度2840米,刺网18张,长度260余米,钓鱼竿300余根,捞兜29个,钓鱼竿包31个,劝退钓鱼人员700多人次,行政立案7件,查处12人,罚款总计13400元。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在牛栏江流域实施化肥减量增效-测土配方技术推广项目。2022年已实施项目:寻甸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测土配方施肥试点)项目;寻甸县2022年种植业结构调整绿肥种植项目。2023年投资94万元开展滇池流域及补水区减肥技术推广项目(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投资104.9万元开展寻甸县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项目。三是对全县规模养殖场建立定期巡查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每半年完成一轮覆盖所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及运行情况检查,指导、督促属地乡镇把散养畜禽的粪污资源化利用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进行规范,达到固体粪污不乱堆,液体粪污不乱排,确保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11.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每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下发考核通知。同时印发《寻甸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寻办通〔20224号)及《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争当生态文明排头兵水环境治理竞赛指标考评细则》的通知,将县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情况纳入考核,不断促进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 刘荣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寻甸县文苑路17(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联系人员及电话:李慧,0871-62662750

公示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    202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