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拟审批《云南广兴塑料泡沫有限责任公司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广兴塑料泡沫有限责任公司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广兴塑料泡沫有限责任公司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特色产业园区羊街林业产业园(地理坐标为:东经103° 9′ 22.773″,北纬25° 27'58.255" )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云南广兴塑料泡沫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嘉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特色产业园区羊街林业产业园,项目总投资9865.32万元,项 目 占 地 面 积 25555.6m2 , 建 筑 面 积 约17363.38m2,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主要有生产车间、办公楼、锅炉房、原料区、成品区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施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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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时采取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 施工建筑材料定点堆放,用蓬布遮盖建筑材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附近公共卫生间现有设施处理, 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洗手清洁废水设置 1 个容积约为 1m3 的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 文明施工, 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存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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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期 | |
气 环 境
|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预发泡废气、成型废气、食堂油烟及异味,排放方式为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项目一共设置 2 根废气排气筒。 锅炉废气:设置 1 套“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对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 1 根 40m 高的排气筒( DA001)排放; 预发泡、成型废气:项目在发泡机上方设置 3 个集气罩,在成型机上方设置35个集气罩分别用于收集预发泡及成型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气经收集后统一进入 1 套“三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DA002); 餐饮油烟:项目食堂设置一套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引至屋顶 1.5m 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 项目在发泡机上方设置 3 个集气罩,在成型机上方设置 35 个集气罩分别用于收集预发泡及成型过程产生的废气,项目生产工段均置于厂房内,车间加强通风 ;项目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为全封闭式加盖设计,同时在周边设置绿化,卫生间加强管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 |
水 环 境
|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 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蒸汽冷凝水、冷却废水)、办公生活污水以及食堂废水 。 项目纯水制备废水及锅炉排污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作为生产冷却循环水补充使用,冷却废水经循环水冷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蒸汽冷凝水用于锅炉损耗补充水,生产废水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办公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用于项目区内绿化及道路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
声 环 境 |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发泡机、成型机、生物质锅炉等生产设备以及空压机产生的噪声,以及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 生产设备设置基础减振,产噪设备置于厂房内,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进出车辆减速慢行,夜间不生产 。 |
固 体 废 物
| 运营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预发泡过程不合格颗粒、未成型产品、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锅炉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絮凝沉淀池沉渣、冷却池沉渣及浮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 废包装材料、预发泡过程不合格颗粒、未成型产品、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锅炉炉渣、除尘器除尘灰、絮凝沉淀池沉渣收集袋装后外售建材生产企业;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食堂餐厨垃圾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收集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相关规定。 |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8 月22 日项目在昆明市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2023年 11月 14 日取得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技术评估意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广兴塑料泡沫有限责任公司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
Email:xdhbj@sohu.com
电话/传真:0871-62662750
通讯地址:寻甸县文苑路环保局(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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