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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404-866710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4-28 16:06
名 称: 关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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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28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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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推动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有关规定,结合2023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和我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分析,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1、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4号令);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通知》(国发〔201120号);

3、《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

4、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谁引发,谁治理,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

2、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协作配合和属地为主的原则;

3、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

4、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防御地质灾害能力。切实抓好地质灾害提前避让、主动避让和预防避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目标与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2024年度安全渡汛。全面提升防御地质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给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主要内容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由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预期效果五大章节组成

1、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介绍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并根据致灾因素活跃程度预测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对2024年地质灾害活动水平进行预测。

2、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包括对本县地质灾害防治进行分区,同时确定2024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并与2023年点数相比较。

3、地质灾害威胁对象

介绍本县地质灾害主要威胁的区域类型,并对工程活动引起的地质灾害提出防治措施要求。

4、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是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巡排查,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地区结合气象预报预警进行动态巡查排查,聚焦重点,落实重点区域隐患巡查排查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建设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四是加强矿山、渣土堆放的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五是加大对破坏地质环境、诱发地质灾害责任人惩罚力度;六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知灾、识灾、避灾能力;七是因地制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八是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强化网格巡查员+监测设备+气象风险预警相结合的风险防控模式,建立巩固五位一体网格化巡查排查制度和一点多员包保责任制度的管理长效机制。九是完善应急体系,提高应急能力,根据《寻甸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全力做好应急抢险工作;十是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监测)、汛期24小时值班、地质灾害灾()情报告、两卡一书发放、应急调查处置等制度。

5、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力争完成本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及效果。

六、涉及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七、执行标准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规定,并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情况实际执行。

八、注意事项

1、根据气象预测,2024年我县年降水总量较常年正常,预计平均降水量在9401060毫米之间,气温正常至偏高。雨季于5月中旬至下旬开始,接近常年,主汛期(68月)降水量较常年同期正常,降水分布不均,9月至11月降水量较常年同期正常至偏多,出现秋季连阴雨的可能性偏大。雨季于10月中旬前后结束,雨季结束期接近常年。进入雨季后,强降水天气过程明显增多,极易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5月至10(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工程诱发的地质灾害虽然时段上具有不确定性,但汛期发生地质灾害的频率仍较其他季节高。

九、关键词诠释

地质灾害: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有关的灾害。

滑坡:是指山坡在河流冲刷、降雨、地震等自然因素作用下,或者在切坡、山坡加载等各类人为工程活动影响下,土层或岩层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现象。

崩塌:是指陡坡上的岩土体在突然脱离山体发生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

泥石流:是指在降水、库塘溃坝或冰雪突然大量融化等因素作用下,在沟谷中产生的一种挟带大量泥砂、石块、树木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体或者土体受自然作用或者人为活动影响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而造成灾害的现象或者过程。引起地面塌陷的动力因素主要有地震、降雨以及地下开挖采空,大量抽水等。地面塌陷又分为岩溶塌陷、采空塌陷及黄土湿陷。

地裂缝:地表岩层、土体在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作用下产生开裂,并形成具有一定长度、宽度和深度裂缝地表破坏的地质现象。

地面沉降:是指在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综合作用下,由于地下松散地层固结压缩,导致地壳表面标高降低的一种局部的下降运动(或工程地质现象)。

十、惠民利民举措

(一)通过本方案编制,建立和健全我县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反应能力。

(二)进一步减轻地质灾害对我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最大限度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相关文件: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