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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412-947359 主题分类: 安全预案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4-30 14:30
名 称: 仁德街道2024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文号: 关键字:

仁德街道2024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4-30 14:30
字号:[ ]

为有效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全街道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高效有序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的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街道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主动权。各社区、相关单位应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辖区内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塌陷、泥石流等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处置。重点是仁德街道现有的3个中型及以上规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别为:北观社区白龙潭村地质灾害隐患点建设社区回龙村地质灾害隐患点道院社区小法古村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各隐患点概况

北观社区白龙潭村地质灾害隐患点:位于北观社区白龙潭村,为中型滑坡,威胁滑坡体前缘及以下31124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社区回龙村地质灾害隐患点:位于仁德街道建设社区回龙村,为中型滑坡,威胁滑坡体前缘及以下1465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道院社区小法古村地质灾害隐患点:位于仁德街道道院社区小法古村,为中型滑坡,威胁32124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应急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对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做好辖区内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仁德街道办事处成立了仁德街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如下:

    长:鲁立林(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张天亮(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长: (党工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徐有梅(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政法委员

范光华(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鹏(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卢朝波(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楠(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马建春(办事处副主任)

阮云乾(办事处副主任、仁德派出所所长)

白朝春(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员:赵建喜(司法所所长)

曹玉飞(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焱聪(财政所所长)

郭慧敏(党政综合办<主持工作>

张少春(基层党建办主任)

(社会建设办主任)

李金华(经济发展办主任)

马雪美(乡村振兴办主任)

罗存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先福(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杜家庆(综合执法队队长)

孔祥敏(科工贸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樊玉仙(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笑景(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兴良(为民服务中心<主持工作>

马应禄(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

赵庆慧(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兴禄(中心学校党委书记

杨清虎(卫生院院长)

白朝昆(供电所所长)

马子平(北观社区党委书记)

周宁督(建设社区党委书记)

杨娅飞(道院社区党委书记)      

指挥部成员若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仁德自然资源所,由仁德自然资源所所长赵庆慧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指挥部下设十个工作组,职责分工如下:

(一)监测预报组

张天亮同志任组长,赵庆慧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社区地质灾害监测员组成,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临灾监测、危险区划定、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的确定和公告、灾情发布、灾害应急调查、影响分析和灾害报告,并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二)抢险救援组

马建春同志任组长,李金华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街道民兵应急分队、社区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动员、抢救并护送受威胁和危害的人员按预定的撤离和转移路线至安全地带。

(三)医疗救护组

肖鹏同志任组长,杨清虎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卫生院人员和村卫生室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因灾受伤群众的医疗救治及抢救工作,并对灾区进行防疫消毒,避免传染病的发生。

(四)综治维护组

徐有梅同志任组长,梁瑞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社会建设办、司法所、派出所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受灾地区的社会治安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避免因灾发生社会治安问题,并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五)事故调查组

阮云乾同志任组长,成员由派出所干警组成,主要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调查,初步判定事故原因。

(六)信息宣传组

楠任同志组长,宣传科段永娟主要负责做好与上级新闻单位对接联系,做好灾情处置,应急救援相关情况的宣传工作。

(七)交通通讯

马建春同志任组长,罗存良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供电所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因灾被毁道路、通讯线路、供电线路、供水设施进行抢修,确保交通、通讯畅通。

(八)资金保障组

张天亮同志任组长,杨焱聪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财政所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抗灾所需资金的组织和调拨工作,确保抗灾经费足额投入。

(九)善后处理组

徐有梅同志任组长,樊玉仙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社会保障中心和信访科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接待伤亡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提供食物、食品、临时避难场所等后勤保障工作。

(十)后勤保障组

徐有梅同志任组长,郭慧敏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上情下达及灾情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做好救援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应急人员物资准备

各社区、街道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充分准备物资及编制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

(一)加强科普,广泛宣传。

各社区、相关单位要围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相关知识进行广泛宣传,加大科普教育力度,在全村群众中树立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知灾、识灾、避灾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形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系统。

(二)摸清底数,准备物资。

各社区、街道相关单位要对所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掌握基数,对人口集中地段进行实地查看,准确掌握人员状况及结构,对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通道及可用于防灾减灾的机械、物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一次性清理和掌握,对必须防灾设防物资进行充分准备。

(三)建立健全专项防灾减灾应急处置预案。

各社区、街道相关单位要以科学的态度,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可行性和操作性的专业应急预案。

(四)人力资源配备。

各社区配备专职灾害管理人员每个隐患点明确两名地质灾害监测员,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和临灾预警工作,街道民兵应急分队应加强队伍建设,平时做好各类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工作。

六、监测预警和险情报告

(一)建立健全值班制度。

自然资源所、隐患点地质灾害监测员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凡逢大雨时,实行双人值班及领导带班,认真接听辖区内雨情、汛情、险情和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发现异常险情时,应在30分钟内向街道应急指挥部报告,不得推诿或隐瞒不报。

(二)加大巡查监测力度。

自然资源所在汛期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地质灾害区域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发现灾情和险情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要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三)制作并发放“两卡一书”。

及时在汛期前将《地质灾害隐患点通知书》《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放至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社区,将《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民手中,明确预警信号发布人、逃生路线和安置地点等重要信息,确保万无一失。

七、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

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级: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较大者。

重大级:因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者。

较大级:因灾死亡3人以上3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

一般级: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者。

八、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

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指挥部应根据灾害等级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人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全力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九、撤离路线及安置地点

道院社区小法古村地质灾害隐患点:顺村东北面公路撤离至双龙水泥场。

建设社区回龙村地质灾害隐患点:顺村北面公路沿路撤离至公园壹号售楼部前场地。

北观社区白龙潭村地质灾害隐患点:顺村东南面公路撤离至白龙潭村集体活动室

十、妥善处理灾后事宜

灾情发生后,各社区、相关单位要全力抢救人员和财产,把因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迅速投入事故处理和灾后重建工作之中

1.积极采取生产自救,恢复生命线工程,为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及物资,组织受灾群众重建家园。

2.动员其他社会力量,为受灾群众捐款捐物,帮助他们重建家园、渡过难关。

3.凡参加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员,其医疗、抚恤待遇按相关规定予以兑现执行。

4.深入调查了解,准确掌握事故原因,对有关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5.做好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害情况,争取上级的关心支持。

6.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借故逃避,临阵脱逃或拒不执行救援命令的进行依法查处,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