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专项服务行动打造“甸小二” 营商环境服务品牌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推动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部署安排,严格落实《寻甸县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实施专项服务行动打造“甸小二”营商环境服务品牌。
一、行动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县委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具体安排,以“助企寻梦‘甸小二’”、“我们都是‘甸小二’”为主题,紧盯企业和群众的急难愁盼和痛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的主动性、能动性,汇聚带动各类优质服务资源,助力企业提振信心、转型发展、大干快干,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现实利益问题。同时,加大经验总结和宣传引导,将“甸小二”服务理念深入人心,努力打造寻甸“甸小二”营商环境服务品牌,塑造寻甸营商环境新形象。
二、实施“助企寻梦‘甸小二’”专项服务行动
(一)开展政策法规直达服务。集中开展“助企寻梦‘甸小二’”政策法规宣贯活动,深入园区、商会、协会,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等促进企业发展和规范企业行为的法律法规,宣传财政金融、减税降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助企惠企政策事项,组织业务骨干、专家学者、专业律师等,向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政策辅导、政策申报、“法治体检”、司法调解、法律辅导、法律援助等公益性服务,帮助从合同管理、用工管理、风险防范、雇佣状况、法规遵循、争端处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进行规范完善,引导企业关注政策、匹配政策、申报政策、享受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获得感。(指导部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局;实施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二)开展科技创新赋能服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助企寻梦‘甸小二’”科技创新、创新创业宣传、培训和竞赛等活动,强化科技创新指导,拓宽企业发展空间和渠道。对辖内及行业内企业进行动态梳理统计,以各类优质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为导向,积极引导各类投资主体投入研发活动。协助优质中小企业与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平台对接联络,搭建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渠道,支持帮助企业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帮助企业分析研判基本条件,精准匹配惠企政策,力争更多企业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甚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指导部门: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实施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三)开展经营主体增值服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助企寻梦‘甸小二’”企业“大摸底、大服务”工作,将更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纳入服务范围。向创业者和初创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成果转化、管理咨询、宣传推广等服务,提高创业便利性和成功率。依托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机构和平台,收集企业管理帮扶需求,组织管理咨询机构及时对接解答。开展企业财税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和上门辅导,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面向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围绕企业报告的重大涉税事项、争议事项、优惠事项等个性化差异化需求,组建税收政策辅导专家团队,提供一对一精准辅导。(指导部门: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实施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四)开展要素需求对接服务。组建“助企寻梦‘甸小二’”要素保障服务队伍。在育才引才方面,实施“工、农、旅三产人才培养计划”,引导高校和企业合作交流,“订单式”向企业培养、输送高质量技术人才;依托中央定点帮扶、东西部协作平台,发挥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普陀区的“院所校企”资源优势,组织企业人员参加专业化培训和跟岗学习。在投资融资方面,梳理融资需求企业“白名单”,召开银政企工作协调推进会、选派“金融特派员”等,助力投融资有效对接。在对接供需市场方面,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息和咨询服务,扩大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机会;组织县域内企业参加南博会等各类展销活动,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指导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投资促进局;实施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五)开展挂钩包办全程服务。严格落实县级领导挂钩联系 部门包办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协调服务机制,强化领导干部与112个重点项目(企业)“一对一”帮扶联系,严格执行企业专员(项目管家)挂钩联系中小微企业制度,县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挂钩联系70家中小微企业,采取走访调研、现场办公、专题会商等方式,“甸小二”每月至少对所联系服务的企业进行1次走访调研,对企业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建立“一企一策”挂钩联系帮扶台账,统筹推进挂钩项目招商、洽谈、签约、开工、投产、增效一条龙服务。(指导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实施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三、实施“我们都是‘甸小二’”专项服务行动
(一)提供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严格落实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站)“1+7”管理机制,规范政务服务事项集中整合和统一管理,深化推进“一口受理”,实行无差别综合服务为主,分领域综合服务为辅的“一窗通办”。在各级政务大厅打造“甸小二”专业服务团队,统一服务口号、服务规范等,实行“一次性告知”“首问首办”“帮办代办”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一站式”办事服务。在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明确专人担任“甸小二”,负责全程跟踪服务涉企、涉民生事项办理,采取领办、帮办和代办等方式,保证事项需求盯到底、抓到位。(指导部门:县政务服务局;实施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级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
(二)提供及时靠谱的就业服务。“甸小二”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平台,定期对就业市场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布反馈就业供求信息。提供个性化的职业规划、就业指导服务,组织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实习等活动,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严格落实担保贷款、交通补贴、基层就业奖补、创业补贴等各类就业扶持政策,为毕业生、待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帮助。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方式,鼓励吸纳更多就业人员。落实引进人才各类优惠政策,为符合条件人员办理人才公寓、“兴甸人才卡”等惠才服务,及时保障享受购房租房、落户、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税务、休闲娱乐等方面政策。畅通劳动保障举报渠道、规范劳动执法办案程序,大力支持农民工讨薪维权。(指导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施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级各有关部门)
(三)提供周到细致的特殊服务。针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制定专门的服务政策,明确服务内容、标准和要求,流程上做到尽量简化,材料上做到尽量压缩。在各级政务大厅设立特殊人群优先窗口,完善坡道、扶手、电梯等无障碍设施,提供助听器、放大镜、轮椅等必要辅助设备,根据需要提供全程帮办代办等服务。推广网上服务,明确专门“甸小二”负责为特殊人群提供便捷的在线服务指导,引导帮助进行“掌上办”“一网办”。对于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将窗口前移至群众身边,提供上门服务,解决因出行困难而难以享受政务服务的问题。针对有特殊情况、特别需求的办事群众,在严格遵守法规政策前提下,通过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辅助远程办理等方式及时灵活高效为群众办理业务。(指导部门:县文明办、县政务服务局;实施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级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
(四)提供暖心贴心的志愿服务。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结合实际,规范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根据创文标准按需设置母婴室、应急医药箱、雨伞、手机充电、WIFI网络等便民设施,免费为群众提供打印、复印资料服务,帮助群众填写各类申请表格,指导自助办理机办理、业务资料邮寄等帮办代办工作,持续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根据群众办事需求,提供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人性化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每月确定主题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开展“我们都是甸小二”文明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指导部门:县文明办、县政务服务局;实施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级各有关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广泛宣传动员(2024年7月15日前)。各级各部门学习领会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组织专题研究,对实施两项专项服务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专项行动。结合行业实际、地方实际组建“甸小二”服务队伍,做到思想上统一、行动上一致。
(二)细化工作措施(2024年7月20日前)。各级各部门加强研究两项专项服务行动要求,加强与指导单位沟通对接,对照行动内容,细化制定工作措施、具体活动计划,明确近期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等内容,今后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制定新的活动计划,常态组织开展。
(三)有序组织实施(2024年7月-12月)。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带头组织实施两项专项服务行动,聚焦制约企业和群众发展、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找准突破点,采取务实举措推动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并带动广大企业和群众参与,确保在行动中真正帮助解决困扰企业群众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
(四)总结经验做法(2024年12月)。各级各部门对两项专项服务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提炼,梳理形成一批可推广复制的典型做法,一批改革创新型的典型案例,一批干事创业的典型人物。要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推动打造“甸小二”营商环境服务品牌。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专项服务行动以及打造“甸小二”营商环境服务品牌工作的研究部署,组织建立“甸小二”服务队伍,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同配合,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企业群众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服务活动,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质效。各指导部门和实施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于每月20日前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报送上月专项服务行动开展情况(含活动组织、信息简报、宣传报道等)。
(二)利用各类阵地,强化报道宣传。各乡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宣传载体和阵地优势,在辖区显著位置、重要服务窗口,以LED显示屏为主,于2024年7月15日前刊播“甸小二”专项服务行动宣传标语,营造热烈、浓厚的氛围。标语宣传图片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发送至县营商环境办(县政务服务局端口)。要及时总结专项服务行动的服务成效和经验做法等形成简讯简报,通过各类融媒体平台进行对外报道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甸小二”营商环境服务品牌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三)注重结果运用,实行跟踪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在专项服务行动中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理念,能整合的活动尽量整合,能多部门联合开展的尽可能联合开展,集聚带动广大市场化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内容丰富的各类活动,切实提升企业满意度,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服务行动及“甸小二”营商环境服务品牌建设情况纳入争当营商环境排头兵大竞赛考核重要内容,按季度实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