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松富煤矿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为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0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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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落实寻甸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现拟对松富煤矿矿权进行注销,2024年7月23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松富煤矿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为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现给予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寻甸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附件:关于同意松富煤矿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为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0日
联系电话:0871-6266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