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路灯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路灯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名称(公章):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2023年路灯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
绩效自评日期:2024年4月20日
2024年4月
自评小组成员:
自评小组 机构职位 | 姓名 | 职务/职称 | 所属 单位/处室 | 签字 |
组长 | 王荣春 | 局长(党组书记) | 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副组长 | 李耀国 | 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 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副组长 | 杨兴贵 | 副局长 | 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成员 | 白云生 | 副局长 | 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成员 | 周艳丽 | 副局长 | 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成员 | 杨立志 | 办公室主任 | 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成员 | 蒋厚媚 | 会计 | 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报告撰写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自评工作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目 录
摘 要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目的
为加强市容环境整治,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照明的作用,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城市路灯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明亮、完好和清洁;为改善居民出行条件,补齐市政公用设施短板,我局加强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设施等的建设和维护,强化道路及附属设施整治,及时修复破损路面、井盖、交通护栏等。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23年路灯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主要用于县城建成区6.57平方公里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养和市政设施,包括路灯维修、市政路灯电费、雨污管网及相关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和寻甸县县城排水专项规划。通过路灯及基础设施日常维护项目的实施,进一步美化了公共空间和县城环境,解除安全隐患,为市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预算收支情况
项目总预算350万元,2023年《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寻财预〔2022〕1号)下达2023年度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路灯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3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支付项目资金3197160.6元,回未下达指标,支付进度91.3%。
二、自评结论
通过对我局“2023年路灯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支出项目的决策、管理、绩效三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评价、打分,最终绩效自评得分:97.3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资金审批,规范经费支出,路灯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科统一管理,发生支出时由经办人、审核人、分管领导、局领导全部签批完成将发票交由局财务科审核无误后申请财政直接支付拨付资金。
注重项目质量控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对服务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在预算资金总额内,通过公开招投标、竞争性磋商、询价等方式优选具备条件的企业承担路灯及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强化道路及附属设施整治,及时修复破损路面、井盖、交通护栏等,与各供应商签订了合同,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制定了《寻甸县路灯维护管理考核方案》对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确保良好的管养服务质量。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路灯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寻甸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寻财绩〔2020〕9号)、《寻甸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寻甸县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寻财绩〔2018〕9号)的要求,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2023年路灯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支出绩效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推动建立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体系,加强市容环境整治,分区域、分类别、分步骤地推进“治脏”“治乱”“治差”“治堵”“美化”“亮化”“净化”“绿化”等各项工作,使市容环境更加干净整洁、城市景观更加亮丽迷人、出行条件更加舒适便捷、人居环境更加温馨。
为加强市容环境整治,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照明的作用,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城市路灯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明亮、完好和清洁,确保亮灯率达到95%以上;为改善居民出行条件,补齐市政公用设施短板,我局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设施等的建设和维护,强化道路及附属设施整治,及时修复破损路面、井盖、交通护栏等。
2.项目实施情况
2023年路灯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主要用于2023年县城建成区6.57平方公里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养,包括路灯维修、市政路灯电费、雨污管网及相关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和寻甸县县城排水专项规划。县城道路下水管网全长31999米,面积为805720平方米,覆盖率为92%。路灯4187盏,亮灯率保持为95%以上。窨井盖有2250个,合格率达98%以上。通过对路灯及基础设施日常维护项目的实施,进一步美化了公共空间和县城环境,解除安全隐患,为市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项目总预算300万元,2023年《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寻财预〔2023〕1号)下达2023年度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路灯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330万元。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定期巡查、及时修复县城各类市政设施。按管养要求定期对辖区范围内的公用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设施毁损情况并进行处置。
加强路灯管理,选用符合城市建筑的特点的路灯设施,使其融入城区环境,彰显县城的现代风格。全面掌握单灯亮灯情况,实现单灯远程开关控制等功能,同步提高路灯智能化控制水平,使路灯运行管理信息化、智能化。
2.年度目标
完成县城建成区6.57平方公里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养,市政设施、城区道路、路灯维修等工作,具体目标为: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市政维护检修面积 | >=6.57平方公里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路灯管护数量 | >=4660盏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护栏管护数 | >=95%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护栏完好率 | >=95%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亮灯率 | >=95%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工程完成验收质量合格 | 合格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市政设施诉求处理及时情况 | <=3天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市民生活质量 | 显著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 |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是为了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前期调研
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绩效自评小组,对本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整理,结合掌握情况,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分析、核查落实,在核查无误的情况下进行汇总,奠定绩效自评工作基础。
2.研究文件
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寻甸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寻甸县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查看梳理单位年度工作任务目标,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学习相关考评文件,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奠定基础。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的设计
(1)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共设一级指标三个,分别为项目决策(20%)、项目管理(20%)、项目绩效(60%);二级指标七个,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细化为三级指标及四级指标,满分100分。
(2)工作方案
绩效自评小组组织召开绩效评价会议,确定绩效评价重点,选取适合的绩效评价方式,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绩效评价标准和评分标准,对相关项目资料进行核查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得出绩效评分。
(三)绩效自评原则、自评方法
1.绩效自评原则
坚持科学规范原则,对绩效自评严格遵循既定程序,做到有据依循,科学可行;坚持公正公开原则,做到考核过程透明公开、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及时公示考核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坚持分级分类原则,科学合理对项目进行自评,紧扣要点,找准特点,明确考核目标方针,做到分类组织、分类实施。
2.绩效自评方法
由绩效自评小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预算及项目执行情况制定自评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收集被评价项目的相关资料,对数据进行计算复核,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自评。
(四)绩效自评实施过程
1.数据填报和采集
本次绩效评价数据来源于预算批复及明细、部门决算报表、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以上资料进行分析汇总,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的基础数据。
2.社会调查
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项目的开展情况,设计相关的调查问卷,对社会公众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社会调查问卷分析报告。
3.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
完成各项数据采集后由绩效考核组对数据材料进行统计分析,得出评价结论及得分,并撰写自评报告。
三、自评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自评结论
1.自评结果
通过对我局“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路灯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支出项目的决策、管理、绩效三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评价、打分,最终绩效自评得分:97.3分,评价等级为“优”。
2.主要绩效
定期巡查、及时修复县城各类市政设施。按管养要求定期对辖区范围内的公用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设施毁损情况并进行处置。
加强路灯管理,选用符合城市建筑的特点的路灯设施,使其融入城区环境,彰显县城的现代风格。全面掌握单灯亮灯情况,实现单灯远程开关控制等功能,同步提高路灯智能化控制水平,使路灯运行管理信息化、智能化。
(二)具体绩效分析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各绩效指标评价情况如下:
1.项目决策部分分值为20分,占比20%,评价得20分。
2.项目管理部分分值为20分,占比20%,评价得20分。
3.项目绩效部分分值为60分,占比60%,评价得57.3分,其中:项目产出分值为30分,占比30%,评价得30分;项目效益分值为30分,占比30%,评价得27.3分。
项目绩效指标分析:
产出数量:定期巡查、及时修复县城各类市政设施。共计修复人行道小块2000余平方米,更换雨篦子100余个、窨井盖150余套,修复增设市政道路隔离栏800米,安装人行道隔离桩110棵,清除路沿私设斜坡障碍1100米,确保了城市道路平整通畅。做好市政照明设施维护管理,维修照明电缆1500余米、更换灯罩200余个,并随季节及时调整亮灯时间,确保亮灯率达标,满足市民需求。
质量指标:对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确保良好的管养服务质量,路灯及公用基础设施养护工作2021年每月考核评分均在90分以上。
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实施补齐市政公用设施短板,改善了市容环境,提高了居民出行条件。
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对路灯及公用基础设施进行养护,确保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完好,改善居民出行条件。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调查满意度为73%。
具体评分情况详见附件1: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路灯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四、成本效益分析
本单位作为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路灯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支出项目的主管单位,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逐级审批并办理资金拨付。项目年初预算3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支付项目资金3197160.6元,回未下达指标,支付进度91.3%。 在确保工作任务没有减少的情况下,预算控制和成本控制方面没有超出预算成本,预算进度执行良好。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资金审批,规范经费支出,路灯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科统一管理,发生支出时由经办人、审核人、分管领导、局领导全部签批完成将发票交由局财务科审核无误后申请财政直接支付拨付资金。
注重项目质量控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对服务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在预算资金总额内,通过公开招投标、竞争性磋商、询价等方式优选具备条件的企业承担路灯及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强化道路及附属设施整治,及时修复破损路面、井盖、交通护栏等,与各供应商签订了合同,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制定了《寻甸县路灯维护管理考核方案》对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确保良好的管养服务质量。
相关附件
附件1: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路灯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附件2: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路灯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支出项目基本信息表
附件3: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路灯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路灯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附件2: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路灯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项目基本信息表
附件3: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路灯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