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寻甸壹加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20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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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云财规﹝2020﹞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实施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云财会〔2021〕33号)的规定,经寻甸县财政局对寻甸壹加代理记账有限公司的代理记账资格承诺进行审核,作出同意该机构取得代理记账资格批复,并已对该机构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机构取得代理记账资格有异议,可向寻甸县财政局书面反映。(电话:0871-62662571)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