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公安局关于寻甸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及附属工程民警食堂建设工程投资管理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寻甸县公安局关于寻甸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及附属工程民警食堂建设工程投资管理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审计局:
我局于2024年12月10日收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寻甸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及附属工程民警食堂建设工程投资管理情况》(寻审报〔2024〕7号),在报告中提出相关问题。我局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逐条认真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对“多计工程价款5543595.12元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项目现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但施工单位合同内工程价款暂未支付完毕,后续我局在支付未付工程款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竣工决算审计金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据实结算。
二、关于对“多计待摊投资20000元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多计待摊投资20000元为看守所可研编制费用,后续我局在账务处理过程中据实调整。
三、关于对“多报信息化系统投资628061.89元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暂未入账,对多报信息化系统投资628061.89元,我局入账时根据项目批复内容据实调整。
四、关于对“支付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款时未取得发票14200000元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款支付过程中未开相关发票,目前已通知相关收款单位开具发票,该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五、关于对“合同签订金额与中标金额不一致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招投标完成后,预算造价又由寻甸县定额站审查,合同签订金额16549228.18元为定额站审查后预算价。该项问题我局在今后的项目中加强合同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六、关于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项目建设竣工后,相关制度不完善,以至于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完整。我局将在后续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据实、及时、完整编制《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特此报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