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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404-460379 主题分类: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4-11 10:30
名 称: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及办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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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及办公信息

发布时间:2025-04-11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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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昆办通〔201917号)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寻改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教育体育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以下简称“县委教工秘书组”)设在县教育体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教育领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体制改革等工作。设置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室,负责处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县教育体育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教育方针及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体育法律法规;拟订教育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综合管理全县教育体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布局规划、结构调整及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并组织实施,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三)研究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对教育体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四)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本系统统战、群团和老干部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拟订全县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六)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卫生、艺术、法制、国防和健康教育等工作;统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指导全县校外教育工作和青少年科技体育活动。

(七)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督导。

(八)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九)统筹全县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改革发展;管理全县体育竞赛、业余训练和设置竞技运动项目,组织参加和举办县级、市级、省级、全国及国际体育赛事;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和运动队伍建设。

(十)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管理本级教育体育经费;监督管理机关和全县各类学校(单位)国有资产;统筹管理学生资助工作。

(十一)按管理权限负责和指导学校体育基础设施的布局、规划和基本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教科研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

(十二)指导和监督县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机关和所属学校(单位)进行审计监督。

(十三)规划、推进本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干部、教职工、体育业内人才培训;落实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推进学校办学、管理制度改革;负责教育系统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十四)加强教育体育事业宣传和信息化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五)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统筹本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和参与本系统治安环境治理、突发事件处置和校园师生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领导所属学校和单位;统筹管理和指导本系统社会组织。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第五条  县教育体育局设以下10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1.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党务、政务,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大事项督查督办以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

2.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保密、档案、文电、机要、财务、车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3.负责政务公开、重要接待考评等工作,承担三重一大制度落实。

4.负责教育系统的党建、统战、老干部等工作。

5.负责承办有关的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6.统筹机关科室完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

教育科

1.负责组织起草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教育改革方案和政策。

2.负责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

3.参与编制全县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指导各类学校招生和各类考试,承担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组织指导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5.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其发展规模的审核报批。

6.负责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7.负责教育系统法制工作,承担教育政策和法规的执行检查,对依法行政和依法施教进行指导和监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教育行政涉法事务。

8.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德育宣传科

1.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2.负责师德师风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开展学校、班主任、德育工作者、教师、学生评先选优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宣传工作。

4.指导协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科普工作。

5.指导全县中小学劳动教育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6.指导全县校外教育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

7.指导本系统团委、少先队工作。

8.指导学校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

9.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体育卫生艺术科

1.负责拟定全县体育发展规划,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群众体育活动,组织参加和举办县级、市级、省级重大体育赛事指导体育社团开展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体育工作。

3.负责体育行业协会登记、备案、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文艺比赛和交流活动,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学生军训等工作。

5.负责学生健康体检、学校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禁毒防艾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及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6.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科

1.负责统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督促指导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对处置及安全演练

3.指导学校做好校车安全、食品安全、反恐和消防工作

4.配合开展教育体育系统综治维稳、防范邪教、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5.负责协助全县体育赛事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体育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6.负责协助做好群体性信访工作。

7.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科

1.负责宣传、执行国家和省市的资助政策,承担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负责学前、义务、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大学各类学生补助的发放工作,承担在校生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和贷后管理工作。

3.负责各类社会助学项目的管理、协调及发放工作。

4.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种资助工作的政策落实、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档案建设

5.负责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的实施。

6.负责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

7.负责监督指导各学校后勤服务工作

8.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划财务科

1.负责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承担统筹编制机关及中小学学校单位经费预决算,审核、编制安排和管理各级各类教育体育专项资金。

2.负责指导机关和中小学(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绩效评价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教育体育经费投入统计工作。

3.负责基建项目立项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校园规划、基本建设等改善办学条件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基础设施建设。

4.负责制定教育体育系统年度投资计划,管理中小学(单位)的基本建设和本系统基本建设统计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教育体育事业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6.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科

1.负责机关和学校(单位)的干部选拔、管理、监督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2.负责规划、推进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教师资格制度,开展和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3.落实职称制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4.负责教育体育人才评选推荐工作,指导本系统人员招录工作。

5.负责对教育体育系统就业工作的指导。

6.承担教育体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7.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育督导室

1.承担寻甸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制定教育督导的工作计划,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

3.组织对各级各类办学水平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4.同意负责教育质量和教育发展情况的评估监测。

5.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6.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行风管理和信访室

1.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管理。

2.负责所属事业党委的行政监督和审计工作。

3.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相关部门办理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

4.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

5.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北二环凤龙路寻甸一中内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87162662314

传真号码:087162660188

电子邮箱:xdjyjbgs@126.com

四、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人信息

负责人:朱锦高,男,汉族,1973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党工委副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