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寻甸县民族宗教局部门整体支出
部门名称:寻甸县民族宗教局(单位)
评价机构:寻甸县民族宗教局(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小组
2025年5月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二)部门职能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四)部门管理制度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固定资产情况
二、绩效目标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二)评价目的
(三)评价依据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二)具体绩效分析
五、主要经验做法
六、存在的问题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附件1 成本费用分析报告
附件2 部门职能分解及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表
附件3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4问卷调查报告
附件5工作底稿
附件6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单位:元)
寻甸县民族宗教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寻甸县民族宗教局下设3个职能科室:综合科、经济发展科、宗教科,2020年11月设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寻甸县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人员编制数5人。截止2024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14人。
(二) 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县委决策部署,研究拟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力,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指导、监督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全县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督促。
3.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4.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规范化管理,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5.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6.综合研究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参与制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民族教育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民族教育中的困难,促进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省、市对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挖掘、研究、保护工作;指导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民族古籍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9.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
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0.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政治基础。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推动“两个纳入”落细落实。二是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必修课程。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为各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入脑入心。
2.坚持文化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一是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2024年共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5次;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活动,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民族团结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景区、进宗教活动场所系列活动,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二是深化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广场城市中心位置优势,投入10万元,建设“民族团结誓词碑”固定宣传标识。在重点街道、公园、交通要道等建设中华文化雕塑,不断增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三是大力实施“枝繁干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结合中华传统节日和民族节庆活动,组织开展2024年开斋节、火把节、花山节系列民俗文化等活动,积极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
3.紧抓重点突破,开展新一轮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一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4年向上争取资金510万元,实施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4个,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3个,民族手工业融合发展项目1个,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用于产业的占比例达78%。二是积极推进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广泛选树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典型,积极打造月秀社区等一批新的、有竞争力的迎检点位,开展专题培训3次、外出学习1次。
4.深入实施“三项计划”,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一是深入实施“各民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充分利用东西部协作资源优势,申报沪滇之间青少年双向交流计划纳入沪滇协作对口帮扶项目1个,2024年7月第二批35名师生到上海开展交流活动。完成省政协开展的“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协商活动,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各项工作。二是深入实施“各民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建成城市民族工作“一家亲”工作站5个,建成互嵌式社区4个。常态化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各民族交往交流,引导各族群众互嵌融居,推动各民族在文化、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三是深入实施“旅游促进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红色乡村示范走廊建设工作,6月27日成功承办“昆明市红色乡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建设启动仪式”,发布寻甸红色旅游精品线路3条,新华网、昆明日报等10家中央、省、市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举办“团结花开·和美寻甸”悦跑活动,吸引了省内外长跑爱好者500余名积极参加比赛,推动各民族群众在空间、文化、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嵌入。
5.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标准,4月29日,在基层统战民宗干部培训班上,邀请市民族宗教委专家讲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2024年上半年开展规范少数民族文字使用专项检查2次,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二是深化全域创建。常态化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各民族交往交流、团结联谊等活动。扎实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做大做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流舆论,推出“融美寻甸”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云平台,截至目前,受教育群众3.9万人次。三是健全防范和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体制机制。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积极稳妥处理意识形态问题,守好民族领域意识形态阵地。
6加强统筹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一是今年以来,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民族宗教工作1次,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1次、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4次,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会议4次,宗教团体工作会议2次。二是省、市民族宗教委领导和县委、县政府开展宗教工作调研8次,县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宗教活动场所11所,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走访慰问宗教团体、信教群众4次。
7.加强政策学习,开展宣传教育。一是结合“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五进”宗教场所等活动开展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5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二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在宗教界开展“润土培根”工程,实施思想政治引领、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提升、宗教界强基固本“三项工程”,推动全县宗教事务治理新模式取得积极成效,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确保全县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三是举办寻甸县2024年基层统战联络员培训班,全县177个村(社区)统战联络员(宗教工作网格员),16个乡镇(街道)统战委员、统战专干、民宗助理等共计230余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更好的把中央政策要求和文件精神传达到基层,不断提高各级宗教工作能力水平。四是举办2024年宗教教职人员政策法规培训班,全县200余名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增强宗教界爱国爱教、法律法规及教义教规意识。
8.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团结稳定。一是加强政治引领,国庆节期间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升国旗仪式、悬挂宣传标语。二是完成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走访调研,全面排查检查。三是制定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计划,召开安全会议4次,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检查60余次。四是严格排查辖区内运用互联网开展宗教信息服务的行为,及时妥善处置网络舆情。五是持续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圆满完成县属宗教团体换届工作。六是加强朝觐事务管理,圆满完成2024年朝觐工作。七是指导完成7所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换届工作。八是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完善财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九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登记备案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宗教活动场所相关人员及信教群众开展教务活动。
(四)部门管理制度
1.在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制定了寻甸县民族宗教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力度,对建设项目工程款拨付100%采取财政直接支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独立核算,做到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
2.在项目资金拨付方面,根据工程量完成情况,由施工单位提出拨款申请,局党组召开会议,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及工程进度讨论拨付方案,财务人员按拨付方案通知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发票,最后按财务审批程序给予拨付工程款。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2024年度预算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2024年度,寻甸县民族宗教局本级预算资金562.25万元,为人员工资及运转经费,实际到位资金562.25万元。
2、2024年度预算资金实际使用开支情况
2024年度,寻甸县民族宗教局本级预算资金共计支出56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25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39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3万元;项目支出74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度寻甸县民族宗教局新增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4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总值为69.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69.41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44.82万元;无形资产1.49万元。
二、绩效目标
(一)总体目标
寻甸县民族宗教局2024年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为:保障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正常开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持续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数量目标:预算执行的具体数量:完成好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持续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
2、质量目标:质量达标率达100%。
3、进度目标:一季度完成 0 %,二季度完成 0 %,三季度完成 50 %,四季度完成50 %,
4、社会效益:行风评议在85%以上名次。
5、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项目区群众生活水平较上年有大的增长。
6、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项目区生态环境较以前有所改善
7、可持续发展影响:项目实施后对项目区可持续发挥效益。
8、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意度以17个调查对象为限,满意度大于85%。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1.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2.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3.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4.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县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及《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开展自评工作的通知》(寻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在指标设置中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目标与结果比较、投入与效果比较等方法设置指标体系。通过设置指标的实现值、标准值、权值的记分方法体系来评价每个指标的最终得分,以最终得分来综合评价项目的绩效,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对寻甸县民族宗教局2024年度整体财政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时段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根据寻甸县民族宗教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评价组综合评价,寻甸县民族宗教局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4分,评定为“优 ”。
2.主要绩效
寻甸县民族宗教局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资金使用效益高。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和追加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退休费用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资金支付正常;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四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二是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好。一是保障了民族宗教局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保障了扶贫经费开支;三是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一系列任务。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良好,目标群体对部门职责履行及履职效果普遍持肯定态度。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部门决策方面,部门决策设立部门目标、部门职能、资源配置3个二级指标。
(1)部门目标设立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5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设立了部门中长期规划,中长期规划目标明确,并发布实施,得2分;年度工作目标以与县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准,具有明确性与合理性,得2分;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基本一致,得2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已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了绩效目标,但绩效目标与年度工作任务不完全匹配,扣1分,得2分,绩效指标明确性明确,得3分。部门决策总评价分12分,评价得分11分。
(2)部门职能设立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适应性、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部门内设科室职责的明确性4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职能设定以“三定”方案为准,职能描述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得1分;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均在“三定”方案明确的范围内,得4分;部门年度各类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相匹配,得4分;制定了具体科室岗位职责,得1分。部门职能总评价分10分,实际得分10分。
(3)资源配置设立基本支出预算合理性、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人力资源投入合理性、办公资源投入合理性、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合理性5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年初预算人员编制基数按2024年实有在编人员14人编制,基本支出根据县财政局给定的标准计算,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合理,得2分;项目支出按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编制文件上报了预算编审表,经县财政局对预算编制进行了审核,预算程序合理,预算依据充分,符合资金使用范围,不存在违规资金的情况,得4分;调查问卷,人力资源配置合理性,得分2分;根据固定资产卡片账,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办公资源基本能满足办公需要,配置基本合理,得2分;本年度项目全部完成,未出现因资金不足而未完成的情况,得3分。资源配置总评价分13分,实际得分13分。
部门决策总评价分35分,评价得分34分。
2.部门管理方面,部门管理设立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5个二级指标。
(1)预算管理设立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三公经费”控制率、预算调整情况4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2024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指标总额562.25万元,实际支出562.2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100%,得4分;项目支出2024年本级财政下达预算指标总额74万元。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5.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的1.0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的0.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的0.89%。县民宗局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指标总额488.25万元,实际支出488.25万元,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5.82万元。寻甸县民宗局非常重视预决算执行工作,加强资金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在落实基本支出、三公经费、项目支出和厉行节约情况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得3分。预算管理总评价分7分,评价实际得分7分。
(2)财务管理设立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的有效性3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制定了《寻甸县民族宗教局财务管理制度》,经检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资金使用经单位负责人审批,重大资金支出均经党组集体讨论决策;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预算资金的使用符合预算资金的用途,未发现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3.5分;财务监控方面,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财务人员对单据审核后支付,每年对拨付施工单位资金进行核账,得1分。财务管理总评价分6分,评价得分5.5分。
(3)人力资源管理设置在职人员控制率、人力资源管理执行情况2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实际在编人数14人,低于核定编制1人,得1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每年度根据《昆明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对公务员进行考核,得1分。人力资源管理总评价分2分,实际得分2分。
(4)资产管理设立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固定资产在用率2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但不够完善得0.5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固定资产在用率,得1分。资产管理总评价分2分,实际得分1.5分。
(5)业务管理设立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规范性、监督考核情况3个三级指标。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制定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2024年度工作计划》。在监督考核方面,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下达,并进行了考核打分,得3分。业务管理总评价分3分,实际得分3分。
部门管理总评价分20分,评价得分19分。
3.部门绩效分析
部门绩效分设立部门产出、部门效果和部门可持续发展3个二级指标。
寻甸县民族宗教局基本达到考核标准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鼓励科室改进管理、提高效率方面建立了新举措,建立人员绩效考核机制。自评得分41分。
部门绩效总评价分45分,评价得分41分。
寻甸县民族宗教局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总得分94分。
五、主要经验做法
在以后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执行过程中,运用结果及时掌控项目的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有效预防及纠正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行为,保证支出执行率与预算指标相匹配。
六、存在的问题
1.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相关文件要求,贫困县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纳入脱贫攻坚资金整合,按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民族风貌的打造资金投入减少,制约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深入开展。
2.由于近年财政资金有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基础设施仍然薄弱,仍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但上级资金补助项目逐年减少,给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改善带来一定困难。
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力度还有待增强。
4.日常办公开支公务卡结算比率有待提高。
5.工作业务人员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1.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经纪律,进一步提高公务卡结算比率。
2.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3.严格按《新政府会计制度》记账核算,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规范原始凭证的编制,记账凭证的填制,做好记账和报账工作。
寻甸县民族宗教局
2025年5月15日
附件1
成本费用分析报告
一.经济性分析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依据实有在编人员并参照上年度目标责任下达的目标任务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预算,确保预算编制合理。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6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2.25万元。
二.支出情况: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6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25万元;项目支出74万元。
三.效率性分析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工资由县财政按月直接支付,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预算进度执行,预算执行率100%。工作完成方面:职工社会保障缴费、遗属补助等其他工作均已按相关规定在年度内完成。
四.效益性分析
2024年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围绕目标责任开展工作,完善措施,狠抓管理,确保各项任务得以顺利完成,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
各级财政投入的资金,用于改善我县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宗教场所修缮,改善了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基础保障。
(2)社会效益
1.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政治基础。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推动“两个纳入”落细落实。二是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必修课程。
2.坚持文化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一是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二是深化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三是大力实施“枝繁干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
3.紧抓重点突破,开展新一轮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一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二是积极推进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4.深入实施“三项计划”,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一是深入实施“各民族青少年交流计划”。二是深入实施“各民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三是深入实施“旅游促进交往交流交融计划”。
5.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二是深化全域创建。三是健全防范和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体制机制。
6.加强政策学习,开展宣传教育。一是结合“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五进”宗教场所等活动开展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在宗教界开展“润土培根”工程,实施思想政治引领、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提升、宗教界强基固本“三项工程”,推动全县宗教事务治理新模式取得积极成效,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确保全县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三是举办寻甸县2024年基层统战联络员培训班,全县177个村(社区)统战联络员(宗教工作网格员),16个乡镇(街道)统战委员、统战专干、民宗助理等共计230余人参加培训。
(3)生态效益
寻甸县民族宗教局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大改善了项目周边生态、生活环境。
(4)社会公众满意度
通过对17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服务对象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工作开展情况比较满意,得分100分。
五.可持续性分析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对部门所应担负的民族宗教工作随时保持可持续性发展状态。
附件2
部门职能分解及2024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政治基础。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推动“两个纳入”落细落实。二是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必修课程。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为各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入脑入心。
2.坚持文化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一是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2024年共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5次;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活动,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民族团结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景区、进宗教活动场所系列活动,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二是深化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广场城市中心位置优势,投入10万元,建设“民族团结誓词碑”固定宣传标识。在重点街道、公园、交通要道等建设中华文化雕塑,不断增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三是大力实施“枝繁干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结合中华传统节日和民族节庆活动,组织开展2024年开斋节、火把节、花山节系列民俗文化等活动,积极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
3.紧抓重点突破,开展新一轮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一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4年向上争取资金510万元,实施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4个,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3个,民族手工业融合发展项目1个,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用于产业的占比例达78%。二是积极推进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广泛选树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典型,积极打造月秀社区等一批新的、有竞争力的迎检点位,开展专题培训3次、外出学习1次。
4.深入实施“三项计划”,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一是深入实施“各民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充分利用东西部协作资源优势,申报沪滇之间青少年双向交流计划纳入沪滇协作对口帮扶项目1个,2024年7月第二批35名师生到上海开展交流活动。完成省政协开展的“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协商活动,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各项工作。二是深入实施“各民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建成城市民族工作“一家亲”工作站5个,建成互嵌式社区4个。常态化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各民族交往交流,引导各族群众互嵌融居,推动各民族在文化、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三是深入实施“旅游促进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红色乡村示范走廊建设工作,6月27日成功承办“昆明市红色乡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建设启动仪式”,发布寻甸红色旅游精品线路3条,新华网、昆明日报等10家中央、省、市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举办“团结花开·和美寻甸”悦跑活动,吸引了省内外长跑爱好者500余名积极参加比赛,推动各民族群众在空间、文化、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嵌入。
5.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标准,4月29日,在基层统战民宗干部培训班上,邀请市民族宗教委专家讲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2024年上半年开展规范少数民族文字使用专项检查2次,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二是深化全域创建。常态化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各民族交往交流、团结联谊等活动。扎实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做大做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流舆论,推出“融美寻甸”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云平台,截至目前,受教育群众3.9万人次。三是健全防范和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体制机制。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积极稳妥处理意识形态问题,守好民族领域意识形态阵地。
6加强统筹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一是今年以来,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民族宗教工作1次,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1次、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4次,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会议4次,宗教团体工作会议2次。二是省、市民族宗教委领导和县委、县政府开展宗教工作调研8次,县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宗教活动场所11所,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走访慰问宗教团体、信教群众4次。
7.加强政策学习,开展宣传教育。一是结合“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五进”宗教场所等活动开展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5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二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在宗教界开展“润土培根”工程,实施思想政治引领、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提升、宗教界强基固本“三项工程”,推动全县宗教事务治理新模式取得积极成效,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确保全县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三是举办寻甸县2024年基层统战联络员培训班,全县177个村(社区)统战联络员(宗教工作网格员),16个乡镇(街道)统战委员、统战专干、民宗助理等共计230余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更好的把中央政策要求和文件精神传达到基层,不断提高各级宗教工作能力水平。四是举办2024年宗教教职人员政策法规培训班,全县200余名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增强宗教界爱国爱教、法律法规及教义教规意识。
8.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团结稳定。一是加强政治引领,国庆节期间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升国旗仪式、悬挂宣传标语。二是完成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走访调研,全面排查检查。三是制定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计划,召开安全会议4次,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检查60余次。四是严格排查辖区内运用互联网开展宗教信息服务的行为,及时妥善处置网络舆情。五是持续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圆满完成县属宗教团体换届工作。六是加强朝觐事务管理,圆满完成2024年朝觐工作。七是指导完成7所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换届工作。八是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完善财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九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登记备案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宗教活动场所相关人员及信教群众开展教务活动。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评分细则 | 数据来源 |
A部门决策(35分) | A1部门目标(12分) | A11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2分) | 2 | 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目标的设定情况;中长期规划目标应设定明确,应与政府中长期规划目标相适应,且应与部门职能相适应。 | ① 定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得0.5分;②设定的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明确,得0.5分;③能够适应市、县政府相关规划,得0.5分;④能够与部门职能相适应,得0.5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市政府相关规划、部门“三定”方案、部门职能文件。 |
A12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2分) | 2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设定是否明确合理 | ① 门年度工作目标明确设定,得1分;②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一致,得1分。 | 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文件 | ||
A13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2分) | 2 | 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 | 将部门详细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2分。 | 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文件 | ||
A14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
2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 ①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1分;③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计1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三定”方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A15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
3 | 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依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是否可衡量。 | ① 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A2部门职能(10分) | A21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1分) | 1 | 考察部门职能界定是否明确科学,是否有相关文件。 | ①职能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得1分;②有“三定”文件,但职能描述不明确,得0.5分;③没有职能设定的文件依据且职能不清,得0分 | 部门职能描述、“三定”文件 | |
A22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适应性(4分) | 4 | 部门所设定的具体目标是否与部门职能相适应。 | 将部门详细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4分。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部门职能 | ||
A23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4分) | 4 | 部门年度各类具体工作是否与部门职能相匹配。 | 将部门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4分。 | 部门年度各项具体工作,部门职能 | ||
A24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1分) | 1 | 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是否明确 | ① 职责文件制度规定部门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得0.5分;②具体职责明确,得0.5分。 | 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文件 | ||
A3资源配置(13分) | A31基本支出预算合理性(2分) | 2 | 用以反映部门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是否根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标准进行合理编制。 | ① 实核定人员基数,得1分;②根据基本预算标准进行编制,得1分。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标准、基本支出预算 | |
A32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4分) | 4 | 用以反映部门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程序、预算依据、适用范围的合理性。 | ①预算程序合理,得1分;②预算依据充分,得2分;③符合资金使用范围,得1分。 |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详细资料,访谈、文件梳理等、其他资料 | ||
A33人力资源投入合理性(2分) | 2 | 用以反映部门核定人员的编制与部门工作内容的合理性 | 通过问卷及访谈调研,分析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长,视匹配情况得0-2分。 | 人员编制文件、调研 | ||
A34办公资源投入合理性(2分) | 2 | 用以反映部门现有办公资源能否满足部门日常工作需求。 | ① 公资源经费保障充足,得1分;②办公资源配置合理,得1分。 | 部门办公资源配置情况、调研等资料 | ||
A35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合理性(3分) | 3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根据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对重点项目完成实施的保障程度进行评分。能够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当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得满分,每有一项重点项目因资金不足无法完成,按权重(3分)的1/3扣分,扣完为止。 | 重点项目相关资料 | ||
B部门管理(20分) | B1预算管理(7分) | B1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1分) | 1 | 部门基本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基本支出决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0%。决算数:部门本年度基本支出实际支出资金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以及当年批复的调整数。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未达到的每低于1%扣0.1分,扣完为止。 | 基本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B1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4分) | 4 | 部门项目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项目支出决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决算数:部门(单位)本年度项目支出实际支出资金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数以及当年批复的调整数。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每低于1%扣0.2分,扣完为止。 | 项目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
B13“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 | 1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满分,≥120%得0分,区间内按权重进行扣分。 |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
B14预算调整情况(1分) | 1 | 用以反映预算单位是否根据年中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合规进行预算调整。 | ①根据年中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申请预算调整,得0.5分;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得0.5分 | 预算调整相关资料 | ||
B2财务管理(6分) | B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 1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 否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0.25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0.2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0.5分。 | 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调研 | |
B22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 3.5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 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1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一旦存在该指标不得分。 | 资金支出相关凭证、流程梳理等 | ||
B23财务监控的有效性(1分) | 1 | 用以反映部门财务监控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包括监控、监督措施的制定及执行等方面。 | ①制定明确的财务监控监督措施,得0.5分;②监控、监督措施执行有效,得0.5分; | 财务监控监督相关办法及条款,实际执行情况资料 | ||
B3人力资源管理(2分) | B31在职人员控制率(1分) | 1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满分,有超出不得分。 | 部门编制数、在职人数、年内变化情况 | |
B32人力资源管理执行情况(1分) | 1 | 考察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健全性及执行规范性,包括在编、派遣、临时员工的管理,包括招聘、培训、工资发放及考核等。 | ① 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文件或参照文件,得0.5分;②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对各类型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得0.5分 | 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文件及实施情况 | ||
B4资产管理(2分) | B4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 0.5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而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使用办法等管理制度,得0.25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得0.2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资产管理相关办法 | |
B42固定资产在用率(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及程度。 | 固定资产在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在用率达到95%以上得满分.每降低1%扣权重分(1分)的5%,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使用信息等 | ||
B5业务管理(3分) | B5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 1 | 部门为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执行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业务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 制定或具有业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制度,得0.25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0.2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业务管理相关办法及执行情况资料 | |
B52政府采购规范性(1分) | 1 | 考察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的规范性 | ①政府采购方式、程序都规范,得满分;②采购方式、程序中每有一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 ||
B53监督考核情况(1分) | 1 | 考察部门是否对各所属单位或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工作监督和定期考核。 | 有定期指导记录、考核结果,得1分,缺少项视情况酌情进行扣分。 | 监督考核记录等 | ||
C部门绩效(45分) | C1部门产出(18分)(说明:该指标主要反映部门(单位)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 重点项目完成情况(4分) | 3 | 考察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 | 重点项目全部完成为满分,每一项不达标扣权重分(4分)的20%;扣完为止。 | 重点项目指标及完成情况 |
实际完成率(3分) | 3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达100%3分,每差5%扣1分,扣完为止。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工程计量资料 | ||
完成及时率(2分) | 1 | 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达100%2分,每超5%扣1分,扣完为止。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竣工验收时间 | ||
质量达标率(3分) | 3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达100%3分,每差5%扣1分,扣完为止。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质量检测资料 | ||
重点工作办结率(3分) | 3 |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招商任务)办结率达100%3分,每差5%扣1分,扣完为止。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 目督办考核批复 | ||
考核任务完成率(3分) | 3 | 达到考核标准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考核完成率=(考核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考核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上级部门(或同级政府)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考核完成率达到100%得满分,未达到按权重进行扣分。 | 部门考核数与实际完成情况 | ||
C2部门效果(21分)(说明:该指标反映部门(单位)的工作效果。 | C21投诉信访降低率(3分) | 3 | 考察部门通过各项工作使服务对象投诉信访降低情况 | ① 诉信访降低率=(本年度投诉信访数-上年度投诉信访数)/本年度投诉信访数×100%,投诉信访降低率≤0得满分,超过按权重进行扣分;②每有一项部门有责投诉扣0.5分。 | 服务对象投诉信访情况 | |
经济效益(5分)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单位无欠帐,职工收入(工资+奖金)较上年有大的增长(10%以上)5分、职工收入较上年有所增长(1%-9%)2分、职工收入较上年没有增长0分,单位欠帐每万元扣1分,扣完为止。 | 交通保障项目完成效果 | ||
社会效益(5分)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行风评议在80%以上名次5分,行风评议在60%以上名次3分行风评议在60%以下名次0分。本单位行风评议名次数/全县参加行风评议单位总数*100%。 | 调研问卷 | ||
生态效益(3分) | 3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单位绿化覆盖率40%以上;排污达标,无污水外流,无卫生死角5分。差5%、排污不达标,有污水外流,有卫生死角1项扣1分,扣完为止。单位绿化覆盖率=单位绿化面积/单位占地总面积x100% | 实际统计数据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4.5 |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满意度以20个调查对象为限,满意度≥90%5分,90%>满意度>70%2分,70%>满意度0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调研问卷 | ||
C3部门可持续发展(6分) | C31队伍建设情况(2分) | 1.5 | 考察部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接受培训,熟悉政策、提高业务能力。 | 部门全体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业务或政策等培训,酌情得0-2分。 | 培训记录、培训效果调研 | |
C32信息共享、公开情况(2分) | 2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是否信息共享,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信息公开透明及信息共享情况。 | ① 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得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得0.5分。③各处室、下属单位等信息共享,得1分。 | 信息公开、信息共享情况 | ||
C33长效管理创新情况(2分) | 1 | 考察部门是否在鼓励处室改进管理、提高效率方面建立了新举措,比如人员绩效考核机制、信息化建设、数据库管理等,是部门工作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 管理创新机制和措施明确,且有相应工作及产出。酌情得0-2分。 | 管理创新情况 | ||
合计 | 100分 | 94 |
附件4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调查问卷(受益人群)
发放问卷:17份 收回问卷:17份 有效问卷:17份
标题序号 | 问题内容 | 选项内容 | 标准分值 | 问卷数 |
1 | 您认为该部门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情况方面做的如何? | A.经常到基层调研 | 10 | 17 |
B.偶尔到基层调研 | 5 | 0 | ||
C.从不到基层调研 | 0 | 0 | ||
2 | 您是否了解该部门收集群众意见的相关渠道? | A.多渠道反映 | 10 | 17 |
B.单一渠道反映 | 5 | 0 | ||
C.无渠道反映 | 0 | 0 | ||
3 | 您向该部门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反馈? | A.及时得到反馈 | 10 | 17 |
B.反馈但不及时 | 5 | 0 | ||
C.未反馈 | 0 | 0 | ||
4 | 您认为该部门在廉洁从政方面做的如何? | A.较好 | 10 | 17 |
B.一般 | 5 | 0 | ||
C.差 | 0 | 0 | ||
5 | 您认为该部门办事程序是否合理? | A.程序比较合理 | 10 | 17 |
B.程序基本合理 | 5 | 0 | ||
C.程序复杂 | 0 | 0 | ||
6 | 您认为该部门办理事务是否方便? | A.方便,高效 | 10 | 17 |
B.方便,效率一般 | 5 | 0 | ||
C.不方便,效率低 | 0 | 0 | ||
7 | 您认为该部门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做的如何? | A.较好 | 10 | 16 |
B.一般 | 5 | 1 | ||
C.差 | 0 | 0 | ||
8 | 您对该部门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是否满意? | A.非常满意 | 10 | 17 |
B.基本满意 | 5 | 0 | ||
C.不满意 | 0 | 0 | ||
9 | 您对部门在信息公开方面(如党务、政务、办事程序、财务等方面)的评价如何? | A.非常满意 | 10 | 17 |
B.基本满意 | 5 | 0 | ||
C.不满意 | 0 | 0 | ||
10 | 您对该部门工作现状的总体评价? | A.非常满意 | 10 | 17 |
C.基本满意 | 5 | 0 | ||
D.不满意 | 0 | 0 | ||
问卷总分 | 100 | 17 | ||
有效问卷份数 | 17 | |||
问卷综合得分 | 100 |
附件5
工作底稿
项目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 | |
评价机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自评领导小组 | |
指标解释 | 按照《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中的“指标解释”进行整体预算绩效自评。 |
指标权重 | 指标权重100分 |
指标权重设定的依据、理由:参考附件1 | |
评价标准 | 指标标杆值:参考附件1 |
指标标杆值依据:参考附件1 | |
指标评分细则:参考附件1 | |
数据来源及取数方式 | 通过评价小组自评的方式,按照附件1的要求,整理好各个项目的基础工作台账,为绩效自评做好评价资料的数据来源,通过绩效自评所需的考评数据指标进行取数,为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作出公平、公正、有效的自评。 |
评价结果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2024年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较好;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 2024年度部门总体支出情况良好,目标责任基本完成。根据指标评价体系,本次绩效考核得分93.5分,评价结果为“优”。 |
指标得分:94分 |
附件6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