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甸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新修订的《寻甸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经寻甸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寻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现将《预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的背景与必要性
原《寻甸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原《预案》)自2022年经寻甸县人民政府审定发布实施以来,为高效有序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分析应急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评估一次”要求,对原《预案》进行了评估,经过评估,原《预案》在衔接上级预案、充分体现本级预案特点、联动响应要求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对原《预案》进行重新修订。原《预案》的修订对健全雨雪冰冻灾害应对机制,高效有序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有关修订内容
(一)新修订《预案》转变传统专项预案指挥机构设置模式,将原《预案》中指挥机构“寻甸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修改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专班”,以更加灵活便捷的指挥体系指挥调度全县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二)将原《预案》监测预警中对雨雪冰冻灾害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及红色预警的发布标准作了修改,如预警信号时长由原《预案》72小时、48小时、24小时修改为24小时、12小时、6小时和2小时,降温、降雪等预警指标信息也作了相应修改变动。修改后的预警发布标准时效更强,防范应对更加精细精准。
(三)在应急响应的信息报告方面,将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级各部门向县应急局报告的时限由原《预案》规定的30分钟修改为10分钟,县应急局汇总情况书面报告县委、县政府的时限由1小时修改为30分钟,应急信息传递更加迅速,应急响应更加高效。
三、有关说明
(一)本新修订(预案)衔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22年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昆明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是雨雪冰冻灾害领域的专项预案,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辅相成。
(二)本次新修订的《预案》印发后,各级各部门及基层组织、单位需依据本《预案》及时修订完善部门预案、单位预案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确保新修订《预案》切实落实落细,落到实处。
相关文件: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