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公告
各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
根据《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4〕16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 2024 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4〕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寻甸县实际,现就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1.就业困难人员
寻甸县行政区域内户籍人员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
(1)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4050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4)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5)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补贴。
二、不得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人员
1.企业、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负责人;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理事;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市场主体人员;
5.本人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
三、根据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就业援助对象,终止就业援助服务,不可以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2.担任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负责人、监事、董事、经理、理事的。
3.入学、服兵役、户籍迁出本省或移居境外的。
4.本人自愿申请退出就业困难人员或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6.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连续6个月以上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
7.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或不属于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的。
四、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间为准,根据法定退休延迟的补贴规则,首次享受时间在2025年1月1日前的,按照男60、女55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老办法执行,首次享受时间在2025年1月1日后的按照延迟退休年龄执行)。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补贴标准
符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按个人实际缴费额的1/2兑付(不含大病保险),参照计算公式为:社会保险补贴金额=缴费基数(月)×缴费费率×缴费档次×符合享受补贴月数×1/2,兑付金额保留到角分。
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中任意险种的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23 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177元/月),则停止享受所有险种的社会保险补贴。
六、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请流程
1.网页申报。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s://ynsjyj.cn/ 或搜索 “就业彩云南”,点击登录→选择 “个人登录”(打开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用扫一扫功能扫描个人登录下的二维码并在手机上确认登录)→选择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符合高校毕业生政策的选择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如实填写申请内容,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申请。(提醒:网页申报需开通个人电子社保卡。操作方法:微信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并完成个人信息验证注册)。
2.微信公众号申报。微信搜索并关注 “就业彩云南” 微信公众号→点击 “公共就业”→点击 “个人办事”→点击领补贴中的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符合高校毕业生政策的选择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点击 “立即办理”(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后提交)。(提醒:通过微信公众号申请,必须先完成注册和本人实名认证,再以个人身份登录方可办理业务)。
(二)线下申请流程
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县就业经办机构(县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大楼2楼2号窗口)及乡镇(街道)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云南省居住证》原件;
3.就业创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4.毕业证原件(申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提供);
5.已激活且开通金融账户的社会保障卡;
6.云南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
7.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告知书(详见附件2)
七、申报时限
2025年7月10日至12月31日。(特别提醒:因每年12月中旬财政扎帐,且公示、审批需要一定时间,为确保年内将补贴发放到申领人手中,建议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申领人在11月 30 日前完成自愿申报工作。)
八、政策业务咨询方式
寻甸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1-62652287
仁德街道社会保障部门:0871-62667818
塘子街道社会保障部门:13529430836
金所街道社会保障部门:15752030949
河口镇社会保障部门:13888253862
七星镇社会保障部门:0871-62781016
羊街镇社会保障部门:13577156588
先锋镇社会保障部门:0871-62691786
柯渡镇社会保障部门:0871-62778161
鸡街镇社会保障部门:13354903559
倘甸镇社会保障部门:0871-62766296
凤合镇社会保障部门:0871-62722268
联合乡社会保障部门:0871-62764801
六哨乡社会保障部门:0871-62662691
甸沙乡社会保障部门:0871-62762209
金源乡党服务中心: 0871-62762019
功山镇社会保障部门:15887266799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