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902032701000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按上级部门要求起草相关政策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按照标准和规定实施,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调整全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牵头有关部门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按照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开展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工作,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上级部门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保护修复科(种苗管理科)、资源管理科(野生动植物管理科)、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森林草原防火科5个职能科室。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营林绿化站
2.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林业和草原病虫防治检疫站
4.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办公室
5.林业信息和林权交易(收储)中心
6.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林火监测中心)
7.种苗管理站(经费自理)
8.三月三森林公园管理处(经费自理)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分别是:
1.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
2.营林绿化站
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林业和草原病虫防治检疫站
5.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办公室
6.林业信息和林权交易(收储)中心
7.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林火监测中心)
8.种苗管理站(经费自理)
9.三月三森林公园管理处(经费自理)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6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2024年持续推进林长制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行林长制网格化管理,压实责任,在原区划管护责任区的基础上,优化整合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完成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区网格化设计。建立提示(单)函制度,及时提醒联系各级林长按既定频次开展巡林工作。2024年度,县级总林长巡林15次,其他县级林长巡林40次,乡镇级林长巡林1849次。强化林长制监督,县人大、县政协对林长制工作开展督察工作2次。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联动机制,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实现“1+1>2”的协作效应。
二是科学实施国土绿化。2024年市林草局下达寻甸县林草生态建设营造林任务13323亩(其中异地造林3323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10000亩)已完成;义务植树110万株已完成;创建省级森林乡村2个,分别是功山镇云龙村委会、鸡街镇四哨村委会。
三是加大林草资源管护力度。全面加大林草执法力度,围绕自然保护地管理、湿地资源保护,提升野生动植物保护水平,确保全县林草资源安全。国家分两个批次下发森林督查图斑共152个,综合监测图斑204个,已全部核实完。上报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25件,征占用面积161.7534公顷,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1670.5840万元。2024年新建和扩建防火通道57.9952千米,新建和扩建林区道路122.94千米,新建森林草原管护房6所,100立方米防火水池2个。
四是守护林草生物生态安全。加强野生动物日常巡查监测,扩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覆盖面,强化野生动物疫情监测管理。开展野生动物专题宣传2次,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宣传1次,配合其他县级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5次。
五是全面提升灾害防控能力。2024年度森林防火期,寻甸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没有重大森林火灾发生,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发生火情2起。发放《户主责任通知书》124200份,防火宣传设备48套,发放防火宣传袋5000个、纸杯40000个、宣传抽纸1000盒、宣传单5130份;发送森林草原防火微信、短信10万余条;面向全县中小学生开展防火“五个一”宣传,发放作文本20000本、练习本8000本。到中小学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课时共计3560课时。利用广播电视宣传13124场次,出动宣传车5825车次;书写和刷新标语4030条;制作永久性宣传牌170块、临时性标牌2863条;安插五彩旗17960套。
六是加快推动林草产业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展壮大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保障性苗木基地建设、特色经济林、林产品精深加工、林草现代服务业等特色产业,发展优势产业集群,加强品牌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林草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助力乡村振兴。代拟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共35个批次,其中:核桃15个批次(市级任务);板栗20个批次(省级任务10个批次,市级任务10个批次)。
七是全力抓好林草要素保障。在严守生态红线、确保生物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服务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落地实施,围绕“企业有事马上办”,积极主动上门服务。县级审批林木采伐、为林业建设服务项目行政许可25件。
八是做好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县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寻甸县森林资源管护面积268.8947万亩,共区划814个管护责任区、1664个管护人员(其中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550人,其他护林员1114人),人均管护面积1616亩。2024年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76.9869万亩,共到位补偿资金1139.41万元,其中:农户补偿费769.87万元,管护费369.54万元。
九是积极推进凤龙山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试点创建工作。凤龙山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总体规划初稿已完成,待专家评审,并积极向上争取各种项目建设和补助资金,促进早日创成国家草原自然公园。
十是高标准推进国储林项目。积极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5584.5万元,其中资本金21116.9万元,政策性贷款84467.6万元。启动功山镇国家储备林林下经济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完成林下经济林建设459.5亩(其中:三七种植350亩、滇黄精种植100亩、灵芝种植3亩、天麻种植0.5亩),完成药用植物资源圃约6亩,完成森林抚育1000亩。
十一是做好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工作。寻甸县列为全省10个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县之一,昆明市唯一一个县区,目前基本草原划定已完成,报省林草局审定中。寻甸县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于2024年4月启动,7月底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初步成果于6月26日通过市级复查、省级抽验,7月25日通过基本草原划定县级领导小组审查。寻甸县基本草原 划定省级下发预判图斑1035个,面积11080.5190公顷。最终纳入基本草原图斑936个,面积6401.0557公顷;纳入基本草原储备区图斑363个,面积1198.3726公顷。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工作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县林业和草原局积极同县农业、发改、文旅、交通、水务以及各乡镇(街道)等用地部门沟通对接,在加强草原资源保护管理、提升草原生态建设的基础上,在项目用地上提前谋划、科学部署,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做好要素保障,最大限度地争取各个项目开发利用空间。
十二是做好林业碳汇工作。寻甸县列为全省10个林业碳汇试点县之一。县林草局积极与多家碳汇投资公司就寻甸县林业碳汇的开发进行深入探讨交流,力求寻找到最优质的合作方,共建林业碳汇综合服务平台,负责寻甸县碳汇资源清单建立及林草碳汇生态补偿和交易机制的研究和示范项目的综合服务。服务平台旨在充分梳理和合理利用寻甸县的林草资源,以创造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筹安排,目前寻甸县林业碳汇项目已由县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相关具体业务,并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签订了《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业碳汇试点建设项目服务协议》,相关业务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十三是积极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按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目前寻甸县林草湿荒普查工作第一阶段地类对接工作内业、外业图斑以及黑颈鹤保护区新增图斑全部通过三级六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9515583.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992700.29元,占总收入的94.9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522882.74元,占总收入的5.0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093865.81元,下降17.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063510.89元,下降21.4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969645.08元,增长536.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上级补助资金也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6652486.42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0502.46元,占总支出的19.50%;项目支出53651983.96元,占总支出的80.5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939595.59元,下降21.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67856.48元,增长2.91%;项目支出减少18307452.07元,下降25.4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基本工资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上级补助资金也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00502.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971663.72元,占基本支出的92.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28838.74元,占基本支出的7.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651983.9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11240479.41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助兑付、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林草湿综合监测等支出。
2.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5831543.07元,主要用于发放中央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所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森林管护人员工资性支出、相关设施建设维护(如林区道路维护、森林管护站点建设等)。
3.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137030.11元,主要用于省级公益林农户补偿费、省级公益林管护补助、公益林天然林资源的保护管理。
4.省级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5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省级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
5.国家森林乡村创建乡土树种、古树名木补助资金839590元,主要用于对古树群进行安全评估、检测诊断,并对急需救助的古树进行抢救复壮。
6.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扶持(退耕还林、护林员、监督管理)补助资金6936880元,主要用于发放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护林员工资,兑付清水海水源保护区退耕还林补助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7.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管护费、补偿费资金11946110.13元,主要用于兑付森林生态效益农户补偿费,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设,聘请护林员的劳务报酬及管护人员培训,检查验收,森林抚育,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8.森林防火专项经费2374823.86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所需的支出,防火宣传与巡护,火源管理,防灭火装备购置,防火应急通道建设及维护等。
9.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经费116050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单位人员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支出。
10.森林草原防火期新增县级专业扑火队员相关经费662534元,主要用于在森林草原防火期间县级地方专业扑火队人员工资支出。
11.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结转资金385800元,主要用于石漠化封山育林管护人员补助支出。
12.异地造林补助资金718678.5元,主要用于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造林支出。
13.退化草原修复项目资金398448.33元,主要用于开展草原基本情况调査,修复退化草原,监测及防治草原毒害草、病虫害等支出。
14.森林资源管护人员缺口资金1007706.55元,主要用于解决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费中出现的聘用护林员经费缺口支出。
15.柯渡镇板栗白生盘蚧防治结转经费479560元,主要用于防治柯渡镇板栗白生盘蚧病虫害支出。
16.单位非同级财政资金76750元,主要用于三七林下有机规范化栽培管理,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检测采样材料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92700.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1%。与上年相比减少18063642.66元,下降21.49%,完成年初预算的450.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故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故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故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故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故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故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故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225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4%。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等社保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死亡,年中追加了死亡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3005.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完成年初预算的81.93%。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社保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有人员调出,社保费缴纳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33903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2%,完成年初预算的3886%。主要用于发放护林员管护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上级专项资金,所以差异较大。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故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12.农林水(类)支出55685679.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8%,完成年初预算的473.8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执法与监督、产业化管理、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其他农林水等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上级专项资金,所以差异较大。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故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故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故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故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故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故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27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完成年初预算的95.3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有人员调出,住房公积金缴纳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故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故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故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故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故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故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故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500.00元,决算为1011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5693.88元,下降75.7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9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9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0.00元,决算为1119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06%,完成年初预算的49.7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9693.88元,下降77.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000.00元,下降34.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1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000.00元,下降34.9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500.00元,支出决算为1011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5693.88元,下降75.7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9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0.00元,决算为111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7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逐年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9693.88元,下降77.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00.00元,下降34.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1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000元,下降34.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逐年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林草局指导营造林和种草,森林防灭火,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草局森林防灭火、资源管护、退耕还林、项目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2024年度没有该类支出发生。
我单位单独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网址为:
http://www.kmxd.gov.cn/c/2025-08-25/7046168.shtml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802.61元,比上年增加10820.57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支出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森林资源管护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9126654.17元,其中,流动资产3571385.85元,固定资产4567560.5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87707.76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98165.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50584.3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553.07平方米,账面原值8752318.63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902032701111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表20250825054702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