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六批、第七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方案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寻甸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寻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对第六批、第七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开展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经数据测绘、县级文物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确定本次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项目11项(见附件)。现将11项县级保护单位保护单位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方案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7日,自2025年11月11日起至11月17日止。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寻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反映(信函以发出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如公示期满,无异议,寻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将按程序和要求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
受理单位:寻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871-62662392
联系邮箱:xdwenhuaju@163.com
邮寄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寻甸文化中心6楼609室
邮编:655200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六批、第七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