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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604-107899 主题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4-01 09:51
名 称: 关于印发2026年度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 寻政办发〔2026〕2号 关键字:

关于印发2026年度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1 09:51
字号:[ ]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单位,寻甸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国有公司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文件精神,县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6年度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县委、县政府同意,现给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根据决策提交时间,倒排工期,细化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策事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还应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动态调整。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决策事项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研究同意后,进行事项调整。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决策公布实施后3个月至1年内适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报告提交县人民政府,确保决策执行质量和效果。

四、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于2026年一季度前制定并公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2026年度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32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6年度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拟提交决策

     时间

1

寻甸县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

寻甸分局

20263季度

2

寻甸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

县自然资源局

20264季度

3

寻甸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

县自然资源局

20262季度

相关解读:《关于印发2026年度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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