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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012-345402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7-07 10:46
名 称: 解读《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县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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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县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7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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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7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寻甸县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203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有关部门、各级各类校等单位和个人理解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8年,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813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从制度、措施等层面了具体要求。为建立健全我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在深入调研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县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确保上级精神在寻甸县得到有效落实,从五个方面对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进行了全面规定。明确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组织领导,提出了工作目标,从工作措施机制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以人为本、全面防控,依法治理、立足长效,分类应对、突出重点的原则,不断深化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增强学校安全工作能力,提升学校安全整体水平,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和机制,深入改革创新,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处置体系,着力实现学校安全制度健全、安防力量配备到位、物防技防设施先进、师生安全素养较好、校园周边治安良好、安全保障机制完善,使校园成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第三部分,组织领导成立以副县长、教育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分管领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第四部分,主要措施。健全学校安全教育和培训机制,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完善学校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有序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推广实施涉及学校安全的国家行业标准,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推广实施学校食堂达标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校外活动场所和培训机构安全管理,配齐配强专兼职结合的学校安全保卫力量;规范学校基础建设施工管理,探索学校安全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建设,健全警校对接合作机制,健全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有效机制,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广泛参与的学生安全保护网络和多元化的事故风险分担机制,积极构建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支持体系,健全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部分,保障机制。强化主管部门责任与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基础保障,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完善措施方案。

三、政策亮点

(一)积极探索创新,全面提高对学校安全风险的预防能力。探索建立学校安全区域制度,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在校园周边划定安全保护区域。在校园安全保护区域内,依法分别作出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设施,禁止流动食品小摊贩摆摊,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娱乐、彩票专营等营业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等要求。违反法律规定设立的有关企业、设施及营业场所应依法取缔。落实上学放学时段巡逻、防控制度,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周边治安处于可控状态。在校园周边合理设置警示标牌、减速带、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取缔非法接送学生和幼儿的车辆运营,及时制止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二)健全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长效机制。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早期发现、预防以及应对的指导手册,建立专项报告和统计分析机制。学校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责任,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和制止欺凌、暴力行为,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完善校园欺凌事件预案、处置流程。对有不良行为、暴力行为的学生,情节轻微的,由学校开展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探索建立由民警实施训诫制度。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或暴力行为的学生,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打击和惩处。改革完善专门教育制度,健全专门学校接收学生进行教育矫治程序,完善专门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探索学校安全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建设。依托教育信息化基础平台,整合各方面资源,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安全隐患、事故特征分析,提升学校安全工作决策科学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以学校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县级学校安全信息管理综合平台为核心,学校安全网上巡查管理系统为手段,构建县、乡镇(街道)、学校三级学校安全联网防控新体系。推广运用人脸识别、访客登记等智能系统,在教学楼、宿舍楼、走廊、食堂操作间、配餐间、留样间和储藏室等人员聚集场所和重要区域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

健全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造成师生伤亡的安全事故,有关部门要依法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学校及有关方面有责任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学校无责任的,要澄清事实、及时说明,避免由学校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发生校园火灾、拥挤踩踏、传染病、食物中毒等较大伤亡事故或校园欺凌、暴力、性侵等影响恶劣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县司法局依法明确学校、学生监护人、有关责任人等各方的权利义务与职责。县委政法委(综治办)研究建立“校闹”防范处置联动制度,对围堵校园、殴打侮辱教师、打砸学校财物等“校闹”行为,县公安局及时坚决打击、惩处,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相关文件: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县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