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22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预案》编制的背景
为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文件,预防和减少突发地质灾害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体系,规范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对处置活动,寻甸县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4月27日报县政府发布实施《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22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寻政办发〔2022〕14号),《预案》的编制对于健全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机制,增强各级政府处置突发地质灾害能力,高效有序应对突发地质灾害,避免或最大程度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二、《预案》编制的依据和范围
1、《预案》编制的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 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 101号);
(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7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3〕20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昆政办〔2020〕50号);
(3)《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0218-2006)、《福建省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要求》(闽国土资综〔2009〕132号)、《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2006)、《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关于调整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的函》(气减函〔2013〕39号)等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2、《预案》的适用范围、基期和期限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应由本县预防和处置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地震和洪水引发的地质灾害依照相关的规定处置。
三、《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由共分总则、应急机构与职责、预报预警制度和速报制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奖励与责任追究七大章节组成。
1、总则
包括编制目的、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应急机制、应急分类以及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
2、应急机构和工作职责
介绍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厘清各部门职责任务等。
3、预报预警制度和速报制度
对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发布及速报制度发布。
4、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发生时,地质灾害分级响应程序、职责,及各工作组组成、职责。
5、应急保障
包括应急队伍、物资、装备保障、通信与信息传递、资金保障等应急保障措施;同时介绍了常态化工作日常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
6、后期处置
介绍灾情稳定后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就应急资金做好拨付、结算,落实审计监督。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评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总结报告。
7、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本次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对落实不力的给予责任追究。
四、《预案》特点
《预案》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以及适用范围;进一步理顺和细化了寻甸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了各工作组组成和职责;明确了在发布不同等级预警信息时,各级政府和部门相应的响应行动,丰富了应急响应内容,增加了信息发布及舆论引导、灾害善后处置、应急保障等内容,有较强的针对性,完全符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展的需要。
五、关于几个问题的说明
1、关于地质灾害定义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2、关于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分级问题
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分级是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客观情况的需要,是为各级政府之间管理权限和救助责任(如速报、预报、应急等)提供依据,有利于更快、更有效地处理地质灾害灾情。
3、关于地质灾害预警级别问题
根据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关于调整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的函》(气减函〔2013〕39号),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由五个等级调整为四个等级,由弱到强依次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表示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风险较高、高、很高,分别对应地质灾害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