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一、工作方案制定的背景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和校园安全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系统、科学、高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涉校涉生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方案制定的依据
《云南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昆明市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以及其他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工作方案适用的范围
适用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行政管辖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建设。
四、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到2023年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专职保安配备率、封闭化管理率、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安装率等4个100%持续巩固,全县“平安校园”创建率达60%,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全覆盖,全县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10%;到2024年底,全县“平安校园”创建率达80%,学生心理健康素养有效提升,全县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20%;到2025年底,全县“平安校园”创建率达100%,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得到全方位提升,全县涉校涉生安全事故持续下降,全县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显著增强,校园安全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措施
1.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和安全事故处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
2.加强校园保卫队伍建设和校园安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学校“三防”建设基础。
3.抓好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学校卫生健康体系建设,筑牢学校公共卫生安全防线,进一步维护学校公共卫生安全。
4.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防欺凌、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实验实训和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5.强化警校联动、强化“家校社”协同,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6.强化校园安全教育培训、抓实应急演练,进一步铸牢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三)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各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将校园安全纳入平安建设中谋划,建立健全定期联系、形势分析研判和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实地调研、解决突出问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经费保障。财政和教育体育部门要按照教育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精神,统筹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等有关资金,支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并将经费列入部门年度预算。要完善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捐赠安防设施设备。民办学校举办者要足额保障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所需经费。
3.督导考核。各乡镇(街道)要把校园安全工作纳入绩效管理目标和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县级有关部门要采取集中督查、重点抽查、专项巡查、随机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在每学期开展的综合督导中,对学校安全进行重点督导。对措施有力、管理规范、安全事故大幅减少的乡镇(街道)和学校进行激励;对问题突出、事故频发、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的,严肃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挂牌整改和追责问责。
原文链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