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为抓好粮改饲项目落实,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支持畜牧业发展政策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5〕56号),《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4〕175号),《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5〕7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肉牛、肉羊主产区为重点,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收储使用优质饲草的积极性,通过以养带种方式加快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化饲草产业发展,依靠市场机制拉动种植结构向粮经饲统筹方向转变,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
二、目标任务
对收贮优质饲草料的肉牛、肉羊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及养殖户,按照其收贮的优质青贮饲料数量进行奖补。完成优质青贮饲草种植3万亩,收贮8万吨以上,项目满意度达90%以上。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一)资金来源。《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4〕175号)下达资金342万元,《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5〕74号)下达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235万元,共计577万元,其中427万元用于2025年粮改饲项目。
(二)资金使用计划。2025年上级下达我县粮改饲资金427万元,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计划422万元用于肉牛、肉羊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的饲草收储补助,5万元用于项目审计费用。
四、实施内容
(一)补助对象。2025年制作青贮饲料300吨以上的肉牛、肉羊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申报主体动物防疫、土地、环保等手续齐全,企业经营行为合法合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在企业诚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补助品种。当年收储制作的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饲用黑麦等优质饲草品种,兼顾有饲用需求的杂交狼尾草、小黑麦、皇竹草、巨菌草、甘蔗梢、糯玉米秸秆等区域特色饲草资源。
(三)补助标准。每吨补助不超过60元(最终按照县级实际验收补助吨数平均分配补助资金)。同一年度收贮的饲草料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资金奖补。对已享受其他财政资金奖补及已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申报优质饲草料奖补或奶牛养殖企业(合作社)、专业饲草加工企业不得重复申报收贮奖补。
补助资金按照“先贮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项目实施单位收贮完成后申请验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资金通过对公账户一次性拨付给具体实施单位。
五、申报材料
(一)寻甸县2025年青贮饲草料收储记录表(附件1),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收储奖补申请表(附件2)。
(二)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的信用报告和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银行账号复印件。
(三)规模肉牛、肉羊养殖场(企业、合作社)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四)申请企业(养殖场、合作社)收储加工现场及草料照片(3张),饲草料收储过磅单(原件或复印件)、资金支付凭证等佐证资料。
各乡镇(街道)要指导督促项目申报单位做好以上申报材料的收集、审核,在2025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养殖业管理服务中心,经初审合格后组织现场测量验收。
六、验收程序及标准
(一)验收程序
肉牛、肉羊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及养殖户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验收小组进行现场验收,根据现场验收情况完成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收储数量现场验收表(附件4),并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收储奖补资金确认表(附件5),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兑现补助资金。
(二)验收标准及方法
1.现场查验。审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对2025年8月份以后制作的优质青贮饲料进行现场核实,采取用皮尺、磅秤等工具现场测算,测量青贮窖容积(长×宽×高)、测算收贮量,同时查看企业收储台账等相关档案资料是否完整、规范。
2.佐证资料。现场检查收储种类、贮存方式(窖贮、裹包青贮、塑料袋青贮)、收储地点、收储数量、企业及合作社提供的资料。检查企业种植、收贮合同、订单收购发票或收据,同时检查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3.测算标准。
(1)窖贮。优质青贮饲料按每立方米800公斤计算。本地种植苜蓿、燕麦等优质干草按干鲜1:3折合。
(2)裹包青贮。因裹包打捆规格有多种,以实地称重计算单捆重量,随机抽样3捆称重计算单捆平均重量,根据单捆平均重量和总捆数计算裹包青贮收储量。
(3)塑料袋青贮。小袋以实地随机抽样3袋及以上称重计算单袋平均重量,总袋数计算袋装青贮收储量;大袋青贮不便称重的,以实地测量体积,每立方米的秸秆青贮按700公斤计算。
(4)补充说明。以现场核验数量为准,不包含现场验收前已销售或使用的部分,也不包含验收后继续收储的数量。对外购或无法证实是否由申报主体自行制作的青贮饲料,不予验收。
(5)验收结论。验收组经过综合评议,得出验收结论并签字。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组织计划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情况调度到位、宣传引导到位的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项目方案制定、监督管理、技术服务、组织验收和总结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粮改饲项目政策的宣传,负责协助做好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审核、进度填报、项目验收等工作。
(二)强化培训和技术服务。农业农村局通过集中授课、现场参观、座谈研讨等方式,宣传粮改饲成交,帮助种养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提高收益。组建相关技术人员为成员的专家服务队伍,深入项目实施养殖场(企业、合作社),重点开展青贮专用玉米等饲草种植、收获、加工调制和饲喂技术指导服务。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饲草料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生产者是饲草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发放并签订寻甸县青贮饲料制作安全生产告知书(附件6),督促饲草料生产者按要求规范操作,采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饲草料安全生产。
(三)创新工作机制。在饲草料收贮工作过程中,鼓励以自购或租赁大型收储设备的方式,提高收储效率和青贮饲料质量;开展饲草种植、加工技术指导的同时进行草畜养殖技术服务,激发各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参与积极性。
(四)鼓励高效利用土地。积极鼓励各大、中型养殖场 (企业、合作社)通过流转或租赁耕地,开展优质饲草规模种植,示范推广“青贮玉米+小黑麦”一年两茬种植模式,努力向以养定种、以种促养、草畜平衡的方向发展,实现耕地高效利用。
(五)强化管理和考核。对项目实施企业经检查验收发现弄虚作假、以黄贮代青贮、多个养殖户拼凑申报等问题的,取消当年补助资格,下年度不再安排实施项目。
附件:1.寻甸县2025年青贮饲草料收储记录表
2.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收储奖补申请表
3.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收储汇总表
4.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收储数量现场验收表
5.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收储奖补资金确认表
6.寻甸县青贮饲料制作安全生产告知书
附件3: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收储汇总表(乡镇汇总填报)
附件1:寻甸县2025年青贮饲草料收储记录表
附件2: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收储奖补资金申请表
附件4: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收储数量现场验收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