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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511-103449 主题分类: 涉农补贴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8-28 09:50
名 称: 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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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8-28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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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抓好粮改饲项目落实,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支持畜牧业发展政策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556号),《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4175号),《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57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肉牛、肉羊主产区为重点,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收储使用优质饲草的积极性,通过以养带种方式加快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化饲草产业发展,依靠市场机制拉动种植结构向粮经饲统筹方向转变,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

二、目标任务

对收贮优质饲草料的肉牛、肉羊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及养殖户,按照其收贮的优质青贮饲料数量进行奖补。完成优质青贮饲草种植3万亩,收贮8万吨以上,项目满意度达90%以上。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一)资金来源。《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4175号)下达资金342万元,《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574号)下达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235万元,共计577万元,其中427万元用于2025年粮改饲项目。

(二)资金使用计划。2025年上级下达我县粮改饲资金427万元,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计划422万元用于肉牛、肉羊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的饲草收储补助,5万元用于项目审计费用。

四、实施内容

(一)补助对象。2025年制作青贮饲料300吨以上的肉牛、肉羊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申报主体动物防疫、土地、环保等手续齐全,企业经营行为合法合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在企业诚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补助品种。当年收储制作的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饲用黑麦等优质饲草品种,兼顾有饲用需求的杂交狼尾草、小黑麦、皇竹草、巨菌草、甘蔗梢、糯玉米秸秆等区域特色饲草资源。

(三)补助标准。每吨补助不超过60元(最终按照县级实际验收补助吨数平均分配补助资金)。同一年度收贮的饲草料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资金奖补。对已享受其他财政资金奖补及已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申报优质饲草料奖补或奶牛养殖企业(合作社)、专业饲草加工企业不得重复申报收贮奖补。

补助资金按照先贮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项目实施单位收贮完成后申请验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资金通过对公账户一次性拨付给具体实施单位。

五、申报材料

(一)寻甸县2025年青贮饲草料收储记录表(附件1),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收储奖补申请表(附件2)。

(二)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的信用报告和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银行账号复印件。

(三)规模肉牛、肉羊养殖场(企业、合作社)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四)申请企业(养殖场、合作社)收储加工现场及草料照片(3张),饲草料收储过磅单(原件或复印件)、资金支付凭证等佐证资料。

各乡镇(街道)要指导督促项目申报单位做好以上申报材料的收集、审核,在202510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养殖业管理服务中心,经初审合格后组织现场测量验收。

六、验收程序及标准

(一)验收程序

肉牛、肉羊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及养殖户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验收小组进行现场验收,根据现场验收情况完成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收储数量现场验收表(附件4),并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收储奖补资金确认表(附件5),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兑现补助资金。

(二)验收标准及方法

1.现场查验。审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对20258月份以后制作的优质青贮饲料进行现场核实,采取用皮尺、磅秤等工具现场测算,测量青贮窖容积(长××高)、测算收贮量,同时查看企业收储台账等相关档案资料是否完整、规范。

2.佐证资料。现场检查收储种类、贮存方式(窖贮、裹包青贮、塑料袋青贮)、收储地点、收储数量、企业及合作社提供的资料。检查企业种植、收贮合同、订单收购发票或收据,同时检查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3.测算标准。

1)窖贮。优质青贮饲料按每立方米800公斤计算。本地种植苜蓿、燕麦等优质干草按干鲜1:3折合。

2)裹包青贮。因裹包打捆规格有多种,以实地称重计算单捆重量,随机抽样3捆称重计算单捆平均重量,根据单捆平均重量和总捆数计算裹包青贮收储量。

3)塑料袋青贮。小袋以实地随机抽样3袋及以上称重计算单袋平均重量,总袋数计算袋装青贮收储量;大袋青贮不便称重的,以实地测量体积,每立方米的秸秆青贮按700公斤计算。

4)补充说明。以现场核验数量为准,不包含现场验收前已销售或使用的部分,也不包含验收后继续收储的数量。对外购或无法证实是否由申报主体自行制作的青贮饲料,不予验收。

5)验收结论。验收组经过综合评议,得出验收结论并签字。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组织计划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情况调度到位、宣传引导到位的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项目方案制定、监督管理、技术服务、组织验收和总结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粮改饲项目政策的宣传,负责协助做好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审核、进度填报、项目验收等工作。

(二)强化培训和技术服务。农业农村局通过集中授课、现场参观、座谈研讨等方式,宣传粮改饲成交,帮助种养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提高收益。组建相关技术人员为成员的专家服务队伍,深入项目实施养殖场(企业、合作社),重点开展青贮专用玉米等饲草种植、收获、加工调制和饲喂技术指导服务。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饲草料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生产者是饲草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发放并签订寻甸县青贮饲料制作安全生产告知书(附件6),督促饲草料生产者按要求规范操作,采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饲草料安全生产。

(三)创新工作机制。在饲草料收贮工作过程中,鼓励以自购或租赁大型收储设备的方式,提高收储效率和青贮饲料质量;开展饲草种植、加工技术指导的同时进行草畜养殖技术服务,激发各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参与积极性。

(四)鼓励高效利用土地。积极鼓励各大、中型养殖场 (企业、合作社)通过流转或租赁耕地开展优质饲草规模种植示范推广青贮玉米+小黑麦一年两茬种植模式,努力向以养定种、以种促养、草畜平衡的方向发展,实现耕地高效利用。

(五)强化管理和考核。对项目实施企业经检查验收发现弄虚作假、以黄贮代青贮、多个养殖户拼凑申报等问题的,取消当年补助资格,下年度不再安排实施项目。

附件:1.寻甸县2025年青贮饲草料收储记录表

2.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收储奖补申请表

3.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收储汇总表

4.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收储数量现场验收表

5.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收储奖补资金确认表

6.寻甸县青贮饲料制作安全生产告知书

附件1:寻甸县2025年青贮饲草料收储记录表

附件2: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收储奖补资金申请表

附件3: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收储汇总表(乡镇汇总填报)

附件4: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收储数量现场验收表

附件5-寻甸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收储奖补资金确认表

附件6:青贮饲料制作安全生产告知书